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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十三五”节能减排工作方案 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

2017-06-21 16:26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超低排放烟气脱硫节能减排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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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极星环保网获悉,《云南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已经印发。方案提出,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限期淘汰落后产能和不符合有关强制性标准要求的机组.实施电力、钢铁、水泥、工业硅、石化、平板玻璃、焦化、有色等重点行业全面达标排放治理工程.到2020年,力争完成4户火电企业14台燃煤火电机组420万千瓦超低排放改造任务;14户钢铁企业25台(套)钢铁烧结机、球团综合脱硫率达到70%以上;110条水泥熟料新型干法窑综合脱硝率达到55%以上;6户平板玻璃企业平板玻璃烟气脱硫工程综合脱硝率达到70%以上;实施工业硅冶炼烟气脱硫工程.全文如下: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现将《云南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17年5月30日

云南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动力,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确保完成“十三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改善双赢,努力建设天更蓝、地更绿、水更净、空气更清新的美丽云南,为努力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省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4%,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2297万吨标准煤以内,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42%.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43.80万吨、4.79万吨、57.80万吨、44.45万吨以内,比2015年分别下降14.1%、12.9%、1.0%、1.0%.

二、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

(三)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全面落实“中国制造2025”我省实施意见,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加快构建开放型、创新型和高端化、信息化、绿色化制造体系.推行绿色低碳生产方式,推进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不断优化工业产品结构.注重用新技术新业态全面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支持重点行业改造升级,鼓励企业瞄准国际、国内同行业标杆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将资源承载能力、生态环境容量作为承接产业转移的基础和前提,合理确定承接产业转移重点,禁止引进环境污染大、资源消耗高、技术落后的生产能力.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或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增加产能项目.有效落实去产能工作任务,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强化节能环保标准约束,严格行业规范、准入管理和节能审查,对电力、钢铁、建材、有色、化工、煤炭、印染、造纸、制革、染料、焦化、电镀等行业中,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或生产、使用淘汰类产品的企业和产能,要依法依规有序退出.(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能源局、安全监管局牵头;省科技厅、财政厅、国资委、质监局等部门参加)

(四)优化现代产业体系.紧盯全球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大趋势,以生命健康、信息技术和智能制造等领域为重点,谋划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发挥推进机制和产业基金作用,着力发展生物医药和大健康等重点产业.加快推进云计算、大数据应用,提升传统数据中心和新建数据中心能源利用效率,新建大型云计算数据中心能源利用效率(PUE)值优于1.5.支持技术装备和服务模式创新.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鼓励发展节能环保技术咨询、系统设计、设备制造、工程施工、运营管理、计量检测认证、工程技术设计和建设等社会化、专业化服务,大力发展环境法律政策、战略规划、工程咨询、清洁生产审核、环境核查、评估认证等咨询服务业,积极发展环境教育普及与培训、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绿色信贷等新兴环境服务业.开展节能环保产业常规调查统计.打造节能环保产业示范基地,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节能环保企业.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和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分别提高到15%和50%,节能环保、新能源装备、新能源汽车等绿色低碳产业总产值突破1000亿元,成为重要产业.(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科技厅、商务厅、农业厅、旅游发展委牵头;省质监局、统计局、能源局等部门参加)

(五)持续优化能源结构.组织实施煤电节能减排与升级改造,发展煤炭深加工和洁净化利用,稳步推进在建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推进以气代煤、以气代炭、以气代油、以水电代火电进程.发挥风电在电源结构中与水电的互补作用,推进太阳能的多元化利用.鼓励利用天然气、电力等优质能源替代燃煤使用,生物质能源替代化石能源使用,优化用能向清洁化方向转变.增加清洁低碳电力供应,加快清洁电力消纳.对超出规划部分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不纳入能耗总量和强度目标考核.在城乡居民生活、工业与农业生产、港口码头等领域推进天然气、电能替代,减少散烧煤和燃油消费.(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能源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质监局、统计局,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参加)

