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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一张图读懂“河长制”

2016-12-15 09:44来源:中国水利报社网络新闻中心关键词:河长制河道治理水生态平衡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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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6年12月12日(星期一)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水利部副部长周学文、环保部水环境管理司司长张波及相关领导就《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有关情况进行解读,并答记者问。张波司长提出要结合水十条全面落实“河长制”,并与依法治污、科学治污、深化改革相结合,细化治污主体的责任落实,注重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有效衔接。

“如何利用河长制来推进水十条?”

环保部门在推行这项工作方面,具体要说的话可以概括为一个落实、三个结合。所谓落实,就是要按照中央关于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的要求,要把河长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纳入正在开展的中央环保督察。同时还要结合水十条实施情况的考核工作,强化信息公开、行政约谈和区域限批,切实推动各地切实落实环境保护的责任,全面落实河长制,这是在全面落实的方面我们可以推动的工作。

三个结合,一是依法治污有机结合。前不久国务院会议刚刚审议通过了《水污染防治法》修正草案,将提请全国人大审议,这个修正案将为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更加强有力的法律支撑。环保部门将会按照新环保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为我们的全面推行河长制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是与科学治污有机结合,国务院刚刚发布了《“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落实这个《规划》为抓手,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我们将会立足流域的每一个控制单元,来统筹建立污染防治、循环利用、生态保护这样的综合治理体系,要把责任细化到每一个治污的主体。环保部还会指导各地科学的筛选项目,务实、具体、有力地推动流域环境质量逐年改善、持续进步。

三是与深化改革有机结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环保部目前正在组织开展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的改革,同时在部分流域探索建立按流域设置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的改革试点。我们争取尽快形成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为全面推行河长制提供重要支撑和补充。

延伸阅读:

中央办公厅、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关于“河长制” 8个亮点值得记住

原标题:一张图读懂河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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