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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度实施方案及项目

2017-06-13 08:53来源:北极星VOCs在线关键词:VOCs排放VOCs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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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展绿色经济,淘汰污染产能。

1、积极推进清洁生产技术改造。

完成省和市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行方案中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实施计划年度任务。〔市经信局、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

2、大力淘汰落后产能。

严格执行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对经整改达不到强制标准要求的产能,依法有序关停退出。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并实施比省级更高的淘汰落后产能标准。〔市发改局、经信局牵头,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

(五)调整能源结构,推进建筑节能。

1、严格控制石油焦的使用。

全市范围内禁止新建(含扩建、技改)燃用石油焦发电项目(含自备、热电项目);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石油焦;禁止进口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石油焦。〔市发改局、环保局、潮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牵头,市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参与,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

2、推进燃气“一张网”建设。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燃气“一张网”的规划要求,推进燃气“一张网”建设,多渠道开辟液化天然气气源,扩大天然气供应规模,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加快西气东输长输管道、LNG储配站等气源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天然气主干管网建设,建设天然气管道通达至有用气需求的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市住建局、发改局牵头,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

3、努力发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

严格落实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政府投资新建的公共建筑以及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市住建局牵头,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

(六)提高预判能力,应对污染天气。

1、强化分析研判,切实加强空气质量预报预警。

市环保和气象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做好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分析,加强大气重污染预报、预警工作,提前开展污染过程的趋势分析和研判,及时把握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变化情况,提前做好大气重污染的应对工作。〔市环保局牵头,市气象局参与,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

2、强化污染天气应对措施。

各县、区要完善污染天气应对方案,可能发生轻度、中度污染等级(AQI超过100)天气时提前采取强化措施,增加洒水频次、车辆限行、集中查处环保违法违规行为、查处露天焚烧行为、查处扬尘污染行为、重点监管不稳定达标企业、重点企业实施污染物限排、对超标排放企业依法实行最严处罚等,实现对污染态势的提前防范和压制。如出现重污染天气,市环保局应及时上报市政府,由市政府启动《潮州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要求落实各项应急应对措施,切实保障我市空气质量,减少重污染天气影响。〔市环保局牵头,市公安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城市综合管理局参与,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

三、年度实施方案保障措施

(一)抓紧分解实施。

根据《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潮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14-2017年)的通知》(潮府〔2014〕4号)、《中共潮州市委办公室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潮州市大气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潮委办发电〔2015〕12号)和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是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主体,市政府相关部门也负有相关管理责任,都要抓紧年度工作任务分解并抓好实施。

(二)确保资金投入。

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资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强化企业治污主体责任,污染治理资金以企业自筹为主;中央、省和地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应优先支持列入本实施方案的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并采取“以奖代补”、“以奖促防”、“以奖促治”等方式,加快推进重点工程实施。

(三)加强督查考核。

强化对年度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的监督跟踪和评估考核,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考核要求,督查各级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并对社会公开。市政府将组织开展日常督查工作,重点督查工作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整治效果,并形成督查通报报市领导。对工作责任不落实、项目进度滞后,严重影响我市空气质量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加大执法力度。

对各县区存在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实施市直部门联合督办,严惩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各级环保部门要采取现场检查监测、自动监测、无人机拍摄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大气污染企业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日常运行管理和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提高对企业排污状况的智能化监控水平。

(四)推进信息公开。

全面推进大气环境信息公开,确保公众畅通获取环境空气质量、污染源排放情况和大气污染防治考核情况等各类环境信息。建设环保微信举报平台,进一步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公众对各级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和企业污染排放行为进行监督。

(五)加大宣传力度。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大气污染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改变露天焚烧、燃放烟花爆竹等陋习,倡导节能低碳的生活方式,鼓励民众监督,形成全民参与大气污染整治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加强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报道宣传大气污染整治工作的闪光点和先进典型,曝光造成大气污染的行为和典型案例。对被曝光的行为和典型案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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