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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行动计划(2017-2020年)

2017-06-21 10:03来源:北极星VOCs在线关键词:VOCs排放VOCs污染大气污染防治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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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极星VOCs在线获悉,《中山市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行动计划(2017-2020年)》已经印发。全文如下:

关于印发中山市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粤府〔2014〕6号)、《中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4-2017)》(中府〔2014〕49号),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中山市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行动计划(2017-2020年)》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中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7年6月12日

中山市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行动计划(2017-2020年)

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粤府〔2014〕6号)、《中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4-2017)》(中府〔2014〕49号),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整治范围

(一)工作目标。

1.大力推动重点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下称“VOCs”)综合整治,坚持重点突出、以点带面、分步实施原则,以省、市VOCs重点监管企业为重点,带动全市开展重点企业VOCs污染减排工作,加强重点行业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控制和废气治理。

2.全面落实VOCs重点监管企业的“一企一策”整治任务。各镇区列入2016年度省、市VOCs重点监管企业,须于2017年整治任务完成率达到70%以上,2018年整治任务完成率达到100%。2018年新增市级重点监管企业须于2019年9月底前完成综合整治工作;2019年新增市级重点监管企业须于2020年9月底前完成综合整治工作。

3.涉VOCs企业应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企业工艺装备、污染治理水平和环境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已建成的废气治理设施稳定运行,VOCs排放总量比2015年显著下降。

(二)整治范围。包括炼油与石化、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合成纤维制造、表面涂装、印刷、制鞋、家具制造、人造板制造、电子元件制造、纺织印染、塑料制造及塑料制品、生活服务业等13个重点行业。重点监管企业名单根据省VOCs整治名单和固定源VOCs排放情况更新调查结果予以调整,并于每年3月底前印发实施。

二、重点任务

(一)严格环保准入。进一步落实《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的实施方案(2014-2017年)》(粤环〔2014〕130号)和《中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4-2017)》(中府〔2014〕49号)等文件要求,全面加强涉及VOCs污染行业的项目环评审批,明确涉VOCs项目执行的排放标准,强调VOCs处理工程应参照有关技术规范严格执行。加快研究制订VOCs排放管理配套政策,2017年底前出台涉VOCs排放项目严格环保准入政策,推行建设项目环保管理VOCs总量控制前置审核制度,对涉VOCs排放行业实行VOCs“减二增一”政策;城市功能核心区(东区、西区、南区、石岐区)、生态发展区(五桂山)内不再审批(或备案)新、改、扩建的使用溶剂型涂料涂装工艺、使用溶剂型油墨印刷工艺等高VOCs排放项目;全市范围内不再审批(或备案)除共性工厂外的使用溶剂型涂料涂装等相关工艺的规模以下企事业单位的项目。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配合,各镇区负责落实。

(二)推广生产、使用低VOCs产品。贯彻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行动计划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6〕217号)的相关要求,以技术进步为主线,坚持源头削减、过程控制为重点,兼顾末端治理的全过程防治理念,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加强政策支持引导,推动企业实施原料替代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提升清洁生产水平,促进行业绿色转型升级。到2018年底前,相关生产企业的低(无)VOCs的涂料、油墨、胶粘剂产品比例分别达到60%、70%、85%以上。

涂料油墨制造行业。重点推广水性涂料、粉末涂料、高固体分涂料、无溶剂涂料、辐射固化涂料(UV涂料)等绿色涂料产品。禁止生产有害物质含量、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超过200克/升的室内装修装饰用涂料和超过700克/升的溶剂型木器家具涂料。取缔含苯类溶剂型油墨生产,鼓励提高水性涂料和水性油墨生产规模,积极开展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胶粘剂行业。加快推广水基型、热熔型、无溶剂型、紫外光固化型、高固含量型及生物降解型等绿色产品。

包装印刷行业。推广应用低(无)VOCs含量的绿色油墨、上光油、润版液、清洗剂、胶粘剂、稀释剂等原辅材料;鼓励采用柔性版印刷工艺和无溶剂复合工艺,逐步减少凹版印刷工艺、干式复合工艺。限制有害溶剂、助剂使用,加快削减步伐。

制鞋行业。帮面加工推广采用热熔胶型主跟包头、定型布等材料;帮底粘合工序鼓励使用水性胶粘剂替代溶剂型胶粘剂;限制有害溶剂、助剂使用。

家具行业。木质家具制造企业推广应用VOCs含量低的水性漆,鼓励“油改水”工艺和设备改造;软体家具企业推广应用水性胶粘剂。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市环境保护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安监局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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