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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实践与展望

2017-07-09 10:36来源:环卫科技网作者:孔朝阳关键词:农村垃圾生活垃圾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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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未来三年我省农村垃圾分类主要工作

(一)加强宣传培训、提高村民自治能力。

1.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利用宣传标语和图文并茂的宣传画、墙报,现场说明会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让村民详细了解垃圾分类处理的意义,明确具体的分类标准、主要做法和自己所承担的责任与义务,以及先进典型的宣传。强化农民对农村清洁工程的认同感、知晓度。采取宣传车、放电影等声势大、影响广的方式,扩大宣传面和感染力。鼓励镇村干部进村入户,广泛开展“听民情、汇民意”活动,召开各种形式的恳谈会、理事会、户主会,面对面与农民群众宣动沟通,广聚民意,充分发挥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加强教育培训。以家庭为单位,建立垃圾分类分层培训制度,对一线垃圾分类指导员、监督员,对村小组长、党员骨干、保洁员分别进行分类培训,增强全民垃圾分类的意识。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建设,开展垃圾分类收集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引导公众分类投放。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报道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3.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选聘鼓励镇村干部进村入户义务监督员,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处理长效保洁、公用设施管护维护制度;实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处理会负责制,创新推广“路段长、网格化、五员一体、十户联动、保洁外包”等多种管理模式;要发挥党小组长、村民组长的作用,引导和利用好村里致富能手、成功人士的影响力,通过能人带动、政策推动、宣传发动、邻里互动,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民群众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处理的热情。

4.健全村民自治机制。依法保障农民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处理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动员鼓励村民主动参与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处理中去。制定切合当地农民实际的《浙江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要求》,用制度规范村民行为。对违反制度的村民,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曝光批评,让垃圾分类理念深入民心。积极开展党员干部“垃圾分类、美化家园”义务劳动活动,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处理,自觉转变观念,提高村民参与积极性,通过对美化绿化、清洁卫生进行星级评定,达到标准且在某方面突出的家庭可以获得“绿色家庭”、“生态家庭”、“美丽家庭”称号并挂牌。

(二)完善政策体系、加强管理维护。

1.完善垃圾分类目录。结合我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处理试点实际,尽快制定适合我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目录,指导农民做好垃圾分类。原则上可分为可回收垃圾;可堆肥垃圾;不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明确各类垃圾的分类方法,分类后的去向。对有毒有害垃圾规定农民集中交回的义务,禁止随意倒放,否则须承担法律责任。

2.完善分类验收标准。完善快速成肥机器生产、成肥检验等制度建设,科学划定农村生活垃圾资源站属地村域,保证农村生活垃圾资源站有足够的垃圾量。探索第三方负责的专业化美丽乡村环境卫生服务体系。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管理规范要求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村验收标准,核定农村生活垃圾体系运行成本,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试点项目运行管理制度,全程监控项目实施,动态管理分类和处理环节。

3.完善管理和考核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坚持定期督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县(市、区)每半年开展一次集中检查,采取抽签形式随机抽查,对各乡镇及村组卫生进行计分排名。省一年一次督导一次考核验收,全面掌握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工作情况。加强设施管理,各乡镇(街道)、村(社区)根据实际需要添置相应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处理设施。各乡镇(街道)制定环卫设施管理制度,明确环卫设施购买数量及种类,实行登记造册制度。积极探索垃圾设施帮扶、村企共建、村志愿者服务等多种途径,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共治共管结构体系。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力度,严格控制城市垃圾向农村转移。加快建立机制创新、经费投入、设备配套、卫生质量、人员配备、基础设施、规章制度、组织机构等方面的科学考核体系。

(三)加强设施建设,推动社会参与

1、有序实施处理项目。坚持质量第一、建管同步原则,规范组织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从方案制定、项目设计、设备采购、工程监管、资金管理、竣工验收、运行管护等环节入手,实现标准化实施、规范化推进、制度化管理。按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专业化队伍建设要求,配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四大员”,即宣传指导员、上门收集保洁员、村级集中分拣管理员和成肥技术员。明确规范每个岗位工作标准和要求,通过集中辅导培训、现场讲解示范、建立激励考核机制等措施,使农户和“四大员”懂得如何对不同垃圾进行收集、回收和处理,确保垃圾分类长期有效地落到实处。

2、建立资源再生体系。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合理布局布点,提高建设标准,清理取缔违法占道、私搭乱建、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的违规站点。推进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的衔接,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鼓励在公共机构、农村、企业等场所设置专门的分类回收设施。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格、回收方式等信息。

3、完善终端设施建设。加快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运处理系统,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鼓励利用易腐垃圾生产工业油脂、生物柴油、饲料添加剂、土壤调理剂、沼气等,或与秸秆、粪便、污泥等联合处置。已开展餐厨垃圾处理试点的村庄,要在稳定运营的基础上推动区域全覆盖。尚未建成餐厨(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的村庄,可暂不要求居民对厨余“湿垃圾”单独分类。严厉打击和防范“地沟油”生产流通。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直接用作肥料。加快培育大型龙头企业,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清洁化处理和高值化利用。鼓励回收利用企业将再生资源送钢铁、有色、造纸、塑料加工等企业实现安全、环保利用。

4、推动社会参与。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加快农村智慧环卫系统研发和建设,通过“互联网+”等模式促进垃圾分类回收系统线上平台与线下物流实体相结合。逐步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主体纳入环境信用体系。推动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导的生活垃圾资源化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及技术研发基地,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通过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方式,对正确分类投放垃圾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探索“社工+志愿者”等模式,推动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服务。

原标题:浙江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实践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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