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三、法律原则设定
1优先保护,保护者受益
优先保护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相对于场地土壤和未利用土壤而言,要优先保护农用地土壤。农用地土壤面积较大,受污染范围广,承载着保障农产品数量安全和质量安全的重任,是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最为主要的自然资源。场地土壤仅用于满足人类发展的部分需要,数量和面积都比较有限,相较而言,可以放在次要位置。其次,经济发展与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相冲突时,经济发展应当让步。依照《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优先保护类耕地,禁止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
农业生产者是农地土壤的使用者和受益者,也是污染防治的主要实施者。如果我们能从土壤自身的感受和价值来看待土壤,土壤污染和退化问题将会迎刃而解。具体到农业生产者,如果能主动采取措施防治土壤污染,土壤污染问题就能解决一大半。然而,受农业生产比较效益低影响,农业生产者从事农业生产的数量和积极性都不高,只有通过有效的补贴补偿,唤醒责任意识,农业生产者才有可能主动采取措施防治土壤污染。
因此,要强调保护者受益,设计有效的激励机制,充分利用农业补贴和补偿政策,提高农业生产者保护土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减少农业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鼓励农业生产者运用环境私益、公益诉讼等方式,自觉维权,集体维权,抵制和预防外源污染。
2农地土壤资源永续利用
“除了农产品市场,一个国家真实的、永久的和独立于其他一切要素的资本就是土壤。合理利用并保持土壤肥力这一重要资产是非常必要的。”如果农地土壤资源受到污染和破坏,失去利用价值,人类生存就会受到威胁,因此,需要用长远的眼光看待农地土壤资源,“追求享受或许不能说成是人类的一个弱点,很多时候正是一些享乐的欲望推动了社会的进步,所以短视就难免成为人类的一个重要特点,也正因为这样,我们才那么多地去强调要有长远眼光,要有大局意识,要为后代人考虑。‘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正是在强调我们去关注长远的利益”。
当前,我国的农用地数量仍在减少,质量下降趋势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保持有限土壤资源的有序性、保护性利用,进而实现长久、永续利用,就显得特别重要。应当通过法律设计,减少和预防对农地资源的进一步污染和破坏,采取措施,提高土壤肥力,改善土壤环境,最大限度地发挥农用地土壤的生产功能,实现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下的持续有效利用。
3产地与产品一体化保护
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的目标主要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农用地特别是农产品产地是农产品生产的“第一车间”,研究表明,土壤中的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会随着作物生长迁移到作物可食部分,进而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好产地土壤,实际上就是从源头上防范了产品受害,将产地与产品结合起来保护,把保护产地土壤作为保护农产品的重要内容,通过轮作、间作、季节性休耕等农艺措施保护,既能实现土壤污染治理,又可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还可以发挥已污染土壤的生产功能,缓解粮食供给压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4用地与养地相结合
土壤使用过程也是土壤生产生态功能消耗过程,如果不能及时有效补充土壤养分,土壤功能就会消耗殆尽,最终丧失生产农产品的功能。良好的用地措施是维持土壤生产能力的关键,也是养地的重要措施。研究表明,“土壤质量受农户土地利用方式、技术选择、化肥、有机肥施用、秸秆还田等多种因素影响。”“耕作、种植制度、施肥等农田管理措施能够显著地影响土壤有机质动态,而免耕、提高复种指数、合理的轮作换茬、有机肥料和化肥的施用以及弃耕农田还林还草等保护性管理措施则能够提高农田土壤有机质含量”。
实践证明,在农业生产过程中,采用水分管理、药肥管理、作物种类和品种管理、耕作时间和方式管理等农艺措施或保护性耕作措施,不仅有利于土壤肥力提升,提高土壤环境容量,减低污染物含量或阻隔污染物进入作物籽粒,而且有利于农产品品质改善,产量提高,实现在耕作过程中养护土壤和提高农作物品质产量的双重目的。
我国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村集体是所有者,承担着土壤资源养护的责任,村民是承包户,是使用者,只在特定时间内享有特定土壤资源价值使用的权利,用地与养地脱节,造成用地的人只注重获取土壤资源的短期价值,采取竭泽而渔的利用方式,养地者没有切实需求,自己也不用地,所以养护基本做不到位,致使土壤养分流失,退化、污染严重。因此,应当将土壤的使用与养护结合起来,明晰农地产权,采取养地补贴、使用权长期化等措施,增加劳动力投入,不断改善土壤条件,提升土壤肥力,在农业生产过程中解决土壤污染问题。
四、法律制度构成
“法学的重要特点就是务实和世俗,它是一种社会化的实践,一种职业性的知识,在很大程度上是排斥独出心裁和异想天开的。它有时甚至不要求理论,而只要求人们懂得如何做。”因此,要从国情出发,将土壤污染防治中已经实施或者验证的实践,特别是行之有效的防治技术制度化,实现污染防治源头控制、过程控制的法律化。
1安全标准制度
在国家土壤环境标准体系之下,根据农用地土壤生产功能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建立健全农用地土壤安全标准体系。组织制修订农用地土壤污染调查和监测、类别划分、风险评估、种植业结构调整、修复治理等行业和地方标准或技术规范。
1监测预警制度
建立健全农用地土壤环境监测制度,设置国控点和省控点,开展长期监测、例行监测和动态监测。对基本农田保护区、生态脆弱区和野生植物保护区进行重点监测和加密监测,开展信息统计,建立监测档案。对土壤环境状况及变化趋势进行分析评价,根据污染变化,启动预报预警机制,预防污染发生或进一步扩大。
3分级管理制度
根据土壤和农产品受污染情况,将耕地划分为重度污染区、中轻度污染区和清洁生产区,采取不同的保护、利用和治理措施。对清洁耕地以污染预防为主,实行永久保护,鼓励采取环境友好型耕作技术,防止外来污染,严禁非农建设占用。对中轻度污染耕地,实行环境准入限制,防止外来污染,同时,实施农艺措施为主的修复治理,改善土壤环境,使之逐渐达标。对重度污染耕地,依法划定为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禁止超标食用农作物种植,采取种植业结构调整、轮作、休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逐步恢复土壤安全生产能力。
4综合治理制度
对于已污染的耕地土壤,采取以水肥管理、作物种类和品种管理、耕作时间和方式管理等农艺措施为主,植物修复、生物修复等措施为补充的综合治理措施,阻断或减少污染物进入作物可食部分,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
5风险评估制度
要建立以食用农产品污染物最高允许限量为导向的农用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建设稳定的评估队伍和专业实验室,根据土壤污染现状和变化趋势,分析可能影响土壤质量和农产品安全的潜在危害因子,开展定期评估、协同评估和动态评估。
6清洁生产制度
农业清洁生产是防治农地污染的重要措施,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本保障。包括严禁向农地排放或倾倒工业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严禁城镇垃圾、污泥直接用作肥料;加强对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鼓励实施秸秆还田、种植绿肥等保护性耕作措施。
