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固废处理危险废物政策正文

广西环保厅关于贯彻落实取消危险废物转移跨区(不跨省)审批事项的通知

2017-03-31 09:08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危险废物危险废物转移广西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发布环境保护厅关于贯彻落实取消危险废物转移跨区(不跨省)审批事项的通知,全文如下:

环境保护厅关于贯彻落实取消危险废物转移跨区(不跨省)审批事项的通知

桂环函〔2017〕194号

2017年2月9日

延伸阅读:

广西环保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部分委托审批工作的通知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危险废物查看更多>危险废物转移查看更多>广西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