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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山西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方案

2017-09-23 07:29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碳排放温室气体排放山西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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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全力推进产业低碳转型

(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将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作为推动经济转型发展的抓手,将低碳发展作为新常态下经济提质增效的重要动力,全面实施创新驱动,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煤炭、钢铁、电力、水泥等重点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充分发挥区域特色和比较优势,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工程、能源产业创新工程、传统产业提质工程、现代服务业发展工程、特色现代农业增效工程、“双创”孵化新产业新业态工程,加快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和信息产业。转变旅游业发展模式,推进“互联网+旅游”融合发展,倡导绿色、低碳旅游新概念,统筹开发低碳旅游项目和产品。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力争达到10%,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保持在50%以上。

(二)严控工业领域排放。

以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为重点,促进资源循环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构建绿色低碳循环产业链。鼓励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和高新技术改造提升电力、冶金、化工、建材等传统产业。围绕工业生产源头、过程和产品三个重点,实施工业能效提升计划,推动主要高耗能产品单位产品碳排放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加快企业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推动实施低碳产品标准、标识和认证制度,鼓励企业开发生产低碳产品。实施低碳标杆引领计划,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碳排放对标活动。争取到2020年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15年下降22%,电力、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总量趋于稳定。

(三)加快发展低碳农业。

深入推进全省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增施有机肥,减少农田氧化亚氮排放,到2020年,实现化肥施用量零增长。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推广秸秆还田,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20年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1530万亩。推广标准化规模养殖,因地制宜建设畜禽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逐步加大沼气、有机肥生产比例,到2020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处理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在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中,选择条件基础好的园区开展低碳农业试点。

(四)增加生态系统碳汇。

加快推进造林绿化步伐,推进吕梁山生态脆弱区、环京津冀生态屏障区、重要水源地植被恢复区和通道沿线两侧荒山造林,积极开展碳汇造林。加强未成林地管护,扩大森林面积,增加森林碳汇。加强森林抚育,提高森林经营管理水平,促进森林结构不断优化,质量不断提升,增强固碳能力。强化全省湿地自然保护区保护与能力建设,稳定并增强湿地固碳能力。到2020年,全省完成造林2000万亩(包括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退化林分修复和人工更新造林),未成林管护1000万亩,中幼林抚育500万亩,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3.5%,森林蓄积量达到1.55亿立方米以上,力争恢复湿地1万公顷。

四、积极推动城镇化低碳发展

(一)强化城乡低碳化建设和管理。

结合智慧城市和海绵城市建设,在城乡建设规划中认真落实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和要求,鼓励国家及省级低碳试点城市编制城市低碳发展规划,开展城市碳排放精细化管理,探索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模式。开展新建建筑节能75%标准研究和制定工作,稳步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强化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动绿色村庄建设和农村居住建筑节能,到2020年6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绿色村庄标准。推动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以及大型公共建筑等重点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大力推进22个设市城市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建设,到2020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50%以上。实施宾馆、办公楼、商场等商业和公共建筑低碳化运营管理,积极开展绿色生态城区和近零能耗建筑试点示范。

(二)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

推进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加快我省地方铁路和城际铁路建设,科学统筹铁路、公路等运输方式多样化发展,鼓励发展绿色低碳物流,争取到2020年营运货车、营运客车单位运输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分别下降8%、2.6%,城市客运单位客运量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2.5%。完善公交优先的城市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城市轨道交通、智能交通和慢行交通,到2020年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26.5%。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加大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在城市公交客运领域的应用,支持充电站和加气站在交通运输领域的规划建设,到2020年全省新能源汽车生产能力达到12万辆,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和公共服务领域新增车辆中电动汽车推广应用比例高于30%。严格实施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准入制度,加快淘汰老旧高能耗车辆,加强节能低碳技术应用,到2020年,营运类道路运输清洁能源车辆保有量在2015年基础上增长50%。继续开展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

(三)加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低碳化处置。

创新城乡社区生活垃圾处理理念,合理布局便捷回收设施,科学配置社区垃圾收集系统,研究制定垃圾分类制度,积极落实国家《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加大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力争到2020年全省设市城市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总处理能力的比重达到50%以上。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标准制定工作,实施餐厨垃圾收运体系一体化建设,推进太原、大同、晋中等3个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建设。促进煤矸石、粉煤灰、脱硫石膏综合利用产业化,提高全省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水平和规模。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重点抓好设区城市污泥处置设施建设工作。开展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甲烷收集利用及与常规污染物协同处理工作。

(四)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树立绿色低碳消费观,弘扬以低碳为荣的社会新风尚。依托我省特色地域文化,加快培育绿色低碳生态文化,营造绿色低碳氛围。抑制不合理消费,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提倡低碳餐饮,开展“光盘行动”。倡导低碳居住,鼓励选用低碳绿色环保建筑材料和节水、节能器具。倡导“135”绿色低碳出行方式,鼓励购买小排量汽车、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鼓励公共机构践行勤俭节约和低碳消费理念,积极开展低碳机关、低碳校园、低碳医院等创建活动。

五、合理引导区域低碳发展

(一)分类指导碳排放强度控制。

综合考虑各市发展阶段、资源禀赋、战略定位、生态环保、能源消费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分解碳排放强度控制目标。“十三五”期间,晋城市碳排放强度累计下降19%,太原市、朔州市碳排放强度累计下降18.5%,大同市、阳泉市、长治市、晋中市、运城市、忻州市、临汾市、吕梁市碳排放强度累计下降18%。开展全省碳排放峰值目标和达峰路径研究,争取在2030年左右与全国同步达峰并努力尽早达峰。

(二)深入开展试点示范。

推进国家低碳试点城市晋城市开展碳排放达峰路线及减排路径研究,力争在2025年左右实现碳排放率先达峰,在全面总结评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试点工作。推动太原、朔州等15个省级低碳市(县)开展碳排放总量控制和碳排放峰值研究,强化低碳发展顶层设计和基础能力建设,探索产城融合低碳发展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申报国家低碳城市、低碳城(镇)试点。推动国家低碳试点产业园区和省级低碳试点产业园区实施低碳运营管理,开展低碳技术研发应用,创新工业园区低碳发展模式。鼓励条件成熟的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生态功能区、工矿区、城镇等开展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鼓励新建社区、既有社区和农村社区积极申报国家级和省级低碳社区试点,开展低碳社区建设和改造,实施低碳运营管理,普及低碳文化知识,引导培育低碳行为。在我省5A级景区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开展低碳旅游试点建设,推进旅游基础设施低碳化建设。鼓励具有代表性的商场、宾馆、餐饮等商业机构开展低碳商业试点示范。

(三)探索贫困地区低碳发展模式。

结合《山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按照贫困地区的主体功能定位,突出绿色低碳理念,探索吕梁山、燕山———太行山两大连片特困地区低碳扶贫模式,促进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以光照条件好的国定贫困县为重点,加快推进光伏扶贫。以全国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为核心,科学利用原生态乡村环境、特色乡村文化等原生旅游资源,发展低碳旅游。结合易地扶贫搬迁,统筹规划搬迁新区(村)建设,注重后续产业发展,避免盲目接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转移,积极培植具有地方特色的绿色低碳产业体系。创新建立低碳发展与扶贫联动的工作机制,推动贫困地区积极与发达地区开展低碳产业和低碳技术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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