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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领导人只喝酱香型白酒?——酱香型白酒生产企业废水处理工程设计

2017-02-25 09:42来源:给水排水作者:刘寅 赵庆关键词:废水处理生活污水废水处理厂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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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进入正题,今天我们要说的是某酱香型白酒生产企业废水处理工程设计。

“上游是茅台,下游望泸州,船到二郎滩,又该喝郎酒。”

一首在赤水河流域流传甚广的民谚,道出了一方水土中深厚的酿酒文明底蕴。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不断推进,赤水河水量急剧减少,水质日益恶化,部分河段生态功能退化严重,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备受关注。本文介绍了某酱香型白酒生产企业新建生产基地的配套废水处理工程设计,通过较为完善的工程设计使出水水质达到发酵酒精和白酒行业最严格的排放限值要求,保护了赤水河也保护了环境。

背景

某酱香型白酒生产企业根据企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新建一生产基地,同期配套建设废水处理厂一座。废水处理厂位于生产基地的东、西两区之间,靠近赤水河区域,收纳东西两侧来水,处理出水排入盐津河,最终汇入赤水河。

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

设计规模:

本工程设计总水量为7 000 m3/d,其中,生产废水量4 000 m3/d,生活污水量3 000 m3/d。

设计水质:

生产废水水质是依据企业现有生产班组清污分流后的实测数据,以及多年积累的排污数据计算而来,生活污水进水水质按典型中低浓度的生活污水进行设计。设计进水水质指标见表1。


排放标准:

本工程处理出水有两个去向,一是再生水供生产基地回用,二是达标排放。回用水质应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标准要求,排放水质应满足行业排放标准《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1-2011)中表2直接排放限值要求(见表2)。因排水最终受纳水体为赤水河,为尽可能减少对赤水河的污染,企业对有机物指标提出了更为严格的排放要求,即COD<30 mg/L,此限值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IV类水质的COD相同。

延伸阅读:

揭秘|废水处理系统是怎样构成的?

原标题:给水排水 |为何领导人只喝酱香型白酒?答案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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