三、加强重点领域节能

(六)加强工业节能.实施工业能效赶超行动,加强高能耗行业能耗管控,在重点耗能行业全面推行能效对标,推进工业企业能源管控中心建设,推广工业智能化用能监测和诊断技术.到2020年,工业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化水平显著提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降低16%以上,有色、建材、化工、钢铁、电力等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或接近全国先进水平.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发展,提升工业生产效率和能耗效率.开展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行动,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工业园区的应用,将可再生能源占比指标纳入工业园区考核体系.(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环境保护厅、质监局等部门参加)

(七)强化建筑节能.实施建筑节能先进标准领跑行动,开展超低能耗及近零能耗建筑建设试点,推广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强化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因地制宜推进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开展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和居住建筑节能宜居改造工程.在城市老旧小区开展以节能改造为重点的节能宜居综合改造试点.实行绿色建筑推广目标考核制度,加大绿色建筑强制推广力度.确定一批省级重点城市,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重点城市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绿色生态城区、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绿色建筑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到2020年,全省城镇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重提高到50%.推进绿色建筑全产业链发展,推广节能绿色建材、装配式和钢结构建筑,推广应用绿色建筑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绿色施工技术和绿色建材,推广绿色运营模式,发展绿色物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林业厅,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参加)

(八)促进交通运输节能.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发挥不同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和组合效率,推广甩挂运输等先进组织模式,提高多式联运比重.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推进“公交都市”创建活动,到2020年,昆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30%.促进交通用能清洁化,大力推广节能环保汽车、新能源汽车、天然气(CNG/LNG)清洁能源汽车、液化天然气动力船舶等,并支持有关配套设施建设.切实提高新增或更新的出租车、城市公交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十三五”期间,昆明市新增或更新的出租车、城市公交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每年不低于30%,丽江、玉溪、大理、曲靖、红河、楚雄等州、市5年分别达到10%、15%、20%、25%、30%,保山、德宏、普洱、昭通、文山、西双版纳等州、市5年分别达到5%、10%、15%、20%、25%,其余州、市结合当地充电基础设施情况自行确定.推进飞机辅助动力装置(APU)替代、机场地面车辆“油改电”、新能源应用等绿色民航项目实施.推动交通运输智能化,建立公众出行和物流平台信息服务系统,引导培育“共享型”交通运输模式.(省交通运输厅、工业和信息化委、能源局牵头;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民航发展管理局,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昆明铁路局等部门参加)

(九)推动商贸流通领域节能.推动零售、批发、餐饮、住宿、物流等行业企业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建立绿色节能低碳运营管理流程和机制,加快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推动照明、制冷和供热系统节能改造.贯彻绿色商场标准,开展绿色商场示范,鼓励商贸流通企业设置绿色产品专柜,推动大型商贸企业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完善绿色饭店标准体系,推进绿色饭店建设.加快绿色仓储建设,支持仓储设施利用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鼓励建设绿色物流园区.(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厅、旅游发展委、质监局等部门参加)

(十)推进农业农村节能.优化农村用能结构,完善全省农村能源管理、技术服务及质量监测体系.到2020年,全省农村清洁能源综合入户率达到50%以上.加大农村生产生活领域节能技术推广力度.加快淘汰老旧农业机械,推广农用节能机械、设备和渔船,发展节能农业大棚.大力推广高效低排放省柴节煤炉灶,减少森林资源低价值消耗.充分发挥太阳能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太阳能利用项目.因地制宜发展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中小型沼气工程和户用沼气.综合高效利用生物质能源,选择林业特色鲜明、资源条件好、示范作用显著的县,开展生物质成型燃料试点项目.鼓励使用生物质可再生能源,推广液化石油气等商品能源.到2020年,全省农村地区基本实现稳定可靠的供电服务全覆盖,鼓励农村居民使用高效节能电器.(省农业厅、林业厅、工业和信息化委、能源局牵头;省科技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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