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大气治理综合评论正文

中央环保督察 | 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西省反馈督察情况

2017-07-30 11:21来源:环保部发布关键词:环境保护督察环境污染山西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一些地方面对突出环境问题强调客观因素多、主动作为少,漠视群众环境诉求,往往在上级督促或媒体曝光后,才被动应对,有的甚至被多次督查约谈后,仍行动迟缓。临汾市对环境保护部综合督查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力,2016年冬季采暖期,环境质量急剧恶化,引发社会舆论高度关注。运城市2015年底被环境保护部挂牌督办,但摘牌后即放松整治,部分钢铁、焦化企业仍未完成提标改造,平陆等地污水处理厂至今不能正常运行,大量超标废水排入黄河。晋城市区污水处理厂每天近百吨污泥临时堆存于自然沟壑中,环境风险突出。

二是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多见。2013年至2016年,省煤炭工业厅未按照分工要求,组织开展农村地区优质煤配送中心建设,没有制定硫分高于1%、灰分高于16%民用散煤的限制销售政策,全省散煤煤质管控处于失控局面,冬季燃煤污染十分严重。

省发展改革委在产能置换方案未获确认的情况下,于2016年1月违规对山西中铝华润有限公司50万吨电解铝项目予以备案;未经环评审批,于2015年12月违规核准朔州市神头发电二期项目和长治市漳泽发电项目;没有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要求,未将位于自然保护区内的19个煤矿纳入去产能计划,督察时部分煤矿仍在生产。

国土资源部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2013年以来在桑干河、灵丘黑鹳、汾河上游、蔚汾河等省级自然保护区新立矿业权1宗、延续矿业权15宗。质监部门未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关要求,2014年以来仍新增注册每小时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1100多台、计3800多蒸吨,加剧大气环境污染

太原市2015年7月市委常委会明确提出,市委常委会每季度、市政府常务会每两个月分别听取一次省城环境质量改善工作汇报,但此后并未落实。全市重城建、轻环保,一些部门和单位对施工扬尘管控不力,甚至牺牲环境抢工期,群众反映强烈。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于城市建设速度,现有两座垃圾处理设施长期超负荷运行,环境隐患突出。截至2016年底,建成区仍有100余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茶浴炉未按要求淘汰到位。

吕梁市连续两年被环境保护部公开约谈,但并未引起足够重视,整改工作迟缓。截至2016年底,尚有966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未按计划淘汰到位,热电联产供热率全省最低,近年来大气环境污染问题突出。全市40%城镇生活污水直排河道。“土炼油”企业众多,但未采取有效措施,经上级有关部门多次督查督促后,才开展专项整治。

三是大气和水环境形势严峻。山西省2016年PM2.5、PM10平均浓度同比分别升高7.1%、11.2%;今年以来大气环境质量仍呈恶化趋势。汾河水质长期处于劣Ⅴ类,桑干河流域水质明显恶化。

根据省政府要求,焦化、钢铁等行业应于2015年底前完成环保提标改造,但实际仅约三分之一企业按时完成改造任务。2016年3月,省环境保护厅发文将未完成提标改造任务的焦化、钢铁企业完成时限放宽至当年10月;2016年12月,又发文将山西焦煤集团五麟煤焦等企业提标改造延期至2017年3月31日,完成时限一拖再拖。督察进驻时,五麟煤焦等9家焦化企业仍未完成提标改造任务,难以达标排放。已完成提标改造的多数焦化企业也不能稳定达标,烟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

汾河是山西的“母亲河”,但保护力度不够,沿岸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太原市小店区汾东污水处理厂、清徐县白石南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晋中市修文工业基地污水处理设施,吕梁市岚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临汾市第三、第四污水处理厂、浍河和鄂河水污染治理工程、蒲县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等均未按时间要求建成投运。太原、晋中、吕梁、临汾4市每天约20余万吨生活污水直排汾河。

桑干河流域污染问题突出,同煤集团11个污水治理项目应于2016年底前完成,但截至督察时仍有8个没有完工,每天约7.5万吨污水直排十里河等桑干河支流;大同御东污水处理厂等长期超标排放污水。2016年桑干河山西出境固定桥断面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达到74.7毫克/升和6.4毫克/升,比2014年分别上升155%和377%,水质恶化明显。

四是生态破坏问题依然突出。尽管山西省出台了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但泉域重点保护区禁止开发的规定始终落实不到位。洪山泉域重点保护区涉及晋中市13家煤矿,目前仍有青云、旺源、鸿发等6家煤矿在产。郭庄泉域重点保护区涉及临汾市4家煤矿,目前团柏等3家煤矿正在生产,1家正在建设。晋祠泉域重点保护区涉及16家煤矿,目前西峪、西山煤电屯兰矿等10家煤矿仍在生产。煤炭资源长期过度开发已导致洪山泉、郭庄泉等6个岩溶大泉断流干涸或流量锐减,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突出。

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开发问题突出,桑干河省级自然保护区2013年以来违法新建项目12个,其中,朔州市朔城区政府批准成立的富甲工业园区侵占实验区473公顷;大同市天马泰山石材等2家采石企业侵占核心区36公顷。灵丘黑鹳省级自然保护区现有14个违法违规项目,其中金鑫选矿厂非法侵占实验区82公顷;灵丘县刘庄寺沟铁矿等4家企业侵占保护区493公顷。

此外,全省非煤矿山私挖乱采问题严重,阳泉市众多企业露天无序开采矾石、石料,屡禁不止。晋中市大量石料、铁矿企业,以及太原市慕云山、阳曲县泥屯镇一带采石场等,大面积开山采矿,生态破坏和扬尘问题突出。

督察要求,山西省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加快推进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全面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特别要正确处理煤炭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关系,强化资源环境刚性约束,推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努力让绿色成为山西“底色”。要切实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督察强调,山西省应根据《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和督察反馈意见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山西省委、省政府处理。

原标题:中央环保督察 | 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西省反馈督察情况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环境保护督察查看更多>环境污染查看更多>山西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