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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发布(全文)

2017-02-16 11:18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危险废物生活垃圾无害处理生态文明建设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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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发展环境

厦门市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科教人才资源丰富,区位交通条件优越,人民生活水平较高,具有山海格局美、发展品质美、多元人文美、地域特色美、社会和谐美等五大特质,但是也面临着腹地有限、土地资源匮缺、水污染等问题。“十三五”期间,厦门市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既具有良好的基础,又迎来重大的机遇,同时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一、“十二五”期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回顾

“十二五”期间,厦门市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积极落实生态为本的方针,有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条件。

(一)“十二五”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主要成效

“十二五”以来,全市持续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统筹实施污染整治、生态修复和环境风险管控,着力打造“厦门蓝”城市名片,进一步提升绿色发展综合竞争力。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14年(注:2014年之后是AQI),空气质量优良率(按API计算)达到99.7%,比2010年提升了2.2个百分点;2015年优良率(按AQI计算)达99.18%,比2014年提高3.84个百分点;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所有热电企业实现脱硫脱硝改造,所有加油站和储油库全部完成油气污染整治,非绿标车限行区域占全市建成区85%;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4.1%以上,50%的行政区实现畜禽全部退养;推进了9条流域整治和农村污染治理。环境执法不断加强,颁布实施全国第二部生态文明建设地方立法《厦门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和《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开展14个规划环评,共审批14308个项目,推动建立环境执法与司法协调配合机制。

(二)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突破

厦门市环境质量优良,以海岛为核心,以海湾为背景的城市空间结构,宜居的优良自然生态环境,是厦门市建设生态市、生态文明示范市的战略性资源,也是厦门发挥核心竞争力的载体。

厦门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生态立市”,率先全国全省编制实施《厦门生态市建设规划》、《厦门生态市建设规划实施纲要》、《美丽厦门战略规划生态优美行动计划》、《厦门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厦门市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14-2020年)》、《厦门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规划(2015-2020年)》、《美丽厦门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和《美丽厦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4-2030年)》,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美丽乡村,促进农民增收,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开展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建立环境治理体系并且不断提高治理能力,打造宜居的城乡环境,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更上新台阶。

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示范作用进一步凸显,在全国率先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试点,制定实施《厦门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试行)》,建立了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实行生态文明建设一票否决和表彰奖励制度,生态文明建设政绩和绩效考核权重从4%提高到25%,使生态建设进入刚性管理、长效治理的新常态。实行“多规合一”,作为国家环保部确定的国家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城市,率先全省编制完成并颁布实施《美丽厦门环境总体规划》,将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将各行政区的环境总量控制要求和现状等基本信息纳入“多规合一”平台,使环境制约因素成为项目招商引资的前置条件,守住环境底线,着力提升产业发展的品质和质量,统筹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划定981平方公里的生态控制线,占全市陆域面积的57.7%,形成全市统一的空间规划和城市治理体系,成为各部门共同遵守的“一张蓝图”。

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水平进一步提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顺利通过国家复核,成为福建省首个、全国副省级城市第二个获得国家生态市命名的城市,集美区、翔安区、同安区和海沧区获得国家生态区命名,全市共14个涉农镇全部获得国家生态镇命名,146个行政村获得省级生态村命名。同时,2013年2月成为首批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15年2月天竺山森林景区获评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

二、“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形势研判

(一)重大机遇

1.绿色发展成为世界潮流

在应对气候变化、生态失衡、环境污染、资源短缺等全球性问题的背景下,绿色转型、低碳发展已经成为全球可持续发展的新趋势。这必将对厦门市实现经济绿色转型产生深刻影响,也为厦门市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和更高标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利的基础条件。

2.生态文明纳入总体布局

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生态文明建设成为党的执政理念和国家建设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战略性地位和基础性作用日益凸显。随着党的十八大精神的贯彻落实,全社会对生态文明的认识将更加统一,行动将更加自觉,生态文明相关制度将更加健全,必将为厦门市生态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生态文明建设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提出了坚持“两山论”和绿色发展理念,国务院于2014年提出了《关于支持福建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大中央财政对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做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出台了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1+6”组合方案,省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成立了由省委书记挂帅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省委书记、省长与各设区市党政主要领导签订了2016年度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2016年党中央审议通过了《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并要求福建省等试验区要突出改革创新,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在体制机制创新上下功夫,为其他地区探索改革的路子。这些都为厦门市的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指导性和建设性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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