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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环境空气臭氧一级校准作业指导书(试行)》等4项作业指导书的通知

2017-10-30 11:06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环境监测空气自动监测环保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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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环境空气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间接比对作业指导书(试行)

1 目的

本指导书规范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SRP)的间接比对工作,保障我国臭氧计量基准、计量标准测量量值一致性、准确性。

2 适用范围

本指导书适用于环境保护系统内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的间接比对,也适用于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3 比对原理

采用臭氧比对标准(TS),通过间接比对的方式进行。间接比对包含 3 个比对过程:参比实验室的 SRPⅠ与臭氧比对标准第一次比对、主导实验室的 SRPⅡ与臭氧比对标准比对、SRPⅠ 与臭氧比对标准第二次比对,可间接得到 SRPⅠ与 SRPⅡ的比对结果。间接比对示意图见图 1。

4 环境控制要求

4.1 温度保持在 15~30℃之间,温度波动应≤±1℃/ h。选用适当型号的空调,空调系统能自动控制实验室内温度,并保持足够的空气循环,以平衡温度分布。勿使空调正对着仪器吹送。

4.2 湿度在 10~50%之间。当湿度不能满足要求时,需要配备抽湿机或加湿器,使用时避免抽湿机或者加湿器正对着仪器。

4.3 配置良好的通风设备和废气排出口。在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的工作台面上设置排风系统,排走校准过程所产生的臭氧。废气排出口应配置活性炭吸收过滤等相关设备,避免造成污染。

4.4 供电系统应配有电源过压、过载、漏电保护装置,电源电压波动不能超过 220 V±10%,频率波动不超过(50±1)Hz。实验室应具有良好接地线路,接地电阻<4Ω。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的电压要求为 110 V,需要配置稳压变压器,条件允许应配备不间断(UPS)电源。

4.5 防止电磁波对仪器造成的干扰。

5 试剂和材料

5.1 臭氧比对标准

间接比对使用的臭氧比对标准可以为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或臭氧校准仪。

5.2 零气

主要由空气压缩机和零气发生器组成。零气发生装置用于为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提供稳定的零气源。零气发生器根据地区和季节的湿度差异,需配置气体干燥装置,且能够输出压力至少为 1720 mb 的纯净压缩气体。为保证输出零气质量,需定期比较和确认零气发生器的输出性能。零气发生器发生零气质量应符合附录 A 的要求。

5.3 采样管线

管线的材质应采用不与臭氧发生化学反应的惰性材料,如硼硅玻璃、聚四氟乙烯等。连接到多支管的管线应等长,<1 米较为合适。

5.4 数据采集方式

臭氧比对标准的数据采集方式应优先使用串口连接模式。

6 比对步骤

6.1 比对前的准备

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应开机预热 48 h 以上,仪器稳定后对其进行性能核查。臭氧比对标准应预热 24 h 以上。

延伸阅读: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司长就近期印发的4项作业指导书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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