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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2017-01-05 11:5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发改委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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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条项目验收

第三方治理项目按国家有关验收规定和标准进行验收。

法律规定的法定验收,例如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等,由甲方负责向验收机构提出申请,乙方负责配合验收机构进行验收。有关程序约定如下:

环保设施达到验收条件时,乙方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

甲方对乙方的申请进行核实,并向验收机构提出验收申请;

乙方配合验收机构进行验收,根据验收机构的意见进行改进直至最终通过验

收。在验收期间,甲方应积极主持、组织验收工作。

需要重新验收时,应按上述程序进行。

由甲方向验收机构提出申请是基于环保设施是**工程的一个单项工程。对局部或全部环保设施具备单独申请验收条件的,经甲、乙方协商一致,乙方可向验收机构提出验收申请。

对于多个排放源(如工业园区)且在各排放源厂外进行第三方治理的,按照地方环保要求开展项目验收工作。

第11条竣工延误和放弃

11.1竣工延误

11.1.1如果由于乙方的作为或不作为、故意或过失,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环保设施的建设并投入运营,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延误时间超过6个月(具体时间由甲乙双方确定),甲方有权终止建设运营权。

甲方终止建设运营权的,由甲方接管环保设施的建设。乙方已完成的投资,由甲方委托合格的评估机构在合理的期限内进行评估,确定已完成工程或工作的价值,并支付给乙方;

延误时间在6个月以内(含6个月),甲方允许乙方继续实施,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依据甲乙双方确定的该项目的投资额,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

利率向甲方支付逾期交付违约金。

延误时间超过6个月但甲方未终止建设运营权的,甲方可允许乙方继续实施并依照延误时间在6个月以内(含6个月)的处理方式。

由于乙方的延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1.1.2如果由于甲方的作为或不作为、故意或过失,致使环保设施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投入运营,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延误时间超过6个月,乙方有权终止建设运营权。乙方已完成的投资,由乙方委托合格的评估机构在合理的期限内进行评估,确定已完成工程或工作的价值,甲方在收到评估报告后15日内将评估机构确定的乙方已完成的投资支付乙方,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依据乙方已完成的投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交付违约金。

延误时间在6个月以内(含6个月),如乙方继续实施,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延误时间超过6个月但乙方未终止建设运营权的,甲方依照延误时间在6个月以内(含6个月)的处理方式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由于甲方的延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11.2视为放弃

如果乙方出现下列情况,则该项目的建设运营工作应视为乙方放弃:

书面通知甲方或以自己的行动表示其已终止建设工程,并且不打算重新开始实施;

乙方未能在任何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xx天内恢复实施;

乙方出于自身主观原因在完工日期前连续xx天停止建设工程或调试,直接或通过建设承包商撤走场地全部或大部分的工作人员,且不是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所导致。

乙方放弃建设运营权的,甲方接管环保设施的建设。乙方已完成的投资,由甲方委托合格的评估机构在合理的期限内进行评估,确定已完成工程或工作的价值,并支付给乙方。由于乙方放弃建设运营权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1.3同步投运

乙方应确保环保设施的建设、验收等工作与主设施同步。如果由于乙方原因,环保设施未能与主设施同步投运时,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由于甲方原因,环保设施未能与主设施同步投运时,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章运营与维护

第12条运营与维护

12.1运营与维护工作

乙方要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不得无故停运。需要改造、更新环保设施,因环保设备维修需暂停环保设施运行,或因事故需停运的,应向甲方报告。甲、乙双方依据有关规定向环保部门申请批准。

乙方应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帐,记录环保设施运行和维护、在线监测数据等能够反映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的必要材料,并报甲方。甲、乙双方依据有关规定接受环保部门监督检查。

乙方安装的在线监测系统应按照环保部门要求传送监测数据。

乙方应对监测系统的数据真实性负责并接受甲方及相关部门的监查。

在线监测系统发生故障不能正常采集、传输数据的,乙方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甲方,甲、乙双方共同向环保部门报告。

对于乙方在甲方厂界内提供环境服务的,环保设施的运行、检修及技术改造,应纳入甲方发电生产的统筹管理体系中,接受甲方对环保设施运营的监督和管理。乙方作为环保设施运营的主体,是环保设施安全、经济、环保运营的完全责任人。

12.3乙方的主要责任

在整个建设运营期内乙方应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负责环保设施的运营、维护和管理。乙方应保证在整个建设运营期内始终按谨慎工程和运营惯例运营环保设施,使环保设施处于良好的运营状态并能够按合同约定完成相关义务。乙方的主要责任如下:

确保环保设施建设的“三同时”及通过安全性评价;

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性能保证指标;

确保合理、必要的投入对环保设施进行设备更新及技术改造以保证环保装置良好运行;

接受甲方和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检查、验收或管理。

12.4甲方的主要责任

甲方有义务支持乙方为确保环保设施良好运行所作的努力。甲方的主要责任如下:

保证项目主设施的正常运行;

确保合理、必要的投入对与环保设备有影响的项目相关设备进行更新及技术改造以保证环保装备上游系统良好运行;

保证环保设施的入口处的技术参数符合合同约定的保证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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