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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执法这些年:从督查到督察 从查企到督政

2017-05-10 09:18来源:中国新闻周刊作者:徐天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环保督查环保钦差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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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PM2.5元年

大气污染防治督查这一形式进入大众视野,其实只有短短四五年。

“北京市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房山沥青厂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包括环保设备损坏,粉尘未经收集处理直接排放。昌平区供暖服务管理处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包括脱硫废液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等。北京城建集团承建解放军总医院门急诊综合楼项目,存在建筑垃圾随意堆放,施工区未采取洒水抑尘措施等问题。”

2013年12月底,环保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11月大气污染专项督查情况。这是公开报道中可查到的、环保部最早的全国范围内的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工作。

从2013年的11月19日至29日,环保部环监局、应急办和华北、华东环保督查中心,交叉抽调了各省环境监察骨干人员,组成督查组,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山西、内蒙古6个省市自治区的15个城市进行了督查。

与此同时,环保部华南、西南、西北和东北4个环保督查中心分别对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辽宁、陕西、甘肃和青海等9个省市自治区的22个城市进行了督查。

此次督查声势很大,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71463人次,检查工业企业6307家、施工场地9190个、餐饮服务企业22978家。督查发现,涉及环境违法的工业企业805家,环保不达标的施工场地719个,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服务企业8572家,已完成取缔关闭小作坊890家。

督查结束后,环保部通报了出现严重扬尘污染和环境违法的33家企业名单。上述提到的几家企业,就是被环保部点名的位于北京的几家企业。

时任环保部环监局局长的邹首民说,从2013年10月到2014年4月,环保部将对京津冀及山东、内蒙古等周边地区进行重点督查,每月将有一次暗查、抽查和联合检查,督促地方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评论认为,环保部在2013年冬进行大气污染专项督查,与多重因素相关。

2012年,国务院发布空气质量新标准,增加了PM2.5值监测。标准提出,居民区PM2.5的年平均浓度不得超过35微克/立方米。2013年,全国有74个城市第一批实施新空气质量标准,包括北京、天津、石家庄在内的京津冀区域共13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实施了新国标。

一年下来,这13个城市的PM2.5年平均浓度为每立方米106微克,每座城市均超标。北京市PM2.5年均浓度为89.5微克/立方米,也远远超过了新国标。

2013年6月,国务院发布了《大气十条》,要求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随后,环保部与全国31个省(区、市)签署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针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6省(区、市),责任书明确了该地区煤炭削减、落后产能淘汰、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锅炉综合整治、机动车污染治理、扬尘治理等各项工作的量化目标,并将工作任务分解至年度。

在这一系列背景之下,环保部加大力度,进行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也就理所应当。

另外,《大气十条》规定,应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2014年2月,京津冀中南部城市出现连续严重污染。环保部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了12个督查组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及《大气十条》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这次督查,是目前可查阅的公开报道中,环保部最早的一次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应急督查。

在这之后,环保部的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和重污染天气的应急督查开始成为常态。督查通常会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曝光。

从查企到督政

无论是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还是重污染天气的应急督查,环保部之前督查的主体都是企业。同样在2013年,督查主体进行了一次扩充试点。

这年5月,环保部华南督查中心启动对老工业基地湖南株洲的环保综合督查。

综合督查包括六个方面,即地方政府执行各项环保法律法规政策情况、政府履职中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理念情况、环保部门参与政府宏观决策的情况、当地环境质量及群众环境权益保障情况、区域企事业单位环境监管情况、地方环保能力建设情况等。

督查结束后,华南督查中心提出,在株洲发展与保护的矛盾突出,以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增长的情况依然出现在一些区县和领域。他们也提出了地方保护主义的问题,认为重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难以查处到位。

在给出整改意见时,华南督查中心将“切实强化党政‘一把手’环保责任意识,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放在了第一位。

时任湖南省环保厅厅长刘尧臣曾撰文说,综合督查应成为国家和省级环保部门常用的和主要的工作方式。因为它一改过去就环保而查环保、就企业而查企业的做法,把主要着眼点放在了解和检查地方党委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在决策和管理经济活动的过程中,贯彻落实国家环保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上,抓住了环保的源头。

根据综合督查试点的情况,环保部出台了《2015年全国环境监察工作要点》,要求省级环保部门对行政区30%以上的地市级人民政府开展环境保护综合督查。

2015年内,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对163个设区市、自治州、直辖市的区县人民政府实施综合督查,督查比例达到39.5%。

综合督查往往在约谈前后进行。据环保部的数字,当年,环保部对33个市(区)开展了综合督查,公开约谈了15个市级政府主要负责人。

约谈是环保部既有的一种方法,但过去往往针对企业。约谈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河南安阳是第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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