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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一张图读懂“河长制”

2016-12-15 09:44来源:中国水利报社网络新闻中心关键词:河长制河道治理水生态平衡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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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环境责任的举措如何结合河长制的实施推动落实?”

落实责任首先在于细化责任,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发布以后,环保部门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与各省签订目标责任书,把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目标任务、工作分工细化到各个地方。各个地方又参照国家的做法进一步细化到各个市、各个县,细化到基层,使每一级党委政府,每一个治污的责任主体都承担相应的责任。

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环保部正在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这方面的报道也很多,对照大家各自的责任来看有没有落实到位,就是落实情况怎么样。一些地方有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问题的背后是责任不够落实,对相应的地方包括有关人员就涉及到问责的问题。我想只要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具体要求,把任务细化,通过河长制这样一个非常好的制度创新,进行良好的运转,再加上督察问责工作,你刚才提出的问题一定会逐步落到实处。

“河长制的实施对化工产业发展将产生哪些影响?”

河长制实际上会把我们政治体制的优势发挥出来,有攻坚克难的作用。在水污染防治过程当中,我们遇到的一个很大的拦路虎,就是一些地方的产业结构比较重,布局也不够合理。当推动这些工作的时候,我们会遇到环境与发展两难的问题。如何统筹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地方党委政府具有这方面的能力,所以当党委政府的责任落到实处,党委政府领导成员对每一个河段都负起责任来的时候,我相信他们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推动一些像化工园区产业的结构调整,优化布局,就会更加有利了。

“推行河长制与最严格控制水资源管理制度有什么样的衔接?”

这次中央出台河长制《意见》,对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都提出了明确要求,作为河长制的主要任务,特别强调,要强化水功能区的监督管理,明确要根据水功能区的功能要求,对河湖水域空间,确定纳污容量,提出限排要求,把限排要求作为陆地上污染排放的重要依据,强化水功能区的管理,强化入河湖排污口的监管,这些要求跟我们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总量控制、效率控制,特别是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的要求,以及入河湖排污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取水管理等这些要求充分对接。应该说,这次河长制在落实三条红线管控上,内容很具体,任务也很明确,责任更加清晰、更加具体到位。河长制的制度要求从体制机制上能够更好地保障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十三五”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的时候,要把河长制落实情况纳入到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考核,做到有效对接。

延伸阅读:

中央办公厅、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关于“河长制” 8个亮点值得记住

原标题:一张图读懂河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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