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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盘点】2016年固废处理行业最具影响力政策排行榜TOP10

2017-01-17 14:51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保政策环保行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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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垃圾强制分类的系统衔接?

1、建立与分类品种衔接的收运体系。推进城市现有生活垃圾收、转、运系统升级改造步伐。按照本地垃圾分类办法,加快配套标识清晰的分类收集容器。改造和更新城区内的垃圾房、转运站、压缩站和收运车辆等,使之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要求。

2、建立与资源利用衔接的回收体系。推进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系统的衔接,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相互衔接的物流体系。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回收网点位置、回收种类、当日价格、预约电话等信息。

3、建立与垃圾分类衔接的处理设施。加快培育大型资源循环利用龙头企业,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清洁化处理和高值化利用。

4、探索建立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应统筹规划建设垃圾终端处理利用设施,积极探索建立集垃圾焚烧、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垃圾填埋于一体的城市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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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3:住建部等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全文)

住建部等四部委日前联合发文,要求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提出构建邻利型服务设施,实现共享发展。

住建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加强焚烧设施规划选址管理。项目用地纳入城市黄线保护范围,规划用途有明显标示。

《意见》提出,优先安排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用地计划指标,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可根据当地实际单列,并合理安排必要的配套项目建设用地,确保设施同步或超前落地建设。设施选址应符合相关政策和标准的要求。

《意见》要求,建设高标准清洁焚烧项目。遵循安全、可靠、经济、环保原则,选择安全适用技术。同时对现有垃圾焚烧厂提出了要针对技术工艺、设施设备运行管理中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整治后不能达标排放的将依法关停处理要求。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意见》提出,要实施精细化管理,落实运行管理责任制度和应急管理预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控制二次污染。在落实环境防护距离基础上,面向周边居民设立共享区域,因地制宜配套绿化、体育和休闲设施,实施优惠供水、供热、供电服务,安排群众就近就业。变短期补偿为长期可持续发展,变“邻避效应”为“邻利效益”,实现共享发展。

《意见》强调,要全面加强监管,接受公众监督。焚烧厂运行主体要向社会定期公布运行基本情况,公示污染物排放数据,社会单位和公众可依法依规参与焚烧厂规划建设运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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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4:《“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全文)

统筹推进“十三五”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发改委和住建部编制了《“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总投资约1924亿元。

意见稿提出了加快处理设施建设、推动建立回收新模式、加大存量治理力度、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理、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加强监管能力建设等六大主要任务。

意见稿提出,到2020年底,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其他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新疆、西藏除外),县城(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新疆、西藏除外),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全国城镇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能力34 万吨/日。

到2020年底,具备条件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建成区)要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东部地区、经济发达地区、距县城较近交通便利的建制镇要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全覆盖。

到2020年底,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50%以上,其中东部地区达到60%以上。到2020 年底,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垃圾得到有效分类,30%的城镇餐厨垃圾经分类收运后实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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