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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从垃圾分类透视社会文明进程

2017-04-18 11:28来源:光明网作者:邱玥关键词:垃圾分类垃圾分类制度垃圾处理系统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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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垃圾分类缘何又回到混放混装

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关系到中国13亿多人生活环境改善。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2017年将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

近日,我国发布《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底,实施强制分类的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9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实际上,从2000年开始,我国已将北京、上海、南京、杭州等8个城市列为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2014年部分城市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但效果并不明显,不少试点居民区,垃圾分类一段时间后又回到了“混放”“混装”的原始状态。

调查中记者发现,许多城镇垃圾分类不过是分类垃圾桶,仅止于将垃圾桶分为“可回收”与“不可回收”两类,而事实上垃圾并没有分类投放;甚至在多数乡村连个像样的垃圾桶都没有,依旧是“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

在江苏淮安某小区,尽管垃圾分类在该小区已经实施了3年多时间,但成效并不明显。“小区开始实施垃圾分类时,我们的热情很高。但后来发现,垃圾车过来运垃圾时,把我们分好类的垃圾一股脑混放在一起运走了。如果这样运垃圾,我们也没必要给垃圾分类了。”家住该小区的张先生认为,物业人员应做好垃圾分类的管理工作,提醒更多的居民参与进来。

“垃圾分类开始阶段,小区使用的是市城管局配备的两辆垃圾车,一辆收运可回收垃圾,另一辆收运其他垃圾。”该小区物业经理徐蓉解释说,“后来,司机反映称垃圾车用起来不方便,就又改用原来的垃圾车,但采用的还是分类收运的方式。”徐蓉表示,后来之所以没有坚持下来,主要是因为有的居民并没有做到垃圾分类,导致垃圾又混在了一起。

许多环卫工人表示,很多地方垃圾回收设施过于简单,垃圾分类标准不够具体,分类回收的垃圾桶也不统一,有的小区还是混装的垃圾桶,“混装”“混运”现象严重,多数城市仍然依赖于环卫工人或者垃圾站的二次分拣。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刘建国把垃圾分类比喻为一个“木桶”,法制化是它的“底座”,但目前还不牢固;政府推动、资金保障、顶层设计和基层创新虽是“长板”,但全民参与是一个明显的“短板”,后者直接影响到垃圾分类的效率和效果。

“垃圾分类从根本上来讲是一件全民参与的事情。可能有的人会说,我分类投放好了你又把它混起来,打消了积极性,实际上即使在发达国家这种现象也不可能避免,个人分类投放垃圾行为不应该受其他因素干扰。”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总工程师徐海云指出。

2、监督、考核、激励和处罚力度不够

环保部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大中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856亿吨。如果用装载量为2.5吨的卡车来运输这些垃圾,所用卡车长度近50.4万公里,能绕赤道12圈。

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是公认的破解“垃圾围城”困境的出路。“三化”之中,资源化是关键。但要实现垃圾资源化利用,前提是垃圾分类收集。垃圾分类涵盖前端分类、中端运输、末端处理等多个环节,一环失守全盘沦陷。

延伸阅读:

专家组实地调研|我国主要城市和全国生活垃圾现状

瞭望丨垃圾分类制度今年普遍推行 这些经验教训要吸取

原标题:从垃圾分类透视社会文明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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