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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海发布,上海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公布:上海贯彻落实国家要求,取消或停征1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房地产交易手续费、预防性体检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药品检验费、环境监测服务费、非刑事案件财务价格鉴定费等。详见下文↓
一、本市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非刑事案件财物价格鉴定费等1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有关环境监测服务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或停征之后,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必需经费,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予以安排。
三、有关单位应及时到同级财政部门办理《项目登记簿》的项目注销手续,并按规定清理销毁相关财政票据。同时,及时做好相关收费项目的收入清算工作,对以往欠缴、未缴的收费收入及时按规定渠道缴入国库。
四、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文件规定,认真做好清理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落实和后续管理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不得以经营服务性收费方式或者其他名义对已取消或停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继续收费,自觉接受财政、价格、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国家文件要求有效落实实施。对违反规定的,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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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生态环境监测管理统计技术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本文件规定了生态环境监测管理统计调查方案设计,生态环境监测管理信息统计采集、填报、审核、报送的一般原则与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河南省各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管理统计工作,在河南省范围内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的社
4月28日,生态环境部举行4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海洋生态环境司副司长张志锋、中国海警局新闻发言人刘德军出席发布会,介绍我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执法监管等工作进展情况。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主持发布会,通报近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并共同回答了记者提问。裴晓菲:各位媒体朋
由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深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技术创新研究院(福田)、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华南生态环境监测分析中心、一带一路环境技术交流与转移中心(深圳)、广东省辐射防护协会主办的2024第二届深圳国际生态环境监测产业博览会暨第二届生态环境智慧监测创新技术应用交流会(简称EMIE2024)将于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公布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具体牵头事项,共涉及统一监督管理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等45项。详情如下: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具体牵头事项1、统一监督管理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和标准。建立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
4月12日至13日,生态环境部在陕西省西安市召开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会议。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出席会议并讲话。陕西省委副书记、省长赵刚出席会议并致辞。黄润秋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谋划开展了一系列开创性工作,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发生历史性、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检验检测赋能产业升级行动方案》,其中提出,推进绿色化转型。结合钢铁、化工、石化、建材等传统产业绿色化升级要求,完善绿色低碳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助推生产工艺改进和新产品研发。加强新型储能、氢能、新能源汽车、光伏等领域全产业链检验检测能
全球精密科学仪器专业供应商、国内生态环境监测综合服务商——皖仪科技,二十一载实力沉淀,未来发展不忘初心,协同减污降碳,助力低碳战略,践行生态文明,共建美丽中国,春风又拂面,邀您携手再赴皖仪之约,皖仪科技环境新品发布会将于4月10日13:00-14:30与您不见不散!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水质水温的测定传感器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4月22日前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生态环境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文档请同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近日就《固定污染源废气一氧化碳和氯化氢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4月22日前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生态环境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文
日前,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的实施意见》(环监测〔2024〕17号,以下简称《意见》)。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有关负责人就《意见》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问:请简要介绍《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答: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意见提出,未来五年,现代化监测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到2035年,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基本建成。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
今年以来,我国出台了很多关于企业减税减负的相关政策,就在近日,发改委又发布了两则有关于环境检测的文件,这两则重要文件的发布对我我国第三方检测服务的发展至关重要,详情如下:近期,发改委决定废止133项价格规范性文件,其中涉及环保领域的包括《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环保系统行政事业型
为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印发实施《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从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包括取消环保部门环境监测服务费。1取消的是强制监测收费,不包括
停收环境监测服务费,ldquo;真rdquo;减轻企业负担吗?为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通知如下:一、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项目见附件),将商标注册收费标准降低50%。二、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
日前,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获悉,财政部、发改委印发《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出,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环保领域涉及核安全技术审评费、环境监测服务费、城市放射性废物送贮费等。全文如下: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
昨日,记者从福建莆田市环保局获悉,根据市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减轻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负担,将对莆田市小微企业免征环境监测服务费,取消、停征和免征合计5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据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有关负责人傅女士介绍,根据各个行业,按照从业人员数、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的情况区分是否为小微企业
昨日,记者从河南新乡市环保局了解到,今后新乡市的小微企业委托环境监测部门进行环境监测时,不用再交服务费了。这对于一家小微企业来说,一年下来至少可以节省数千元甚至数万元。据了解,按照相关要求,新建企业或者是现有企业在新上项目、扩大生产规模等情况下,需要委托环境监测部门为其提供环境监
为进一步加强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切实减轻小微企业负担,县环保局今年起对小微企业免征环境监测服务费。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自2015年1月1日起,海盐县对列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微企业,免征环
环境监测服务费是行政性收费,由我国各级环境保护监测站根据当地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在接受排污单位环境监测委托时,向排污单位收取的有偿服务费。收费一般按监测成本收取,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本文立足于当前我国环境监测服务费收支的现状,就环境监测服务费社会化运作和管理展开了分析。一、收取环境监测服务费的前提。环境监测是指运用物理、化学、生物等现代科学技术方法,间断地或连续地对环境化学污染物及物理和生物污染等因素进行现场监测和测定,做出正确的环境质量评价。随着工业和科学的发展,环境监测的内容也由工业污染源的监测,逐步发展到对大环境的监测,即监测对象不仅是影响环境质
近日,福建省发布关于废止部分涉及煤炭、住房建设、收费目录清单等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19〕494号,详情如下:各设区市发改委、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财政金融局:根据《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及我省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
日前,北极星环保网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决定废止的价格规范性文件目录。其中《关于发布环保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和《关于污水处理费征收有关问题的复函》,涉及超标排污费、环境监测服务费等。详情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7年第5号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
近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公开制度的通知》,提出将所有收费项目纳入收费项目目录管理,并要求将所有收费项目向社会公开,具体应包括:项目名称、执收单位、资金管理、政策依据等内容。以此来加强收费管理,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摊派等行为。财综[2014]56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为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以下简称收费)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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