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环境修复土壤修复政策正文

安徽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

2017-04-27 08:08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超低排放大气污染防治安徽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调控,构建绿色发展模式。

强化环境宏观调控机制,把重点开发与控制行业资源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总量结合起来,积极发挥环境保护作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布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1.健全环境宏观调控机制。推进省级重点区域战略环评,加强综合性规划、专项规划和重大发展战略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把战略环评作为推动绿色转型的重要抓手。强化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机制,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为手段,对各类重大开发、生产力布局、资源配置等提出更为合理的战略安排,推进产业合理布局,预防资源过度开发和生态破坏。

大力推进“多规合一”试点,通过生态环境空间管控、生态环境承载力调控、战略环评和规划环评刚性约束等环境管理要求,为“多规合一”提供生态环境支持。强化市县政府空间管控能力,划定“城市开发边界”,预留环境污染净化空间,缓解城市之间环境污染的相互影响。科学编制城市规划,建设城市绿色廊道和通风廊道,增强通风潜力,缓解热岛效应。适时启动区域、城市群生态环境保护空间规划研究。

2.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强化主体功能区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中的基础作用。明确不同主体功能区的生态环境功能定位,制定完善各类功能区的生态环境管理目标、空间管制要求和环境政策,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实施差异化绩效考核。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2017年年底前,划定生态保护红线;2020年年底前,基本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维护区域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3.协同控制能源资源消耗。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低碳行动和重点产业能效提升计划,制定并实施高耗能行业产品能耗限额标准体系。环境质量超标地区实施行业内新建项目重点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电力、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到2020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1.8亿吨。逐年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中占比,提高煤炭洗选比率,到2020年,原煤入选率达97%以上。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坚持以水定产、以水定城,建设节水型社会,到2020年,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270.84亿立方米以内。

4.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充分发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助推经济社会转型的综合作用,研究制定有序推进经济结构优化、能源结构调整、生产力布局调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产业转移的政策措施。加快煤炭、钢铁、有色、化工、建材、轻工等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推进生态农业产业化发展,全面推广循环经济典型模式,对工业园区进行循环化改造,推动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形成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强化节能减排,降低能源消耗强度,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到2020年,全省单位GDP能耗降低15%,万元GDP用水量下降25%,大幅降低重点行业重点污染物排放强度。加快互联网与环保产业融合发展,运用“互联网+”提升绿色生态服务水平,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完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绿色供应链管理,推进绿色包装、绿色采购、绿色物流、绿色回收,不断增强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绿色”内涵。

5.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把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社会生活的全过程,引导大众转变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倡导绿色消费,推行适度消费,节粮、节水、节能和循环利用资源,引导优先选择绿色环保产品;倡导绿色居住,大力推广新建绿色建筑,推动绿色建筑由单体示范向区域示范拓展,实施既有建筑节水、节电、节能改造;倡导绿色出行,落实公交优先战略,加快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快速公交等大容量公共交通,改善步行、自行车出行条件,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

专栏2绿色发展和循环利用重大工程

一、绿色产业

加大中水回用力度,支持尾矿、废油、污泥等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推进企业工艺技术改造、能效综合提升示范、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等工程项目;完善全省天然气长输管道布局,实施乡镇天然气综合利用工程,实现天然气长输管网“县县通”和中心城市、重点工业园区双气源供气;在风力资源条件较好的江淮分水岭、沿江环湖和皖北低山区域加快建设集中式风电项目;加快规划生物质电厂建设,实现粮食主产区全覆盖,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组织实施光伏发电、余能再利用等重点工程。

二、循环发展引领

推动国家级园区和省级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开展生态农业发展、绿色低碳城镇、能源与环境装备产业园等工程建设;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着力推进技术、产业和管理模式创新,引领传统矿业转型升级;推动全省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和再生资源利用,布局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基地,建设城市废弃物在线回收、园区资源管理、废弃物交易等平台。

(二)治污减排,确保提高环境质量。

1.建立健全环境质量管理体系,实行刚性约束。建立健全统一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管理体系,强化环境质量监测、评估、监督和考核,确保环境优良地区环境质量不退化、不降级;环境污染严重区域、城市、控制单元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在巢湖流域,以环境质量约束排放总量,实施满足环境质量改善要求的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严格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年度考核制度,对完不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市政府进行问责;开展环境责任审计,对环境质量不达标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限期达标。

2.深入实施三大行动计划,提高环境质量。

(1)以重点行业为抓手,统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大力开展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积极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抓好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火电、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的运行监管。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清单编制和减排核查评估,在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十三五”期间全省排放总量下降10%以上。推进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严格控制商品煤硫分和灰分。落实环保电价,加强发电机组绿色调度。推广重点行业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

