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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方案(全文)

2017-04-25 12:41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达标排放工业污染源河南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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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河南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印发。全文如下:

河南省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方案

(2017年4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美丽河南建设和开展环境污染防治攻坚等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环保部《关于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的通知》(环环监〔2016〕172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既是法律的基本要求,也是企业履行环境保护责任的基本义务和底线要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明确要求实施达标计划,国务院《“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发〔2016〕65号)和《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豫政〔2016〕22号)中也明确提出要制定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当前我省生态系统总体稳定,环境质量持续恶化趋势得以扭转,呈现出总体向好、区域环境污染较重的格局,有的区域存在结构性污染重、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区域环境承载力超载等问题。—2—一些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不完善、运行管理缺失、环保意识淡薄等问题依然存在,污染物超标排放、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群众反映强烈。实施达标排放计划是切实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之一,是推动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的重大举措,是我省打赢大气、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有力保障,是健全全省环保系统治理体系、建设美丽河南的重要环节。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改革和开展环境污染防治攻坚等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环保部和省委、省政府环保目标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落实工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度为抓手,强化排污者主体责任,通过“一个评估两份清单八项任务”,“评估一批整改一批”,切实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管,推进企业信息公开,完善我省流域和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促进工业污染源实现全面、持续达标排放,为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河南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问题导向,聚焦重点。优先推行国家要求的8个重点行业达标排放计划,在此基础上根据我省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要求,选取我省产排放量大、已制定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或发放排放许可证的行业优先重点实施,通过重点带动一般,分类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

2.引导为主,高压为辅。企业应明确和落实自身环保主体责任,自证守法,在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引导下,按证排污、全面及时掌握自身污染物排放状况、主动公开企业环境信息;环保部门构建“引导与监督并行、奖励与惩戒并重”的环境管理体系,在持续保持打击违法排污高压态势的同时,建立健全环境治理长效机制。

3.信息公开,齐抓共管。加强信息公开,地方政府、环保部门和各相关单位协作配合,做到“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形成齐抓共管、公众参与环保共治的新格局。

4.有序推进,滚动实施。按行业分步、分期推进评估和整治工作,滚动实施污染源达标整改计划,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各类工业污染源超标整治工作。

(三)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相关要求,结合《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豫政〔2014〕32号)、《河南省碧水工程行动计划》(豫政〔2015〕86号)、《关于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关于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等,到2017年底,完成全省钢铁、火电、水泥、煤炭、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等8个重点行业污染源排放情况评估和超标整改工作;完成有色、玻璃、化工、焦化、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毛皮制革等7个省级重点行业污染源排放情况排查及评估工作;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完善流域和行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健全环境执法监管机制。

到2018年底,完成全省其余行业污染排放情况评估工作;完成7个省级重点行业超标整改工作;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

到2019年底,完成全省其余行业工业污染源超标整治工作;基本形成各行业全面达标可行技术体系;环境执法监管机制更加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更加完善;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

到2020年底,各类工业污染源持续保持达标排放,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排污许可证核发监管体系全面覆盖;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企业守法成为常态。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工业污染源排放情况评估工作

采用行业评估与企业自评相结合、环保部门评估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保局要结合2016年以来环境保护大检查、日常环境监管、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污染源在线监控、监督性监测、排污许可证核发等情况,对本行政区域工业污染源排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切实掌握超标排放企业清单及存在问题。地方各级环保部门鼓励、引导企业开展自身达标状况评估,污染物排放数据异常涉嫌超标的企业、2016年以来因超标问题被各级环保部门处罚的企业、未安装在线监控的企业要对2016年以来守法总体状况及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自评估,并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开。鼓励引入第三方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工业污染源达标情况开展行业或区域综合达标评估。2017年5月底前,各地环保部门要完成本行政区域内钢铁、火电、水泥、煤炭、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等8个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评估工作,编制达标评估报告。2017年11月底前,完成有色、玻璃、化工、氮肥、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毛皮制革等7个省级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情况排查评估工作。2018年9月底前,完成其余行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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