7生态补偿制度
确立农地土壤污染补偿机制,与现行农业补贴政策相衔接,明确补偿主体、补偿对象、补偿标准、价值核算方法、补偿方式、考核办法等。将补偿与农业清洁生产结合起来,把采取自觉预防外来污染、减少农业投入品使用、为产地土壤面源污染防治作出贡献的农业生产者,纳入补偿范围。要将资金补偿与技术补偿结合起来,重点发挥技术补偿的作用。
总之,一部法律能否成功,能否真正为人们接受,不是利用法律推进改革的政治家或法学家能决定的,而是必须经过长期的公共选择。
因此,“土壤污染防治法”要想实现立法目的,就农用地土壤来说,就是立法能否真正考虑依靠土壤资源谋生的农业生产者的利益诉求,能否真正为他们理解和接受,能否为我国土壤污染问题的解决提供有效的法律依据。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近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发布2024年度省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库清单(第二批),清单中涉及水污染防治(地表水)、水污染防治(地下水)、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等项目。
会议形式:特邀报告技术交流成果分享展览展示环境污染是当今世界面临的重大挑战之一。随着人类经济和工业的快速发展,各种污染物不断释放,严重破坏了生态平衡,危害着人类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因此,我们必须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强环境污染治理和保护工作。生物修复技术近几年来由于其具有处理效果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4月3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开征求意见,详情如下: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贯彻《浙江省
为及时反映生态环保产业过往一年的发展动态,预测新一年的发展趋势,我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23年行业评述及2024年发展展望》,供环保企事业单位、专家和管理者参考。2023年行业评述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本文对2023年土壤修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印发2023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固体废物和土壤污染防治领域)》的通知,合计23项,其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领域包括有机工业固废湍动床气化焚烧技术、多仓式有机固废机械强化快速腐熟技术等技术,土壤污染防治领域领域包括污染砂性土壤快速分选淋洗一体化装备、煤矿酸性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江西省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管理细则(试行)》,以加强中央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实施、验收和监督管理,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支撑污染防治攻坚战。江西省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管理细则(试行)第一章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河南省省级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防治资金主要支持涉重金属历史遗留固体废物、重金属减排等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治理,以及事关农产品、人居环境安全的农用地、建设用地风险管控或修复等工作。河南省省级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文,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7693万元,水污染防治资金45297万元,土壤污染防治资金8854万元,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615万元。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大气、水、
近日,河北省财政厅发布通知,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10997万元。
重庆市财政局提前下达2024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重庆市奉节县三磺厂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A区)污染治理项目等19个项目获得资金支持,合计9492万元。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相关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土壤和沉积物中金属元素的测定方法,生态环境部制定生态环境标准《土壤和沉积物19种金属元素总量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1315—2023)》。本
近日,为加强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促进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提高,推进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促进企业科技进步,提升企业管理水平,鼓励企业科技进步,北京市政工程行业协会对2023年度北京市政科技创新成果进行了表彰。高能环境两项技术成果“多
2024年3月13日,重庆中渝电镀有限公司原址场地及影响区污染土壤治理修复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工程总投资额1379.92万元,本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054.76万元,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5772平方米,建设规模为土壤开挖、场内短驳29055立方米,污染土壤外运至水泥厂处置9592吨,桩板挡墙588.9立方米,场地清表及外运
3月15日,衡阳三塘化工厂片区土地污染治理(南华大学创新创业基地)EOD开发建设项目一期(原万峰化工、宝丰化工、宏翔化工三家企业遗留废渣及污染土壤治理项目)项目中标结果公布,中标供应商为湖南凯迪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7261.497535万元,工期360天。招标人为衡阳弘湘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
2月27日,灌云县富源纸业有限公司污染地块土壤修复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招标范围包括污染土壤及地下水修复治理、风险管控阻隔施工等。公示如下:灌云县富源纸业有限公司污染地块土壤修复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灌云县燕尾港工业
2月8日,山东冠远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原青岛钢铁集团兖州市焦化厂)地块修复和管控项目招标,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对现有地块污染土壤及地下水进行修复治理。该地块污染土壤面积为52927.28m2,污染土方量为219313.67m3。污染地下水面积约为29004.97m2,地下水污染量约为38722.26m3。根据项目未来开发需
