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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东郊垃圾发电厂垃圾处理系统技改工程项目公示

2017-10-17 13:35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垃圾发电厂垃圾处理垃圾焚烧发电厂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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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它

1、废水监测结果

根据验收监测期间监测结果表明,运营期废水分别经渗滤液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中绿化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气监测结果

根据验收监测期间监测结果,循环流化床烟气处理装置处理,处理后废气经高度为80m的排气筒排入大气,项目焚烧炉废气处理设施出口外排废气满足标准:《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表4标准,即: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1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氯化氢≤60mg/m3、烟气黑度(格林曼级)≤1。项目无组织废气满足臭气浓度、NH3、H2S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监测结果

项目周界东、南、西、北外1米四个方位设噪声监测点。根据验收监测期间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外1m处噪声值均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区标准的要求,即: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4、固废废弃物监测结果

技改完成后,运营期垃圾完成破碎、发酵工序分选出的铁件定期外售废品回收站。运营期项目焚烧炉产生的炉渣由昆明恒顺商贸有限公司将炉渣清运走,作为商品建筑材料的原料。运营期项目飞灰经水泥固化后,暂存在厂内飞灰固化堆场,定期拉到昆明市五华区西郊垃圾卫生填埋场,在划定区域内填埋。运营期项目渗滤液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返回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不外排;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员工生活垃圾利用现有垃圾焚烧设施进行焚烧处理。项目运营期生产设备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润滑油等,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云南圣邦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三、公众参与情况

2017年10月11日在昆明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开。

四、监测报告(表)放置地点

昆明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纸质文本)、昆明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云南省人民政府重要事项公示网(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2017年10月13日至2017年10月19日止(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成后环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议,了解项目对社会各方的影响及公众真实态度与想法,通过了解公众的意见,切实保护受影响人群的利益。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昆明东郊垃圾发电厂垃圾处理系统技改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昆明市环境保护局

Email:hpgsfk@aliyun.com

电话/传真:0871-641457890871-63149810

通信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4号楼

邮编:650500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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