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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2016-11-23 11:11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土壤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广西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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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广西贵港市港北区政府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已经印发。详情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广西地处中国西南部,沿海、沿江、沿边,国土面积23.76万平方公里。其中,耕地443.1万公顷,园地110.3万公顷,林地1334.9万公顷,草地112.5万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82.5万公顷。2015年粮食总产量1524.8万吨。广西的土壤共有18个土类,34个亚类,109个土属,327个土种,其中以赤红壤、石灰性土、红壤、砖红壤为主,赤红壤、红壤、砖红壤的成土母质主要为花岗岩、砂页岩风化物、第四纪红土等,石灰性土的成土母质为碳酸盐岩风化物。赤红壤主要分布在桂东南地区海拔350米以下的平原、低丘、台地;红壤在除北海、防城港、钦州外其它地市均有分布;砖红壤主要分布在北海和钦州、防城港南部;石灰性土主要分布于桂西北、桂西南等部分地区。广西已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有93种,约占全国查明资源总量矿种的45.75%。矿产资源丰富,种类繁多,储量较大,有“有色金属之乡”之称,砷、锡、铝、钒、锰等矿藏储量位于全国前列。矿产开发是广西主要工业产业之一,矿产工业总产值占全区工业总产值的18.86%。

根据“十一五”广西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全区土壤特点主要表现为,一是大多呈酸性,且土壤养分含量较低;二是土壤重金属背景值偏高,有色金属成矿带是导致背景值偏高的天然原因;三是土壤污染分布不均匀,以重金属污染为主,受矿业开发活动影响,矿业集中区典型污染企业和矿区周边土壤受重金属污染较大,主要超标重金属元素依次为镉、砷、锰、铬、镍、铅、锌、铜等,有机污染水平低,沿海地区则因工业起步晚,土壤基本未受污染,仍处在土壤背景值水平。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打赢广西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任务和职责,切实做好土壤环境保护工作,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土壤环境安全,结合广西土壤污染现状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点,重点针对采选、冶炼、化工为主的重点场地历史遗留农田污染问题和重金属高背景值土壤问题,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立足我区实际,坚持生态立区,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以河池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为重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为建设山美水美田园美的“美丽广西”而奋斗。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基本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河池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到2030年,全区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河池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经验。

(二)主要指标

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查明污染地块并实现场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全区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土壤环境基础工作,支撑土壤环境靶向监管

1﹒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在现有土壤相关调查基础上,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7年6月前,环境保护厅负责组织各相关部门制定全区土壤环境详查总体方案。农业厅负责组织开展农用地污染调查,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环境保护厅负责组织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调查,2019年底前掌握污染地块分布及环境风险状况。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对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开展1次定期调查。2018年底前建成广西土壤详查样品库。(环境保护厅、农业厅、国土资源厅牵头,财政厅、林业厅、卫生厅等参与,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2017年底前,完成广西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根据需要增加自治区监测点位,建成广西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充分发挥行业监测网作用,基本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各设区市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补充设置监测点位,增加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提高监测频次。2020年底前,实现所有县(市、区)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全覆盖。(环境保护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农业厅等参与)

3﹒实现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2018年底前,环境保护厅负责建立广西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统一汇总各相关部门的土壤污染调查成果,实现数据动态更新。各相关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的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实行数据共享,发挥土壤环境大数据在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环境保护厅牵头,农业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林业厅等参与)

4﹒适时启动地方性法规、标准制定。根据国家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适时启动广西土壤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和相关标准、技术规范、技术指南制定工作。各相关部门按照国家发布的部门规章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或实施意见。(自治区法制办、环境保护厅牵头、农业厅、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林业厅等参与)

5.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编制广西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7年底前完成并报环境保护部备案,各设区市于2017年底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建立项目库,规划报环境保护厅备案。(环境保护厅牵头,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等参与)

延伸阅读:

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秦天宝等: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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