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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附项目)

2017-01-24 11:27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VOCs排放VOCs治理废气治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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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营造全民共治氛围

加强环境信息主动公开。全面推进大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信息公开,推进监管部门生态环境信息公开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确保公众畅通获取环境信息的权利。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数据共享开放,实施政府数据资源清单管理。建立统一的信息公开平台,健全反馈机制,在政府网站设立“环保违法曝光台”。推进排污企业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2019年底前工业企业全面开展自行监测或委托第三方监测,建立企业环境管理台账制度,实施“阳光排污口”工程,编制年度排污状况报告,向环保部门如实申报,向社会公开。建立上市公司环保信息强制性披露机制,对未尽披露义务的上市公司依法予以处罚。

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建立健全环境污染和环保问题投诉处理制度,广泛依靠社会公众排查环保问题和环保隐患,检举揭发破坏环境、贻害他人和后代的违法犯罪行为。在建设项目立项、实施、后评价等环节,建立沟通协商平台,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建立环境投诉举报奖励制度,建设环保微信举报平台,进一步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方便公众对污染现象“随时报”。开展环保第三方监督,充分发挥第三方环保机构人力和智力优势,进一步提升执法监管的质量,增强环境管理社会公信力。引导公民通过环境信访、行政调解、寻求司法救济等方式理性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积极引导环保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参与环境保护监督,推进环境公益组织依法开展环境公益诉讼。

积极推广有奖举报。完善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奖励制度,民众可通过规定的有奖举报途径,向市环境保护局实名举报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应当由环境保护部门查处的,且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放射性废物管理等相关法律规定,并被纳入“举报有奖”政策范围的环境违法行为,经查属实,将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经济奖励。

第九章重点工程

为推进规划实施,落实各项任务措施,实施十大类共98项重点工程,经费来源于国家、省、市、镇(街)各级财政和企业、市场等多方面投入,预计“十三五”环保重点工程总投资494.9亿元。具体包括:

——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包括饮用水源保护、重污染水体治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3个方面15项重点工程,预计投资338.14亿元。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包括工业源污染治理、移动源污染整治、面源污染控制3个方面13项重点工程,预计投资31.5亿元。

——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包括土壤污染调查、土壤污染治理修复2个方面5项重点工程,预计投资2.25亿元。

——固体废物安全处理处置重点工程:包括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单位建设、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单位建设、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淤泥资源化利用等4个方面14项重点工程,预计投资84.21亿元。

——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工程:包括重金属污染治理基础能力建设、重金属污染监管基础能力建设重点工程等2个方面10项重点工程,预计投资2.09亿元。

——近岸海域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包括近岸海域环境综合整治、近岸海域生态保护与修复、近海海域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3个方面9项重点工程,预计投资24.8亿元。

——生态保护建设重点工程:包括生态空间管控、构建生态安全体系、构筑生态人居环境、生物资源保护4个方面9项重点工程,预计投资7.58亿元。

——噪声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噪声控制3项重点工程,预计投资0.68亿元。

——核与辐射环境安全保障重点工程:包括核与辐射基础资料调查、核与辐射环境监管能力建设2个方面3项重点工程,预计投资0.23亿元。

——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重点工程:包括环境监察执法能力提升、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环境监测能力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4个方面17项重点工程,预计投资3.42亿元。

第十章实施保障

第一节加强体制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各镇(街、园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对本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强有力措施,从解决当前的突出环境问题入手,大力推进本规划实施。要发挥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的统筹作用,建立各镇(街、园区)之间、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协调会,研究解决推进本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市环境保护局要牵头组织做好本规划的实施工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负责指导辖区内相关规划任务的实施和执行。发改、经信、科技、财政、国土、住建、规划、交通、公路、水务、农业、林业、海洋渔业、城管、安监、旅游、质监、交警等部门做好规划相关工作的具体措施落实。

分解落实任务,确保规划有序实施。市环境保护局要按照本规划确定的任务和要求,组织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突出重点工作任务,细化时间节点及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责任分工。各镇(街、园区)要把本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和要求纳入“十三五”规划、计划或相关方案中,并提出具体的落实措施。

第二节加大环保投入

加大投入力度,建立科技支撑体系。市政府要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列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设立市级环保专项资金,逐年加大投入,重点投向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污染减排、重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争取到2020年,环境保护投资占GDP的比重达到3.5%以上。加大政府对环境科技的投入,建立多元化的科技投入机制,支持研究开发环保与清洁生产等领域关键技术,提高环境影响评价能力和环境科学基础研究能力。以环境监测体系和计算网络体系为平台,建立规划实施与评估系统方案,并在科技支撑成果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规划精准实施决策支持系统。

拓宽融资渠道,加强环保资金监管。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进一步鼓励社会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参与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建设,政府投资项目优先支持引入社会资本,或者优先支持引入社会资本投资项目。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鼓励金融机构对民间资本参与的生态环保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加强环保资金使用的追踪检查和审计监督工作,专款专用,严格财务制度,保证建设资金正常运转,发挥效益。

第三节强化考核评估

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职责落实到位。全面建立环保督察制度,全面落实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每年开展各镇(街、园区)环保责任考核、总量减排考核、“河长制”考核等考核工作,并进一步完善考核工作制度及指标体系,进一步扩大考核范围。发挥市环委会办公室督查协调职能,完善重点督办、专项督查、定期通报等机制,加强对各级各部门落实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跟踪督查。

加强规划评估,保证规划科学实施。完善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考核评估机制。将主要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镇(街、园区)、各有关部门政绩考核和环保责任考核内容。2018年和2020年底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十三五”规划的实施情况分别进行中期及末期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对目标任务进行科学调整,评估结果作为考核依据并向社会及时公布。

完善监督机制,全面提高规划执行力。畅通监督渠道,发挥行政监察、组织人事、统计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作用,完善政府向人大、政协的报告和沟通机制。发挥社会各界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作用,积极开展公众评价。加强规划宣传,增强公众对规划的认知、认可和认同,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

延伸阅读:

广东东莞环境污染防治方案 加强重点行业VOCs污染治理(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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