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环评中对于公众参与情况的造假,近年来已引发一些案件,甚至造成群体性事件。如何从根本上打击遏制环评公参中的造假“注水”,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
环境保护部正在制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并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这对于健全公众参与机制而言无疑是一个契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资源能源法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律师夏军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他建议在上述法律规范中规定:鼓励环境服务公司和律师事务所,在社会和政府的监督下,为建设单位提供公众参与服务;社会组织及公众投诉举报公众参与弄虚作假的,环保部门应当及时复查并依法处理。
多起撤销公参虚假环评
在轰动一时的秦皇岛西部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环评审批行政诉讼案中, 对于环评报告中“100%支持”的100份公众意见调查表,“填写调查表”的村民向记者表示不认同:100人中,“查无此人”的共计15人;填表时已死亡的1人;常年在外的14人;负罪潜逃的1人;重复填写的1人;有2人未核实;65位村民按手印表示“未见过该调查表”。
为此,河北省环保厅责令停工,重做公参,因建设单位未予落实,省厅撤销环评批复。
去年,在一些地方均有撤销公参虚假环评批文的事例。例如, 哈尔滨市环保局直指一环评报告在公众参与环节造假,将其撤销。该局的公示文件显示:“黑龙江渭水消化病医院有限公司在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过程中,在公众参与环节,被调查公众住址、电话、年龄、学历等有虚构部分,致使公众参与失实,存在作假行为。”
相应程序制度规定缺失
为何这类事件会屡屡发生?与公众参与机制的不健全息息相关。
关于环评中的公众参与机制, 早在2006年印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就有规定。
夏军认为, 《办法》缺少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部分,与行政许可法衔接不上,“最后一公里抛锚”,对于公参投诉的受理、复查以及相关联的环评批复撤销、补正,均无相应程序制度规定,十分不利于打击遏制环评及公参中的造假“注水”。
2016年7月印发的《“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提出:探索更为有效和可操作的公众参与模式,明确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大惩处公参弄虚作假。
2016年新版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将公众参与篇章与环境影响报告书剥离,建设单位成为环评公参的唯一责任主体。
“这有利于提高环评审批效率,减轻相关部门的工作压力,但是,事中事后监管应当同步加强,公参中的弄虚作假必须严格查处。 ” 夏军说。他认为,“放、管、服”属于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从事公参服务的专业公司以及律师事务所,是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支撑力量。而完善环评防错纠错程序机制,将使打击公参造假真正落地。
设立法律责任专章
为此,夏军建议, 环境保护部正在制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以及正在修改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增加以下条文和内容:
鼓励环境服务公司和其他机构为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提供指导、见证、审查等服务,鼓励环保社会组织监督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
环境服务公司和其他机构为公众参与出具核查报告,保证公众参与已经依法开展的,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程序可以简化。
设置“投诉复查和撤销行政许可”专章,主要内容如下:明确复查撤销部门和部门间分工协作。公众对于公参虚假不实的投诉,由负责环评审批的工作部门统一接收处理,必要时可以移送环境监察机构或者派出机构(督查中心、分局等)调查取证。复查和撤销行政许可的具体程序,适用行政处罚的相关规定。
落实利害关系人启动程序的权利。利害关系人在环评获批前发现公参作假的,有权向环评审批机关举报投诉,启动复查程序。利害关系人在环评获批后发现公参作假的,可以申请环评审批机关撤销行政许可,启动撤销程序。审批机关复查和撤销程序所作处理结论不合法不适当的,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上级行政机关直接查处。上级机关查实公参作假的,可以责令审批机关暂停审批、不予许可或者撤销环评批复,也可以直接决定撤销环评批复。
赋予利害关系人程序选择权利。对于不当环评批复和查处公参投诉的争议解决,既可以通过复查和撤销行政许可程序,也可以运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程序。这两类程序各有其长,通常不能互相取代。只要审批机关作出了实质性处理结论,即便符合行政复议受理条件,如果当事人坚持要求适用行政许可撤销程序的,环保部门不得拒绝。对于超过复议申请期限的投诉,除非同时超出行政许可撤销时效,环保部门仍应启动复查或撤销程序。
公众投诉公参作假附有具体证据,或者当事人已经承认公参作假的,环保部门可以责令建设单位停止建设或者运营,也可以暂停环评审批程序;待建设单位重新组织公参、整改违法行为到位后,再恢复建设运营和审批工作。(前提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改时设立了上位法依据)
经调查核实,公众参与严重虚假不实,包括采用欺骗、贿赂手段的,环评审批机关应当作出不予许可决定,或者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对于一般性的瑕疵问题,或者虽有虚假不实,但依法不应撤销行政许可的,责成建设单位予以补正,补正说明及附件材料应当收录入卷。
撤销程序启动后,应当向社会发布公告,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对程序的监督。在撤销程序中,应当告知和保障利害关系人、被许可人享有的陈述、申辩、质证等权利。必要时应当召开听证会。
为了安定和平衡行政管理秩序,借鉴国外及台湾立法例,参照合同撤销的相关规定,建议如此限定撤销时效:撤销环境行政许可的启动,应当在审批机关或其上级机关得知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实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处理投诉的期间应予排除。
设立法律责任专章,对公参弄虚作假的建设单位、环境服务机构及其责任人员,要设置行政处罚措施,实行失信联合惩戒。对不正确履行公参监管职责,包括拒绝受理投诉、不依法查处投诉的环保部门工作人员,要规定相应的行政处分。
延伸阅读: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等相关规定,现对北京市郊铁路东北环线(南口至光华路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相关信
3月13日,疆电(南疆)送电川渝特高压配套火电75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项目名称:疆电(南疆)送电川渝特高压配套火电750千伏送出工程建设单位: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建设性质:新建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若羌县。项目概要:本工程线路起
3月13日,安徽桐城抽蓄500千伏送出工程环评公告。华东电网位于我国东部沿海地区,覆盖区域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和福建四省一市,是一个以火电为主的电网,区域能源资源贫乏,是全国严重缺乏一次能源的地区,区内缺油、少煤,水力资源也不丰富。随着电力需求快速增长,进一步促进了“西电东送”和
3月11日,中煤宝山项目迎来重大进展,项目环评报告及接入系统报告双双获得批复,为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筑牢根基,也为项目融资申请扫除障碍。中煤宝山项目作为中煤集团在上海投资建设的首座电厂,在环评环节面临重重挑战。该项目既无老厂可依托,也缺乏行业资源支持,且存在煤气掺烧这一特殊情况。不仅
