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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干货”寥寥 切莫成“雾里看花”

2017-06-29 08:45来源:中国能源报作者:朱妍关键词:环境信息披露重污染行业环保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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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形成完整监管链条

正如李志青所言,环保部与证监会的合作正在逐步强化。环保部副部长黄润秋表示,双方将共同完善环境信息披露的内容、渠道等建设,并采取差别化监管措施,推动环境保护与证券市场获得“双赢”。证监会副主席姜洋也称,将从监管理念、制度设计、审核把关、日常监管等方面入手,形成完整的环境信息披露监管链条。

“从自愿披露到强制性披露,是国家层面环保执法要硬的充分体现,也是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副会长、首席政策专家骆建华如是说。在他看来,投资者也应擦亮眼睛,对于污染严重或不披露环保信息的上市公司,不要被其“污染”的财报所蒙蔽。只有切身感受到资本市场的压力,才能促进企业积极公开环境信息。

监管的口子不断收紧,上市公司究竟需披露哪些环境信息?采访中,多位业内人士建议,包括二氧化碳、氮氧化物、污水等主要排放物,企业环保投入及因污染造成的环境负债,企业运行中的能源消耗,环境管理及绩效等信息,都应纳入硬性指标。

“证监会去年公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要求重点排污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按规定披露主要污染物、特征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等信息。但因缺乏统一规范,披露出的信息质量、格式千差万别。内容阐述、披露格式同样亟待完善。”李云莎补充。

李志青也称,相关部门应细化措施和标准,为环境信息披露出具更有针对性、更为精细化的要求,实现从环境管理、企业监控到奖惩机制等全流程的覆盖。

评论:环境信息披露莫成“雾里看花”

披露环境信息是企业应尽的义务,也是对公众环境知情权的保障。既有助于掌握不同污染特征企业的环境水平,也是倒逼企业治污减排的措施之一。曾几何时,这项工作却成为部分企业眼中的“负担”,敷衍了事、甚至漠视。

被称为“中国黄金第一股”的紫金矿业,就曾因瞒报泄露事故长达9天、后又发生二次污染而被推上舆论风口浪尖,公众声讨一时间此起彼伏。然而,其董事长竟对此声称:围墙内的事情,企业自己负责;之外的事情,政府负责。此后,该上市公司相继遭遇停牌、股价暴跌,被处罚金956万元,损失超过4000万元。

类似的警钟一次次敲响,却仍有企业无动于衷。环境信息公开,是公众参与环保的重要前提;拒绝信息透明和公众监督的企业,必将成为污染蔓延的天然“温床”。唯有如实披露、规范披露、详尽披露,企业与公众之间才能实现信息互通、良性互动。因此,莫让环境信息披露成为“雾里看花”。

原标题: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干货”寥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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