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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个清单 黑龙江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2017-05-01 09:46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脱硝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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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督察意见:牡丹江、鹤岗、绥化和黑河4个城市2015年PM10平均浓度较2013年不降反升,其中,绥化、黑河上升幅度分别为13%和32%。

责任单位:牡丹江市、鹤岗市、绥化市、黑河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18年底。

整改目标:到2018年,PM10平均浓度较2015年明显下降,达到大气三年行动方案规定的标准要求。

整改措施:

牡丹江市整改措施:

1.严格执行《牡丹江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相关规定,完善《牡丹江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有关单位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所承担的责任,统一协调,形成环保合力。

2.加快推进燃煤小锅炉整治取缔工作,按时完成建成区内439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的淘汰任务。

3.开展低质燃煤锅炉升级改造工作,加强煤炭市场监督管控,全面提升燃煤质量。推进油品质量升级,加强黄标车淘汰和机动车排放的监督管理。

4.继续整治建筑施工扬尘。严格管控秸秆焚烧。加强对环境违法排污企业的监督与管理。

鹤岗市整改措施:

1.严控燃煤消费总量,实施燃煤消费总量控制制度,优化能源结构,实现燃煤消费总量负增长,杜绝低质煤使用。

2.加大淘汰分散小锅炉力度,2017年底以前,除保留必要供热锅炉外,全部淘汰建成区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

3.加大重点行业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力度,重点推进华能鹤岗热电有限公司超低浓度排放改造工程建设,2017年底前1号、2号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2018年底前,1至3号机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超低排放改造全部建成投运。

4.2016年完成淘汰黄标车574辆,到2017年底,全市范围基本淘汰剩余“黄标车”。严格落实全省大气三年行动方案各项具体措施。

绥化市整改措施:

1.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的联动机制。

2.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相关部门会议,进行协调调度,遇重大问题随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

3.严控燃煤污染,到2017年底,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控制到60%以下,坚决杜绝不符合标准的煤炭进入市场。

4.抓好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淘汰。2017年供暖季,全市违规使用低质煤的供热企业和其他燃煤主体全部改烧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

5.加强面源整治和管控。着力提升燃油品质。加强环境监管,提高预警预报能力,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

黑河市整改措施:

1.2016年印发《黑河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6—2018年)》《黑河市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等文件。

2.实施重点行业的脱硫脱硝和除尘改造、燃煤小锅炉淘汰、油气回收改造、黄标车老旧车淘汰、扬尘污染防治、严禁秸秆焚烧等工作。

3.继续推进黑河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中的工作任务,力争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稳定达标或略有改善,污染天气进一步减少。

三十五、督察意见:全省部分饮用水水源地还存在一定的管理问题。

责任单位: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大庆市、双鸭山市、伊春市、鹤岗市、绥化市、黑河市、大兴安岭地区、抚远市(地)委、政府(行署),省环保厅。

整改时限:长期整改。

整改目标:对存在问题的县级以上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进行集中规范化治理,对存在问题的乡镇水源按照分类实施、分批解决的方式进行规范化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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