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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福州市“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

2017-09-25 10:02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温室气体排放低碳发展大气污染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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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力推进能源节约

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推动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降耗,推进节能改造、节能技术装备产业化、合同能源管理等重点工程。实施能效领跑者行动,树立标杆,加强激励,提高标准,推动终端用能产品、高耗能行业、公共机构能效水平不断提升。推动重点节能低碳技术、设备和产品的推广和使用,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全面提升福州市工业企业节能减排水平。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建委、市交通委、市机关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加强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推进天然气门站、管网等燃气设施建设,进一步延伸LNG产业链,促进民用、工业领域的天然气消费比重显著提高。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进一步健全市场机制

1.参与全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积极参与全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协调推动重点排放单位做好碳排放相关的数据报送、第三方核查、配额交易等工作,适时扩大参与碳排放权交易行业范围,并与全国碳市场实现有效对接。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加大绿色金融创新支持

推动金融机构落实绿色信贷政策。积极拓展碳金融业务,开展碳排放权配额、中国核证减排量(CCER)质押贷款业务,探索碳基金、碳远期、碳期权等碳金融产品及衍生工具。发挥我市生态优势,探索林业碳汇交易模式。

责任单位: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市金融办、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推动低碳示范建设

1.积极参与低碳试点示范建设

积极参与国家、省开展的各类低碳试点示范建设,努力做好相关申报工作,组织开展低碳社区、低碳旅游、低碳企业、低碳工业园区、低碳商业试点和示范工程建设,探索低碳发展新模式。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建委、市商务局、市旅发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加强城乡低碳化建设和管理

在城乡规划中落实低碳理念和要求,推广绿色施工和住宅产业化建设模式,在财政投资的公共建筑和主城区房地产项目推广装配式建筑。在新改扩建市政道路逐步推广LED路灯照明,探索装配式配件的应用。市财政投资的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20年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50%,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25%以上。在农村地区推动建筑节能,引导生活用能方式向清洁低碳转变,建设绿色低碳村镇。

责任单位:市建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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