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第五节扬尘和其他污染防治
第五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科学合理扩大绿地、水面、湿地和地面铺装面积,规划、组织建设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场,防治扬尘污染。
县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履行扬尘污染防治职责: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二)市容环境卫生部门负责对城市公共区域道路清扫、园林绿化等领域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三)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对企业物料堆场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四)煤炭管理部门负责对煤炭矿山的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非煤矿山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车辆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十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实施包括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在内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负责维护;
(二)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
(三)在施工工地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车辆不得带泥上路,施工工地通道以及出入口周边的道路不得存放建筑垃圾;
(四)施工工地出入口、主要通道、加工区等采取硬化处理措施;
(五)对施工工地内堆存的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采取密闭式防尘网遮盖;
(六)在施工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有效抑尘的密闭式防尘网;
(七)采取封闭方式及时清运建筑垃圾,不得凌空抛散;
(八)有效防尘、降尘的其他措施。
第五十九条在道路、广场、停车场和其他公共场所进行清扫保洁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执行清扫保洁作业有关标准,防治扬尘污染。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巡查,对清扫不达标的予以纠正,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泄漏,并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行驶。
第六十条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除建设用地以外的其他裸露地面,使用权人或者管理单位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第六十一条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第六十二条矿山企业应当按照设计和开发利用方案作业,设置废石、废渣、泥土等专门存放地,并采取围挡、硬化施工道路、洒水降尘、设置防风抑尘网、防尘布等防尘、降尘措施。开采后应当及时进行生态修复,防治扬尘污染。
第六十三条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达标排放油烟,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第六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公民文明、绿色祭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祭祀活动加强监督管理,确定焚烧祭祀品的时间和地点,并在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设置焚烧祭祀品容器。
焚烧祭祀品的,应当在焚烧祭祀品容器内焚烧,减少焚烧产生的大气污染物。
第四章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
第六十五条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主体功能区划、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大气污染传输扩散规律,划定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以下简称重点区域),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省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协调重点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重点区域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污染防治需要,决定在其行政区域内执行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第六十六条重点区域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开展区域合作。
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重点区域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跨区域执法、交叉执法。
第六十七条重点区域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和煤质种类结构控制方案,优化煤炭消耗种类结构,减少煤炭使用总量,推广使用清洁能源,逐步实施煤改气、煤改电。
提供饮食、洗浴、住宿等服务的单位,应当使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鼓励使用工业余热等热源和集中配送的热水,并实施节能改造。
第六十八条在重点区域和重污染天气集中出现的采暖季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推行错峰生产。
在错峰生产期间,重点排污单位、大型建设工程和产能过剩行业企业应当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调整,减少或者停止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生产、作业。
第六十九条重点区域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乡规划,合理制定符合大气污染防治要求的经营性煤炭堆场和民用煤配送网点的布局规划,并按照规划组织建设经营性煤炭堆场。
重点区域内的煤炭经营者应当将煤炭集中存放到经营性煤炭堆场。
第七十条城市人民政府和重点区域内县人民政府可以划定并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
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经建成的,应当在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或者县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改用前,尚未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的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必须配套建设脱硫、脱硝、除尘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控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等污染物排放量;燃料应当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要求;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应当达标排放。
第七十一条重点区域内城市建成区及其周边的重污染企业,应当逐步搬迁、改造或者转型退出。
第七十二条重点区域内使用额定蒸发量二十吨以上燃煤锅炉,或者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与其相当的窑炉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配置经计量检定合格的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实时监测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并通过其网站、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或者所在地报刊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实时公开自动监测数据。
第七十三条重点区域内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接入所在地城市管理公共平台,并保持正常运行,但是途经重点区域的运输车辆除外。
延伸阅读: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广西“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收官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提出,2025年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6.0%。2025年全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不高于26.5微克/立方米。2025年3—12月全区不发生重度及以上污染天。其中提出,高质量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
2月24日,生态环境部举行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司长李天威出席发布会,介绍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相关工作进展。生态环境部宣教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主持发布会,通报近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并共同回答了记者提问。介绍大气环境工作情况李天威:新闻媒体的各位朋友大家上午
2月24日,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司长李天威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生态环境部将推动出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36”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启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2026—2035年)》编制工作,研究修订《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为开启“十五五”大气污染防治新征程奠定坚实的基础。
日前,浙江省环境科学学会公示2024年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适用技术名单,共10项。详情如下:关于2024年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适用技术名单的公示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江省臭氧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等文件工作要求,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铜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推动铜冶炼发展由产能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提升转变,严格落实产业、环保、能效、安全等相关政策要求,新改扩建铜冶炼项目应对照《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标杆水平实施,鼓励新改扩建铜冶
2月5日,锦州市政府印发《锦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降至35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6%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6%以内,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全文如下: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锦州市空气质量持续
