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环境监测气体监测访谈正文

两项政策关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 环保部环境监测司司长这样说

2017-04-05 14:24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郭薇关键词:空气质量监测空气监测数据空气质量监测网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为保障在新的管理模式下国家城市站规范运行,确保环境空气监测数据客观、准确、真实,环境保护部近日出台了《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自动监测仪器关键技术参数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其主要内容是什么,应如何理解和实施,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司长刘志全日前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

《细则》和《规定》是在什么背景下出台的?

一是适应环境管理新形势的客观需要。2014年底,全国在338个地级以上城市建成了由1436个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以下简称城市站)组成的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

2016年,按照生态环境监测机制体制改革要求,国家城市站环境空气监测事权上收,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监测总站)直接管理,委托社会化运维机构运维。因此,国家城市站运维和监管主体均发生变化,运行机制有所改变,相关责任方及其职责也相应进行了调整。2013年印发的《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城市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暂行规定》已不再适用。

为保证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事权上收后国家城市站运行管理有据可依,仪器设备关键技术参数管理有章可循,环境保护部制定了《细则》和《规定》。

二是规范监测仪器设备技术关键参数管理的重要手段。国家城市站主要承担颗粒物(PM10和PM2.5)、臭氧(O3)、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和一氧化碳(CO)等6项基本污染物的监测,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仪器设备关键技术参数如采样流量、灵敏度、截距等与仪器工作状态密切相关,也直接影响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因此,加强对仪器设备关键技术参数管理,按规定调整技术参数,确保技术参数可追溯十分必要。环境保护部出台《规定》,为加强自动监测仪器关键技术参数管理提供了制度依据和手段。

三是贯彻落实《“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的具体举措。《“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中明确提出创新质控技术手段,完善自动监测数据采集和远程质控系统。统一环境监测数据采集系统,将原始监测数据和关键参数实时直传监测总站,实现关键参数调整全程留痕。出台《细则》和《规定》,进一步明确国控站点运行机制和职责分工,明确对点位管理、仪器更换安装验收、数据采集与传输、参数调整等关键环节的要求和相应罚则,是加快落实“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推动完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的具体行动。

《细则》和《规定》是如何形成的?

“十二五”以来,环境保护部连续5年在全国开展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专项检查工作,以问题为导向,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理顺机制体制,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监督管理,积累管理经验。上海、山东等省市也积极配套制定了适合本地区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办法。上述工作为《细则》和《规定》的编制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2016年7月,环境保护部启动《细则》的编制。通过深入调研、组织系统内外专家研讨,广泛听取国家城市站运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意见,结合监测事权上收后国家城市站运行与管理模式的新变化,在这一基础上形成了《细则》。

监测仪器设备关键技术参数的设置和调整、仪器设备安装和验收等是城市站规范化运行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为强化自动监测仪器设备关键技术参数的管理,2016年9月,环境保护部启动《规定》的编写。

在充分考虑现阶段国家城市站运行维护情况的基础上,明确自动监测仪器设备关键技术参数定义及类型。经专家反复论证,在听取国家城市站运行技术人员和运维机构人员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形成了《规定》。

原标题: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和自动监测仪器技术参数管理规定出台 确保新模式下国家城市站规范运行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空气质量监测查看更多>空气监测数据查看更多>空气质量监测网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