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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历经十多年试点为何无功而返?聊聊我国的垃圾分类政策!

2017-03-14 09:41来源:环保众论关键词: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垃圾分类制度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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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与财政补贴相结合

为了提高物业或者居委会、社区以及其他垃圾分类部门和企业投入的积极性,政府在强制垃圾分类的同时,应与财政补贴相结合。设立专门的垃圾分类财政补贴,就像对垃圾焚烧投入较大的补贴一样(上海地区每焚烧1t垃圾,补贴120元),并且补贴力度要大于其他任何垃圾处理处置方式,最大限度地支持垃圾分类,形成以经济刺激为导向的回收系统。


政府监管与居民相互监督相结合

居民是垃圾的主要制造者,同时也是垃圾源头分类的主要承担者,因此引导与调动居民垃圾分类积极性至关重要。在垃圾强制分类前期执行过程中,肯定会出现居民偷扔垃圾的情形,若强制政府独立做监管居民垃圾分类工作,监管成本就会太高,这时就需要物业、居委会或者志愿者的督察和监管,对随便乱扔垃圾的家庭进行处罚,若不能确定“肇事者”,则需小区所有用户分摊罚款,增加居民间的相互监督。同时让居民主动揭发垃圾不分类或乱丢弃的家庭,被举报者经核实情况属实,将对其进行罚款,全部奖励或部分奖励于举报者。这样长久之后,从“强迫成习惯”到“习惯成自然”,形成自我约束,使居民的垃圾分类工作成为一种自然行为。

延伸阅读:

民生连线|垃圾分类制度如何普遍推行 代表委员们这样说!

专访|“垃圾市长”详解分类成功经验:一半可回收一半可发电 大数据助力垃圾分类

原标题:好了,来聊聊我国的垃圾分类政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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