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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建筑垃圾资源化不应只是“雷声大”

2017-04-24 09:51来源:中国建材报作者:王思博关键词:建筑垃圾建筑垃圾资源化循环经济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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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其原因,首先来说是政策、标准不完善。从中央政策来说,多体现在方向性指导方面;而地方政策也多停留在“造势”上,各地对于“资源化”具体可操作的配套政策欠缺。

同时,行业目前仍缺乏相关明确完整的技术标准。也有专家提出,政府推动力度应该继续加大,只是鼓励和给政策是不够的,事实证明仅靠市场自主运行和现有政策优惠远远不够,产品要是没人用,企业很难生存下去。

补短板拓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市场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继续向前推进,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因拆迁、新建、装修等产生了大量的建筑垃圾。据统计,每1万平方米建筑的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建筑垃圾500~600吨,而拆除1万平方米旧建筑,将产生7000~1.2万吨建筑垃圾。我国建筑垃圾数量已经占城市垃圾总量的30%以上。据保守估计,目前,我国建筑垃圾年产量约为35亿吨,其中,建筑物垃圾约15亿吨,工程弃土约20亿吨,但综合利用率不足5%,远低于欧盟的90%、日韩的97%。未来十年,我国平均每年将产生15亿吨以上的建筑垃圾。预计到2020年,建筑垃圾将达到26亿吨,2030年更将达到73亿吨。

建筑垃圾经过“一拆二拣”后非常适宜资源化利用,但目前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率低,绝大部分采用堆放与填埋的方式造成占地、污染水土、大气,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在如何补上建筑垃圾资源化“短板”的认知上,部分专家学者的观点综述如下。

一、政府是责任主体。各级政府应成为推动解决建筑垃圾围城占地、污染环境问题的责任主体,首先从法律和制度层面上明确规定建筑垃圾必须资源化利用,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是违法行为。

二、企业是市场主力,应得到扶持。要给予建筑垃圾处置企业相应补贴和免费送建筑垃圾进企业,降低企业经营成本;要制定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的行业准入条件和监管办法,防止套取国家支持政策补贴并形成新的污染源;要建立健全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标准体系,明确建筑垃圾“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通过建立特许经营方式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再利用,政府采购应首选那些本地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产品;应明确规定,以政府为主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中应使用一定比例的建筑垃圾再生材料。各地应建立若干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应用工程示范区、研发基地和产业园区。

三、要有扶优机制。国家应从资金、技术、人才、税费等方面对移动式破碎筛分机械设备的产业化、市场化、国际化予以大力支持,使其具有更多自主知识产权和技术专利,重点扶持这些优势产业,促进我国建筑行业转型升级、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建筑垃圾资源化企业建设用地性质应为城市公用设施用地,应从国家层面明确该类企业的用地性质,降低用地成本,鼓励企业真正投入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中去。

四、关注终端质量。通过提供出售统一装修房,减少装修建筑垃圾量。有效整合调整建筑垃圾拆除、运输、处置环节上的利益分配,使垃圾资源化再利用企业有利可图,把产品性能检验与原料检验相结合,使终端资源化建材产品——再生砖、无机混合料、再生骨料混凝土等质量不断提高,提高再生产品的使用寿命和生态效益。

五、助推再生建材。应利用废弃建筑垃圾和石材行业的废弃碎石,通过移动式破碎筛分设备制砂,彻底解决目前我国基础建设所需的河砂匮乏带来的严重供需矛盾,也避免了因河砂严重匮乏导致的滥用海砂所影响建筑质量的顽疾。

六、优化行业标准。政策虽多,项目却少,综合利用率只有发达国家的一个零头;要从产品入手,制定行业标准,创新技术提高建筑垃圾再生材料的附加值。

从垃圾到矿藏,国际都市探索发展模式

根据中国工程院的研究报告显示,1990年至2000年建筑垃圾每年递增15.4%,2000年至2013年每年递增16.2%,建筑垃圾产量、存量、增量惊人。但目前我国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方面的技术有限,成规模的建筑垃圾资源化企业较少,行业缺乏统一的技术标准,还未形成有效的产业化模式,致使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不足5%,与发达国家平均80%以上的利用率存在较大差距。如今,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将会让建筑垃圾成为最具开发潜力、永不枯竭的城市矿藏。

广东作为经济大省,每年产生的建筑垃圾不少于五亿吨。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未来建筑垃圾必然持续增长。大量的建筑垃圾,若不能有效处理,会对生态环境产生严重影响。

今年1月20日,广东省人大代表周小萍接受媒体采访时建议,对建筑垃圾加以资源化利用,打造新型建筑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基地,努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周小萍说,广东作为经济大省,每年产生的建筑垃圾不少于五亿吨。建筑垃圾约占城市垃圾的40%。传统的建筑垃圾处理方法主要有三种,建收纳场、填海造地、调拨回填。但建收纳场存在巨大安全隐患,而且占用大量土地资源,不可持续发展。据分析推算,每1万吨建筑垃圾至少需要1亩土地堆放,仅广东省每年就需50000亩土地用于建筑垃圾收纳,这将对不可再生的土地资源构成严重威胁。除此之外,清运和堆放过程中的渣土遗撒和粉尘、灰砂的飞扬对城市空气造成二次污染,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空气质量。广东省虽是经济大省,但城市建筑垃圾处理大都还是“收纳+堆埋”的老模式,资源化利用水平严重滞后。建筑垃圾加以资源化利用,可转化为生态建材,是潜力巨大的新兴产业,建筑垃圾中可利用资源非常丰富,在经过有效开发后,我国的建筑垃圾利用率可达90%以上。目前广东省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方面走在前列的是揭阳市,该市已初步做到了建筑垃圾运输、收集、处理无害化、规范化、资源化、产业化,并拥有每日5000~10000吨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能力的环保公司,建议将相关经验全省推广。同时,应充分发挥政府、企业、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从政策上加以引导、扶持,充分调动企业投身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的积极性,集中规划、建设、环保、城管等职能部门的力量,打造新型建筑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基地。可优先考虑PPP模式发展循环经济产业,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原标题:建筑垃圾资源化不应只是“雷声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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