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环境监测政策正文

2017年青海全区环境监测方案(全文)

2017-03-27 09:04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空气质量监测环境监测方案青海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八)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

1.监测范围

按照《关于印发全区县级以上水源地名录的通知》(宁环发〔2016〕52号)文件确定的39处饮用水水源,结合目前县级行政单位所在城镇涉及的西吉县城水源地,以及固原市中庄水库,2017年纳入全区监测范围的饮用水水源地共41处。

(1)地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源监测

地级及以上城市16个水源地(包含11个在用和4个备用,以及中庄水库):银川市南郊水源地(第二水厂、第五水厂)、东郊水源地(第三水厂)、北郊水源地(第六水厂)、南梁水源地、南部水源地、征沙水源地;石嘴山市第一、二、三、四、五水源地;吴忠市金积水源地;固原市贺家湾水库水源地、海子峡水库水源地、中庄水库;中卫市沙坡头区水源地。(备用水源地为:银川市南梁水源地、南部水源地、征沙水源地;石嘴山市第三水源地。)

(2)县级行政单位所在城镇饮用水源监测

县级行政单位所在城镇的15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贺兰县水源地、永宁县第二水源地、灵武市崇兴水源地(银川市、水源地所在县(市)环境监测站共同监测);平罗县大水沟水源地(石嘴山市、平罗县环境监测站共同监测);同心县小洪沟水源地、红寺堡区沙泉水源地、盐池县骆驼井水源地、青铜峡市小坝水源地(吴忠市、水源地所在县(市、区)环境监测站共同监测);彭阳县县城水源地、泾源县香水河水源地(西峡水库)、隆德县清凉水库和直峡水库水源地、西吉县城水源地(固原市、水源地所在县环境监测站共同监测);中宁县康滩水源地、海原县老城区水源地(由中卫市、水源地所在县环境监测站共同监测)。

(3)县级行政单位其他饮用水源监测

县级行政单位所在城镇的其他10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包含在用和备用):灵武市大泉水源地(由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环境监测站监测)、吴忠市早元水源地、青铜峡市小坝东区水源地、大坝水源地、青铜峡镇水源地、盐池县刘家沟水库、固原市原州区彭堡水源地、隆德县张士水库水源地、黄家峡水库水源地,中卫市海原县南坪水库。(备用水源地为:青铜峡市小坝东区水源地、原州区彭堡水源地、隆德县张士水库水源地。)

2.监测项目

(1)地表水水源地

①常规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河流总氮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并统计当月各水源地的总取水量。各地可根据当地污染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区域特征污染物。(注:61个监测项目为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铁、锰,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三氯乙烯、四氯乙烯、甲醛、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异丙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硝基苯、二硝基苯、硝基氯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滴滴涕、林丹、阿特拉津、苯并(a)芘、钼、钴、铍、硼、锑、镍、钡、钒和铊。)

②全分析:《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109项。

(2)地下水水源地

①常规监测:《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23项(环函[2005]47号),并统计当月总取水量。各地可根据当地污染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区域特征污染物。(注:23个监测项目为pH值、总硬度、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挥发酚、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高锰酸盐指数、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氨氮、氟化物、氰化物、汞、砷、硒、镉、六价铬、铅和总大肠菌群。)

②水质全分析:《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的39项。

3.监测时间

(1)常规监测

①地级及以上城市

在用水源地每月1~10日采样监测一次,备用水源地每半年采样监测一次(前后两次采样至少间隔4个月),由所在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监测机构承担。如遇异常情况,则须加密监测。

②县级行政单位所在城镇

在用地表水水源地每季度第一个月1~10日采样一次,地下水水源地每半年采样一次(前后两次采样至少间隔4个月)。如遇异常情况,则须加密监测。(备用水源地参照在用水源地进行监测。)

③县级行政单位其他饮用水源

同“②县级行政单位所在城镇”。

(2)水质全分析

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每年6~7月进行一次水质全分析监测(含在用和备用水源地);县级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每两年(第双数年)开展一次水质全分析监测。

延伸阅读:

财政部、发改委发文要求取消环境监测服务费等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空气质量监测查看更多>环境监测方案查看更多>青海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