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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全文|《天津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017-05-18 09:39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质量天津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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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保障措施

(一)落实任务分工。

将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要结合任务分工制定工作方案,并把规划目标、任务、措施等纳入本部门或本地区相关规划。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协同推进规划任务,在大气、水、土壤等领域建立工作协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二)完善调度评估。

建立完善规划动态监测与评估机制。结合各类生态环境评估考核,定期监测和评估规划执行情况,找出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推动规划重点任务落实,为下一步环保工作重点提供决策依据。

(三)深化科技引领。

深化科技引领,在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及资源循环利用等重大领域加大科技创新。建立、完善一批高水平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打造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基础研究和成果转化有机结合的环保科研团队。推广普及一批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适用技术,为适应国家及天津市最新法规标准等需求、解决重大环境问题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四)加大资金投入。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力度,多渠道筹措工程项目资金,建立多元化环保投资机制,建立环保投资稳定增长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环保投入的引导和带动作用,以第三方治理、PPP等模式引导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领域,缓解政府一次性资金筹措压力。

延伸阅读:

天津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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