2月6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河南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八项整改任务验收公示。文件显示,河南积极推进钢铁、水泥、焦化超低排放改造,制定印发《河南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河南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河南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关于深化水泥行业超
1月17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大气污染防治水平提升的通知。《通知》主要包括治理范围、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三部分内容。重点任务方面,主要从摸排建档、制定“一群一策”方案、强化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污染防治水平、加强移动源监管和开展环保绩效提级等6个方面对传统产业集群
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炼焦化学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排放水污染物、噪声、本标准未规定的恶臭污染物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相应
导读:为及时反映生态环保产业过往一年的发展动态,预测新一年的发展趋势,我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24年行业评述及2025年发展展望》,供环保企事业单位、专家和管理者参考。本文为《2024年脱硫脱硝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作者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脱硫脱硝专业委员会田恬、张弘、路光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7819万元)分配方案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间,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并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公示日期:2025
《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已于2024年11月1日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通过,经2024年11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06年9月28日包头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贵州省铜仁市人民政府12月16日印发《铜仁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提出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推动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绿色低碳转型,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详情如下:铜仁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2024年第五批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补贴资金拟补贴项目审查结果公示,涉及深圳市中油新田加油站有限公司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治理补贴等23个项目。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第五批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补贴资金拟补贴项目审查结果公示根据《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补贴办法(2022-2025
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翻身仗”,近日,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24年冬季大气攻坚“保卫战”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奋战四十天,打赢保卫战”。《行动方案》提出,2024年冬季大气攻坚“保卫战”自11月22日至12月31日,为期40天,聚焦大气污染主要指标,强力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11月20日发布《天津市大气环境质量达标规划》,以细颗粒物污染为重要突破口,推进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远近结合研究谋划大气污染防治路径,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向经济发展与污染防治协同转变。规划目标到2025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7微克/立方米以内,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2.6%,
11月16日至18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昌吉回族自治州(以下简称昌吉州)、和田地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以下简称巴州)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第六师调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黄润秋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新时代党的治
11月4日,浙江省湖州市司法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湖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修订草案送审稿)》意见的公告,本规定适用于湖州市行政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要求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水平和能力,推进建筑工程规范化管理,结合实际,湖南省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修订了原2021年1月9日印发的《怀化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细则》,现征求各单位意见建议,详情如下:怀化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9月30日发布公开征求《浙江省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实施方案》修改意见的通知,聚焦涉气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设备,全面开展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工作,实现“更新一批、整治一批、提升一批”,推进企业合理选择治理工艺,提高治理设施建设工程
为全力打好空气质量改善攻坚战,绍兴全市各地各部门执法机构锚定目标,主动作为,积极开展大气环境质量综合执法月行动,查处了一批突出涉气环境违法案件。为强化警示震慑,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现公布第五批大气环境领域执法典型案例。一、越城区凤林小学建设工程项目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案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8月27日发文,就《天津市大气环境质量达标规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天津市将以细颗粒物污染为重要突破口,推进细颗粒物和臭氧的协同控制,远近结合研究谋划大气污染防治路径,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向经济发展与污染防治协同转变,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市生态环境局关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提出“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在“双碳”目标引领下,我国能源转型加快推进。截至2024年底,我国以风电、太阳能发电为主的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到14.5亿千瓦,首次超过火电装机规模。近年来,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电力”)
3月7日,黑龙江龙煤鹤岗矿业有限公司立达矸石电厂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标段三:1#-3#锅炉脱硝系统升级改造招标公告发布。
3月7日,黑龙江龙煤鹤岗矿业有限公司立达矸石电厂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标段二:1#-3#锅炉脱硫系统改造招标公告发布。
3月7日,黑龙江龙煤鹤岗矿业有限公司立达矸石电厂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标段一:1#-3#锅炉电除尘改造招标公告发布。
3月7日,黑龙江龙煤鹤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热电厂3x220t/h+2x75t/h煤粉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该项目招标范围:热电厂1#、2#、5#、6#、7#锅炉脱硫、脱硝、除尘超低排放改造。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的EPC总承包方式建造,投标人负责工程自初步设计起至完成72+24小时整套启动试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6日,国家电投黑龙江大庆市林甸县20万千瓦草光互补光伏复合项目配套储能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储能系统采购规模为20MW/40MWh。第一中标候选人为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140万元,折合单价0.535元/Wh;第二中标候选人为远景能源有限公司,投标报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5日,黑龙江省吉能宝清350MW/1750MWh压缩空气储能国家级示范项目EPC+F总承包中标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国电力工程东北电力设计院和中国葛洲坝集团以及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一工程组成的联合体,总投标报价高达250693.29万元。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6日,黑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售电公司市场注销公示结果的公告。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3月5日,黑龙江电力交易中心对北京国能金源售电有限公司市场注销的申请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市场有关方面未对此售电公司市场注销提出异议,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管理办
3月5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布2025年1月9日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可开放容量表,哈尔滨全市剩余接网容量为816.07MW,其中巴彦县、呼兰区、双城区、五常市剩余接网容量为0。详情如下:
近年来,在“双碳”目标引领下,我国能源结构持续优化,清洁能源发展实现新跨越。截至2024年年底,我国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到14.5亿千瓦,首次超过火电装机规模。近年来,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等决策部署,积极服务新能源发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月25日,黑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中盛宏(黑龙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示结果的公告。文件显示,黑龙江电力交易中心于2025年1月26日至2025年2月24日对中盛宏(黑龙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市场注册申请材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市场有关方面未按相关规定实名对此售电公司提出异议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