强化扬尘污染防治,规范各类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站、物料堆场、港口码头、非煤矿山扬尘治理,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和洒水力度。2017年年底前,全省淘汰所有黄标车,加强机动车环保监管能力建设。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继续抓好农作物秸秆全面禁烧,大力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能源化等综合利用,到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力争达到95%。协同做好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工作。健全大气污染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及时发布环境空气质量预报,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到2020年,实现全省设区市城市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浓度全部达标,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明显下降,二氧化氮和臭氧污染稳中趋好。实施设区市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已经达标的,应当加强保护并持续改善;未达标的,应编制限期达标方案,确定达标期限,并向社会公布。

(2)以保障饮用水安全为核心,实施水环境控制单元管理为基础,统筹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大力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和规范化建设,向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延伸。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按照国家要求开展例行监测,逐步建成县级以上城市地表饮用水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将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纳入例行监测范围。建立流域、水生态控制区、水环境控制单元三级分区体系,落实控制单元治污责任,未达到目标要求的控制单元要制定达标方案(详见附件2),明确防治措施及达标时限,改善水生态健康状况。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每年分流域、区域和控制单元对工作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考核。

加大综合治理力度,重点抓好“好水”保护、“差水”治理,带动其他水体水质改善。对于水质好于Ⅲ类的江河湖库,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方案,以新安江流域、大别山区水库群及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的良好湖泊为重点,明确年度治理目标,推进项目实施进度,确保水质持续稳定。对于劣V类水体,制定水体达标方案,改善水质类别。加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水环境改善效果。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促进河道水质和水环境持续改善。

大力实施淮河、巢湖及长江流域“十三五”水污染防治规划,严格考核问责。深入实施巢湖流域重污染河流“一河一策”治理策略,全面截流生活污水,治理调蓄初期雨水,多元补充河道生态需水,建设重污染入湖河流河口湿地,保障入湖水质。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除磷脱氮工艺,实现畜禽养殖业总磷、总氮与化学需氧量、氨氮协同治理与控制。到2020年,巢湖富营养化水平有所好转,巢湖入湖河流水质明显改善,流域内总磷总氮污染物排放量下降10%以上。龙感湖(安徽)和南漪湖等富营养化湖库实施总氮总量控制,到2020年,总氮污染物排放量下降10%以上。继续做好淮河流域污染联防联控和巢湖蓝藻应急防控。实施引江济淮工程治污规划,保障输水干线调水水质。

严格地下水管理,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对地下水严重超采并已造成严重环境地质问题的淮北地区,实施地下水压采。石化生产及存贮销售、化工、涉重金属等企业及园区、矿山开采区、垃圾填埋场等可能污染地下水的场地要进行防渗处理。2017年年底前,加油站地下油罐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大力推进建制镇、乡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和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到2020年,高速公路服务区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控制和处理。全面加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老城区加快推进现有合流管网系统改造;难以进行改造的,应采取截流和治理等措施。新建城区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并因地制宜推进初期雨水收集与处理。到2020年,全省设区市城市区域和县城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建制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45%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35%。推动工业园区污水集中治理设施建设。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实施废水深度治理,确保达标排放。加快现有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推进污泥处理处置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进程。新建污水处理厂要同步建设污泥处理处置工程。到2020年,全省设区市城市区域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

(3)以土壤环境风险管控为重点,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在现有相关调查基础上,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2017年启动全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利用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相关数据,2018年年底前,建立全省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2020年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建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

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3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2018年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现有相关行业企业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步伐。安全利用类耕地集中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研究将严格管控类耕地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范围,制定实施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计划。

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2017年起,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已经收回的,由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开展调查评估;重点排查已搬迁或关闭企业原址场地土壤污染状况,建立潜在污染地块清单,并动态更新。2019年年底前,掌握已关闭搬迁的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情况;2020年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划分环境风险等级。

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提高土壤环境质量。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责任主体灭失或责任主体不明确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依法承担相关责任。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结合城市环境质量提升和发展布局调整,以拟开发建设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项目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开展治理与修复。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面积达到11万亩。

3.全面实现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促进污染减排。逐步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促进清洁化生产技术的革新与应用,有效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防范环境风险,切实改善环境质量,为工业企业污染物全面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提供制度保障。2018年年底前,建立管理制度框架和管理平台,完成对重点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全面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公布未达标企业名单,对超标或超总量排污企业予以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关闭。加强对工业污染源的监督检查,全面推进“双随机”抽查制度,督促企业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促进连续稳定达标排放。2017年起,各级政府要制定本辖区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在钢铁、建材、石化、造纸、有色等行业,推广分行业工艺水平治污技术政策和治理规范(详见附件3),选择标杆企业,研究建立企业环保“领跑者”制度。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超低排放查看更多>大气污染防治查看更多>安徽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