2月8日,原华安钢厂地块污染土壤修复与管控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拟对地块内的建构筑物进行清理处置,对污染土壤进行治理,对治理后的场地进行生态恢复。治理范围约176417.34平方米;治理污染土壤约352834.68立方米,其中异位稳定化治理污染土壤约88208.67立方米、原位管控污染土壤
1月16日,南京市溧水区晶桥镇原溧水县新潮化工厂地块土壤修复工程项目公开招标,预算金额202万元。溧水区晶桥镇原溧水县新潮化工厂地块土壤修复工程项目采购公告项目概况溧水区晶桥镇原溧水县新潮化工厂地块土壤修复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3室获取采
1月11日,云南兰坪县康华电解锌厂厂区及渣库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项目(EPC)中标结果公布,中标供应商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价:施工费下浮1.5%,设计费下浮6%。项目采购人为兰坪县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总投资约为5952.63万
近日,广州市南石路4号土壤污染修复项目采购公告发布,预算金额2635万元。南石路4号土壤污染修复项目采购公告广州丝绸印染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一、项目名称南石路4号土壤污染修复项目二、项目类别工程三、采购方式招标四、采
12月21日,江苏镇江市中山东路2号地块土壤及地下水修复项目发布采购公告,预算金额892.81万元。本次采购需求中,地块需要修复的理论土壤方量为5186m3(实际修复土壤方量约4357m3),需要修复的地下水方量为1142m3。中山东路2号地块土壤及地下水修复项目采购公告项目概况中山东路2号地块土壤及地下水修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近日,重庆市綦江县化工搪瓷厂原址地块污染土壤及地下水修复招标,工程总投资额3315.17万元,完成污染土壤治理修复约29330立方米;清理铁钴渣约41.2立方米;治理修复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约721.6立方米(不含季节性雨水),污泥约42.5吨。重庆市綦江县化工搪瓷厂原址地块污染土壤及地
日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通知,本办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州)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日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通知,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关于印发《四川省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州)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
近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通知,本办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工业、矿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现状调查、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土壤污染隐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1月19日,原重庆钢铁集团原址场地治理修复工程(污染土壤环境风险管控示范项目)二阶段实施项目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复核),第一中标候选人是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报价1199.66296万元。第二中标候选人重庆渝隆环保有限公司,报价1179.391857万元,第三中标候选人永清环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攀枝花市“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规划》,以防、控、治、管为主要手段,切实防治土壤污染,保护土壤环境,推动土壤资源永续利用。全文如下:攀枝花市“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规划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前言“十四五”时期,是攀枝花市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2022年12月30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北京市2022年度污染地块名录,共18个地块,详情如下:北京市2022年度污染地块名录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现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本市2022年度污染地块名录予以公开,详见附件。附件:北京市2022年度污染地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12月22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湖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2022年第七批)的通知,详情如下:关于发布湖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2022年第七批)的通知鄂环办函〔2022〕208号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
11月24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东莞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保障建设用地安全利用,进一步明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监管范围、要求和职责等,建立健全联动监管机制。东莞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有效管控我市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土壤污染风险得到基本管控。此外,实施禁止洋垃圾入境,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的目标。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严厉打击涉土壤、新化学物质环境违法行为,加强警示和宣传,为地方提供借鉴经验做法,2022年9月生态环境部公布了3起查处涉土壤环境违法的典型案例、3起未办理新化学物质登记违法生产行为的典型案例。各地生态环境部门深入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8月23日,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海南省重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本规定适用于海南省行政区域内以下三类重点建设用地的土壤环境管理:土地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生产经营用地中,拟变更土地用途或其土地使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