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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垃圾发电厂渗滤液处理技术规范》等四项行业标准意见的通知

2016-11-29 14:59来源: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关键词:垃圾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烟气净化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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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术语和定义

3.1炉渣

生活垃圾焚烧后从炉床直接排出的残渣,以及过热器和省煤器排出的灰渣。

3.2炉渣综合利用

是指利用炉渣生产建筑材料、混凝土、筑路、回填及改良土壤或者从中提取有用物质的行为。

3.3集料

混凝土主要组成材料之一,又称骨料,主要起骨架作用和作为胶凝材料的廉价填充料,集料按颗粒大小分为粗集料和细集料。

3.4轻漂物

集料在密度1.1kg/L溶液中漂浮的固体物质。

3.5筛上物

炉渣预处理阶段炉渣通过振动的网筛、滚筛及人工分拣,分离出来的大部分杂质,如大块的金属、碎砖瓦、陶瓷片、玻璃等不可燃物和难燃烬物。

3.6盐泥

洗渣水沉淀分离或机械分离出来的淤泥。

4一般要求

炉渣与飞灰应分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炉渣应在“安全、环保”的前提下,实现综合利用。炉渣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时,应符合GB16889的规定。炉渣运输应采用密封良好的运输车辆,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4.1焚烧控制

垃圾发电厂应加强垃圾焚烧控制,确保炉渣热灼减率符合GB18485要求,重金属毒性检测应符合GB5085.3的要求。

4.2出渣控制

4.2.1 刮板出渣机应合理控制出渣系统水位,控制渣池内炉渣含水率。

4.2.2 滚筒式冷渣机应合理调整冷渣机冷却水进出口水温,充分回收炉渣余热资源。

4.3取样与分析

炉渣的取样及检测方法应符合CJJ/T212的要求。

4.4贮存

炉渣贮存场所应设有可靠的防雨、除尘设施。

炉渣池应硬化,应采取措施防止因炉渣和污水渗漏、溢流而污染周围环境。

4.5运输

4.5.1炉渣出厂运输应有运输车次、炉渣重量的计量装置和记录。

4.5.2炉渣运输车辆应密封、防水、不渗漏。

4.5.3运输车辆应按约定的时间、装卸地点进行装卸运输。避免对环境敏感区产生影响。

4.5.4运输过程中未经许可不得将炉渣在厂外进行转存或堆放,不得将炉渣违规倾倒、丢弃、遗撒。炉渣运输过程中不得进行中间装卸操作。

4.6安全管理

4.6.1炉渣处理处置场所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体系,设置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或专(兼)职人员,负责监督炉渣处理处置过程中的现场管理、环境保护及相关管理工作。

4.6.2产生粉尘、异味的炉渣处理处置场所,应采取通风措施,并保证通风设施完好。

4.6.3炉渣贮存、转运现场应建立完善的交通、施工管理规定,现场设置相应的安全标识,传送带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护应严格按GB14784的规定执行。

原标题:关于征求《垃圾发电厂渗滤液处理技术规范》等四项行业标准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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