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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义乌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推进重点企业VOCs治理

2017-05-23 11:22来源:北极星VOCs在线关键词:VOCs排放VOCs治理大气污染防治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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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重点区域精细化管理

(19)实施道路微循环。环境敏感重点管控区域主要路段实施道路微循环,减少交通拥堵;加大重点区域乱停车、乱行车执法力度,开展集中整治,减少交通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行政执法局、市交通局。

(20)实施餐饮店和烧烤店油烟整治。重点区域要查处露天烧烤行为,餐饮店要按照要求安装油烟处理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严查占道经营行为,实现精细化管理。

牵头单位:市行政执法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环保局。

(21)加强重点区域涉气涉尘小作坊整治。抓好“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严禁占道经营。

牵头单位:市行政执法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二)“降尘”秋季战役

在全市扬尘治理专项整治基础上,深入开展建筑工地、城市道路、绿化植被、裸露土地、市政工程、拆迁拆违、公路施工、渣土运输、道路护栏、矿山、采砂场以及重点区块等“十二类”扬尘精细化治理,重点推进施工扬尘治理、道路洒水保洁、矿山粉尘治理和工业扬尘治理等专项行动,有效推进扬尘污染防治。

5.施工扬尘治理专项行动

(22)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整治。严格落实施工扬尘防控制度标准,按照“六个100%”要求,落实受监工地施工现场围档、砂土覆盖、场路硬化、运输车辆冲净和密闭、安装密目式防尘安全网、暂不开发土地绿化或其他防尘措施、拆除工程洒水措施。城市主城区完成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任务,全面完成金华市下达建筑施工扬尘防控任务,争创省级文明标化工地3个以上。城管委要加大对主城区拆迁工地、未受监工地和镇街农村工地扬尘防治、文明施工业务指导。

牵头单位:市城管委;配合单位:市城投集团、市行政执法局。

(23)开展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试点。对建筑工地扬尘24小时在线动态监测,加大扬尘污染监管力度。2017年,完成规模以上建筑工地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备5家以上,开展城市主干道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试点。

牵头单位:市城管委;配合单位:市城投集团、市环保局。

(24)加快“混凝土搅拌站”改造。全面落实搅拌站进出道路硬化、物料覆盖、车辆冲洗、废水回收等防尘措施,所有在用混凝土搅拌站开展密闭化改造,确保达到市级“绿色混凝土搅拌站”标准。

牵头单位:市城管委;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经信委。

(25)积极发展绿色建筑。新建民用建筑执行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达到100%;政府投资的新建公共建筑以及单位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执行浙江省《民用建筑绿色设计标准》达到100%;民用建筑内外墙体涂料强制使用水性涂料,家庭装修倡导使用水性涂料,全市民用建筑内外墙体水性涂料使用率达95%。

牵头单位:市城管委。

(26)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全面新增预制装配式建筑工程面积达到20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项目、政府投资工程全面应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积极引导房地产和社会投资项目实施装配式建筑,推动农村住房整村或连片改造建设开展装配式建筑试点。

牵头单位:市城管委;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国资委。

(27)加大市政、水利工程扬尘防治。市政工程、水利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扬尘防治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市政工程完工后应对路面积土进行清洗;水利工程在运输出入口要进行车辆冲洗保洁。

牵头单位:市城管委、市水务局。

6.道路扬尘治理专项行动

(28)加强城市道路保洁洒水。制定城市道路保洁实施细则,采取“吸、扫、冲、收”组合式道路保洁措施,确保城市建成区机扫率达到85%以上。科学制定秋季洒水计划,增加道路保洁洒水频次,主干道洒水由原来4次增加到6次,重点区域道路洒水由原来6次增加到每小时1次,市区主干路实现昼夜循环洒水,确保湿式交通,有效减缓扬尘污染;对城区道路、绿化带、护栏定期冲洗保洁,确保洁净无积尘。

牵头单位:市城管委;配合单位:市行政执法局。

(29)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管控。严禁未进行加盖改装、不密闭的车辆运输建筑垃圾和散装物料,所有渣土清运车辆出工地必须保持车身整洁,严密覆盖,不得遗撒。要加大对建筑废弃物堆场检查以及渣土车的道路运输管理和违法查处。

牵头单位:市行政执法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委、市交通局。

(30)加强公路扬尘治理。对公路施工工程,要全部建设扬尘防治有关设施,减少扬尘污染。定期对公路及隔离栏、桥梁护栏、桥洞等易积尘部位进行清扫保洁洒水。对环城线以内的重点公路开展专项治理,改善周边环境。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市城管委;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行政执法局。

7.矿山扬尘整治专项行动

(31)加大矿场扬尘整治。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所有采石场、采砂场、矿山、砖瓦厂等矿(厂)区要落实洒水覆膜植绿等措施,严禁越界开采和堆放行为。矿山碎石等主要工序开展密闭化改造,有效防治粉尘污染。

牵头单位: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委、市经信委。

(32)加强物料堆场扬尘治理。贮存煤炭、石灰、石料等堆料场所要实现封闭储存或采取围档(高于物料高度)+覆盖洒水等防风抑尘措施。2017年底前,全市热电企业要完成物料堆场规范化整治。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城管委。

(33)创建绿色矿山。2017年底前,所有露天开采矿山达到《浙江省矿山粉尘防治技术规范(暂行)》的要求。积极创建绿色矿山,全年绿色矿山建成率达到85%以上。铁路、县级以上公路、河道两侧1000米可视范围废弃矿山治理率达到60%。

牵头单位:市国土局;配合单位:市“三改一拆”办、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安监局、市农林局、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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