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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福州市“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

2017-09-25 10:02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温室气体排放低碳发展大气污染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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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评价考核

发挥好我市碳排放权交易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落实职能。各县(市)区要将降低碳排放强度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府工作报告,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逐步健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协调推动、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机制。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按照工作方案,切实抓好落实。同时,要进一步探索和健全对各县(市)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考核。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完善政策体系

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完善体现低碳导向的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低碳发展的扶持力度。积极引导产业投资基金、创业基金等,支持低碳产业发展。鼓励发展各类碳金融产品,推动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工作。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做好宣传引导

利用好“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等时间节点,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宣传和科普教育,开展“低碳进课堂”“低碳消费倡议”等活动。鼓励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引导社会树立绿色低碳的价值观和消费观,弘扬以低碳为荣的社会新风尚。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附件

“十三五”各县(市)区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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