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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实施方案》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贵州)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有关地区和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依托江西省生态优势和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良好工作基础,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绿色生态是江西最大财富、最大优势、最大品牌,一定要保护好,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的文章,走出一条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水平提高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路子,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李克强总理指出,江西要努力在加快改革开放中推动形成发展新格局,在经济升级中走出发展新路子,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绿色发展,继续加强生态建设,促进产业提质增效。江西是我国著名的革命老区,是我国南方地区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面临着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的双重压力。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江西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有利于发挥江西生态优势,使绿水青山产生巨大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探索中部地区绿色崛起新路径;有利于保护鄱阳湖流域作为独立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性,构建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探索大湖流域保护与开发新模式;有利于把生态价值实现与脱贫攻坚有机结合起来,实现生态保护与生态扶贫双赢,推动生态文明共建共享,探索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新格局。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以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为导向,以机制创新、制度供给、模式探索为重点,积极探索大湖流域生态文明建设新模式,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开辟绿色富省、绿色惠民新路径,构建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格局,努力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
(二)战略定位
1.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样板区。把鄱阳湖流域作为一个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统筹山江湖开发、保护与治理,建立覆盖全流域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深入推进全流域综合治理改革试验,全面推行河长制,探索大湖流域生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新模式,为全国流域保护与科学开发发挥示范作用。
2.中部地区绿色崛起先行区。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长江经济带建设、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等战略实施,加快绿色转型,将“生态+”理念融入产业发展全过程、全领域,建立健全引导和约束机制,构建绿色产业体系,促进生产、消费、流通各环节绿色化,率先在中部地区走出一条绿色崛起的新路子。
3.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创新区。落实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和水资源管理制度,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创新监测预警、督察执法、司法保障等体制机制,健全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评价考核机制,构建政府、企业、公众协同共治的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
4.生态扶贫共享发展示范区。推动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与打赢脱贫攻坚战、促进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等深度融合,探索生态扶贫新模式,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建立绿色价值共享机制,引导全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生态文明成果。
(三)主要目标。通过改革创新和制度探索,到2018年,试验区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在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河湖保护与生态修复、绿色产业发展、生态扶贫、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等重点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到2020年,建成具有江西特色、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制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更加完善,多元化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更加健全;基本建立有利于绿色产业发展的制度,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绿色产业发展导向牢固树立,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更加完善,初步走出一条绿色崛起新路子;基本建立质量优先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城乡一体、气水土协同的监管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建立绿色价值全民共享制度,生态扶贫取得决定性成果,生态产品价值得到更多实现;基本建立体现绿色政绩观的评价考核制度,激励约束并重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得到普遍施行,为全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创造一批典型经验和成熟模式,在推进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通过试验区建设,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到202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3%,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提高到85.3%,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1%以上,鄱阳湖流域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全面消除Ⅴ类及劣Ⅴ类水体,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显著下降,县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2.8%以上,细颗粒物年均浓度降至39微克/立方米以下,湿地面积不低于91万公顷,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86.5%,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温室气体以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进一步下降,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位居全国前列,使江西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人民群众的生态获得感和幸福感明显增强,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基本建成。
三、重点任务
(一)构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与综合治理制度体系。尊重并顺应鄱阳湖流域自然规律,深入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理念,突出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系统性和完整性,探索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流域综合管理、生态保护与修复等制度。
1.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推动全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加快建立统一的确权登记系统,2017年在探索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相关技术规程、标准和工作方法方面开展试点;2018年制定出台江西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重点界定水流、森林、荒地、滩涂等产权主体,探索国家所有权和代表行使国家所有权登记的途径和方式。制定产权主体权利清单,清晰界定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权利,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自然资源资产交易。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2017年出台江西省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试点实施方案,整合组建江西省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机构,探索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
2.加快完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进一步细化落实主体功能区空间布局,2017年实现县级行政区域城镇、农业、生态空间界限划定全覆盖。在省级以上重点生态功能区全面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制定针对不同主体功能区的财政、产业、投资、建设用地、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等政策体系。2017年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正式评价和环境功能区划编制工作,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确定经济社会发展方向。
加快推进全省多规合一。建立统一规范的省级空间规划编制机制,2017年出台江西省空间规划,深入推进市县多规合一工作,探索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省域空间规划与市县空间规划编制模式,健全空间规划编制方法,2020年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省域空间规划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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