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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录|环境保护部2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 都讲了点啥?

2017-02-21 08:50来源:环保部发布关键词:生态保护生态红线环保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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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动立法进展。大家都知道,《自然保护区条例》已经颁布20多年了,应该说滞后于目前的发展需要。我们今年还有一项任务,委托南京所会同中国政法大学等单位,开展《自然保护区条例》实施后评估。要结合国家公园试点建设,提出了完善自然保护区立法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要强化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追究。同时积极配合有关立法机关来推动自然保护区相关的立法工作,为保护区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最后,欢迎媒体朋友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自然保护区工作,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通过上述措施及社会监督、媒体监督,让破坏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行为“不敢为、不能为”,共同构筑起自然保护区生态安全的防火墙,谢谢。


南方都市报:我有两个问题,第一个是关于自然保护区的问题,我注意到我们之前发布的生态保护“十三五”纲要里面提出,拟建30到50个国家自然保护区,到2020年的时候自然保护区占比是在14.8%左右。我们现在自然保护区比例差不多是在这个数字左右,想请问一下是不是意味着之后自然保护区会有一些调整,有的可能会缩小,或者是撤销。第二个问题是关于国家公园的体制试点,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牵头开展试点相关工作,环境保护部也参与指导青海三江源等三个试点,国家公园跟我们现在有的保护地有什么区别,主要是承担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功能,还是承担什么样的功能?谢谢。

程立峰:谢谢您的提问,我想向大家通报一下这方面的情况,也介绍一下我们保护区调整方面的工作。应该说,经过60多年的发展,我国自然保护区已经占国土面积的14.8%,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保护区体系之一,在当前我国国情和社会经济条件下,我国的自然保护区数量、面积已经达到较高水平,占国土面积的比例基本是合理的。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我国自然保护区中最精华的部分,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它重点是解决保护空缺和保护级别较低的问题,通过新建国家自然保护区,有利于优化自然保护区空间布局,加大保护力度。我国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行的是自下而上的晋级制度,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由省级自然保护区晋级而来的。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增加全国保护区面积的。

其实,大家对于晋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这个都是很支持的,主要是关心保护区调整的问题。我也想借此机会向大家介绍一下关于自然保护区调整的有关要求和情况。当前,我国自然保护区事业正经历从“速度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的转变,早期在“抢救性保护”方针指导下,划建了一部分自然保护区,开展强制性保护,发挥了重大作用,但是一部分也存在着范围和功能分区不科学、不合理的情况。特别是有一些把人口密集的村镇,还有一些保护价值较低的耕地、经济林都划入到保护区范围。影响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也不利于保护区的规范化管理。因此,在保护优先的前提下,对这些保护区进行适当调整是必要的。

但是,对自然保护区的调整是有严格限制的,规定了严格的前提条件和严格的程序,2013年,国务院印发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规定》坚持了严格调整、分类处理、全程管理、强化责任的原则,将调整理由严格限定在三个方面:一是自然条件发生变化,包括鼓励扩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现实中已有很多这样的例子;二是人类活动频繁;三是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需要。同时,在限定调整年限、体现特别保护、完善调整程序和强化责任追究等方面做了具体的规定。

总之,国务院关于自然保护区的调整管理规定,给社会一个非常明确的信号:就是自然保护区的范围和功能区不得随意调整和变更,如确有必要调整,必须从严把握、科学确定。

原标题:环境保护部举行2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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