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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中重金属指标的筛选研究

2017-06-01 08:58来源:农业环境科学作者:章海波等关键词:土壤环境污染重金属污染土壤重金属污染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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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部分重金属标准在总量的基础上增加了浸提形态指标

目前各国和地区的无机元素的标准限值总体还是以总量为主,如采用“王水”消解后测试的含量。如前所述,重金属的生物毒性不仅与其总量有关,更大程度上由其形态分布决定,因此采用重金属的生物有效态含量来评价土壤污染风险更为确切。基于近年来对重金属环境行为和生物效应更深入的认识,生物有效性概念逐渐受到环境管理者的重视,目前已开始在实践中应用。如日本采用水浸提态的溶出量标准来监管土壤污染对地下水的影响;德国标准中土壤-作物暴露途径下镉、铅、铊的触发值采用硝酸铵浸提态标准;瑞士的土壤重金属标准(指导值、触发值和清除值)中总量采用2 mol˙L-1 硝酸提取态,浸提态采用0. 1 mol˙L-1 NaNO3 来表征。表 3 是研究报道中通常用到的表征土壤重金属植物有效性的一些中性盐提取剂。但是,由于土壤性质、重金属元素性质以及植物吸收性等差异,采用单一提取态表征所有的重金属元素的生物有效性具有很大的局限性,这也是目前土壤环境标准中重金属浸提态指标未能全面普及的重要原因。

2 我国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中重金属指标的修订建议

我国现行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制定于20 世纪90 年代。当时由于土壤环境方面基础资料积累不足,以及国内土壤环境分析条件的匮乏,在土壤重金属指标的选取方面与其他发达国家和地区有一定差距。但尽管如此,我国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中重金属指标还是包含了国际上普遍关注的8 种元素,这对土壤重金属污染的防控起到了一定作用。与澳大利亚、美国、荷兰、加拿大等国的土壤环境标准相比,我国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在重金属指标数量上要少1 /3~1 /2 左右。这一方面是我们的标准中未区分铬、汞等重金属的价态与形态差别;另一方面是过去我们较少关注的一些重金属如铊、锑、钒、铍等元素,在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土壤环境标准已制定了相应的标准。在2007 年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定的《展览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暂行)》(HJ350-2007)中,重金属指标已增加至13 个;而北京市2011 年发布的《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 /T811-2011)中,重金属指标增加至11 个,并且总铬和六价铬分别制定了筛选值。这表明,土壤环境标准中重金属指标的增加以及对一些高毒性价态、形态重金属的关注是未来我国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修订的发展趋势。鉴于此,对我国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指标的修订,提出如下三个方面的建议。

2. 1 新增铍、锑、铊、钒等重金属指标

铍、锑、铊、钒这几种重金属在环境污染物中的关注度尽管相对较低,但对人体健康均具有毒害效应。表 4 归纳了这4 种元素及其化合物对人体的健康效应。可以看出,这4 种元素均具有急性毒性效应,其中铍还是1 级致癌物,锑为2B 级致癌物,铍和铊对人还具有致死性。除此之外,这些元素对免疫、神经和发育系统等均具有一定的毒害作用。随着现代工业和科学技术的发展,铍、铍合金及铍化合物已被广泛应用于原子能、火箭、航空、电子、陶瓷等行业的技术领域,并且铍的应用正随着尖端科学技术的发展而日益广泛。因此,铍的环境污染问题将日渐突出,其对人群健康造成的危害日益受到社会的关注。张玉玺等对珠江三角洲地区浅层地下水中铍含量进行调查分析认为,广州、深圳、东莞等局部地区地下水铍超标,并且与人为污染和土壤环境条件等均有密切关系。

原标题:中国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中重金属指标的筛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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