3月11日,无锡锡东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发布锡东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提标扩容项目协同处置一般固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网上信息公示。详情如下:锡东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提标扩容项目协同处置一般固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网上信息公示一、项目名称及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锡东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提标扩容项目
3月10日,宁夏闽宁750千伏输变电工程首次环评信息公开。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宁夏闽宁750千伏输变电工程;(2)项目位置: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3)建设内容:本工程包括新建闽宁750kV变电站工程,安装2组150万千伏安主变压器,本期建设750kV出线4回,建设220kV出线8回;新建贺兰山~
3月6日,陕西富县电厂二期750kV送出工程环评征求意见。陕西省位于西北内陆腹地,是我国重要能源生产基地,根据国家电力发展规划,“十四五”期间计划新建陕北-安徽±8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以下简称“陕皖直流”),将陕北煤电等多种形式能源送往安徽消纳,实现陕北能源基地开发外送、满足安徽电网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近日,生态环境部对若羌-羚羊(花土沟东)75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新建750千伏若羌-羚羊线路。线路途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路径全长约368千米。(二)扩建若羌750
3月10日,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发布了华晟三个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详情见下:1、安徽华晟新材料有限公司华晟宣城三期(高效异质结全产业链)硅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首次信息公示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156480元,新建切片一车间、切片二车间、硅片动力站、硅片原料库、硅片成品/电池原料库、切片废水站、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雅安市(汉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项目总投资费用为41000万元,新建日处理一般固废及生活垃圾500吨/天的焚烧发电厂一座。配置垃圾焚烧系统1x12MW汽轮机、1x12MW发电机、除灰渣系统、余热锅炉及全厂热力系统等配套设施及附属工程等。公示如下:根据《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瑞金市人民政府发布宸泽瑞金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垃圾焚烧飞灰无害化处置项目环评首次公示,项目总投资3.4亿元,新建一栋飞灰资源化车间、一栋辅助生产车间、一栋综合楼、一栋料仓,以及相关配套环保设施;通过购置3条飞灰处理线设备及配套设施,形成年处理20万吨垃圾焚烧飞灰无害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等相关规定,现对北京市郊铁路东北环线(南口至光华路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相关信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雅安市(汉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项目总投资费用为41000万元,新建日处理一般固废及生活垃圾500吨/天的焚烧发电厂一座。配置垃圾焚烧系统1x12MW汽轮机、1x12MW发电机、除灰渣系统、余热锅炉及全厂热力系统等配套设施及附属工程等。公示如下:根据《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瑞金市人民政府发布宸泽瑞金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垃圾焚烧飞灰无害化处置项目环评首次公示,项目总投资3.4亿元,新建一栋飞灰资源化车间、一栋辅助生产车间、一栋综合楼、一栋料仓,以及相关配套环保设施;通过购置3条飞灰处理线设备及配套设施,形成年处理20万吨垃圾焚烧飞灰无害化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淮南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沼气发电研究与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拟投资361.1万元,新增一套0.6MW沼气发电机组,配套建设沼气脱硫、尾气脱硝等净化系统,将厂区现有渗滤液处理站产生的厌氧沼气经处理至满足沼气发电机组的需要后进入沼气发电机组发电,年均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汕尾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陆丰市(东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飞灰填埋场(南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
近日,双辽市政府发布国能吉林双辽1×660MW煤电机组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第二次),详情如下:国能吉林双辽1×660MW煤电机组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第二次)国能吉林双辽1×660MW煤电机组扩建项目位于吉林省西南部的吉林、辽宁、内蒙三省区的交界处。电厂东南距双辽市约1.5km,东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廊坊首钢盛业生物质能源有限有限公司永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内容”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一、项目概述项目名称:永清
2月26日,《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25年版)》发布。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南昌市人民政府发布南昌泉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预留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项目由南昌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负责,主要建设内容有新建综合主厂房(设有1条处理规模600t/d焚烧系统、68.96t/h余热锅炉)、汽机房(设有余热利用系统、20MW凝汽式汽轮机)、新建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48号)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开展容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境保护方面
2月12日,福山区生态环境局发布华能烟台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公告,详情如下:华能烟台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公告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特发布以下公告: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项目名称:华能烟台2
兴业红狮水泥窑协同处置6万吨/年工业固废和4万吨一般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兴业红狮水泥窑协同处置6万吨/年工业固废和4万吨一般固废综合利用项目(2)建设性质:新建(3)建设地址:广西玉林市兴业县葵阳镇、葵阳建材产业园广西恒庆建材有限公司现
日前,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18-2030)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首次公示,详情如下: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18-2030)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首次公示《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8-2030)》环境影响报告正在编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