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第五章综合利用
第三十一条【项目扶持政策】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列入科技发展规划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建设用地,并给予政策扶持。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支持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研发机构和生产企业发展。
第三十二条【优惠政策】企业使用或者生产列入国家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鼓励名录的技术、工艺、设备或者产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第三十三条【综合利用措施】利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市政工程设施、园林绿化设施等项目应当优先使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
鼓励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工程项目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优先使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
鼓励道路工程的建设单位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优先使用建筑垃圾作为注入材料。
提倡对建筑垃圾分类管理,综合利用。
第三十四条【现场回收利用】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使用可现场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
第三十五条【限制性规定】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企业,不得采用列入国家淘汰名录的技术、工艺和设备进行生产。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部门监督处罚职责】市有关部门按照下列分工,对建筑垃圾处置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一)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应当对建筑垃圾处置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建筑垃圾处置违法行为实施处罚;
(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及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运输单位及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经营违法行为实施处罚;
(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建筑垃圾运输中的道路交通安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实施处罚。
(四)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对被许可人从事建筑垃圾处置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七条【信息平台建设】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建筑垃圾管理信息共享平台,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供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一)城区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供建筑垃圾处置许可、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需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安装行驶记录和卫星定位等电子装置、监督管理等信息;
(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情况、交通事故等信息;
(三)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提供未按照规定处置建筑垃圾,沿途遗撒、泄漏和随意倾倒建筑垃圾以及非法用地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等信息;
(四)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提供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资质、运输车辆营运资质、驾驶人员从业资格及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等信息;
(五)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供建设用地审批、土地利用等信息;
(六)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供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施工场地出入口车辆冲洗平台设立使用情况等信息;
(七)需要共享的其他信息。
第三十八条【联合执法】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应当建立执法协作机制,组织市容环境卫生、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道路运输管理等部门,开展建筑垃圾处置联合执法,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
第三十九条【诚信体系管理】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将施工单位处置建筑垃圾的情况纳入建筑业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进行管理。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将建筑施工单位违反本条例处置建筑垃圾的情况提供给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由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照规定程序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建筑垃圾运输诚信综合评价体系,对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实施市场退出机制。具体办法由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法律责任竞合的适用】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一条【未经许可处置建筑垃圾的处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查封建筑垃圾排放现场:
(一)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排放)证,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
(二)未按照建筑垃圾处置(排放)证核定的期限和数量处置建筑垃圾的。
第四十二条【违反建筑垃圾处置(排放)、通行证件管理的处罚】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运输车辆运输过程的违规处罚】运输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理:
(一)未使用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密闭苫盖装置或者未使用行驶记录、卫星定位等电子装置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二)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通行)证擅自运输建筑垃圾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三)未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排放)证和建筑垃圾处置(通行)证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按照每车次处以二百元罚款;
(四)未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和速度运输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五)将建筑垃圾运输至未经许可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或者综合利用场地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六)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按照每车次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七)未保持运输车辆外部整洁,带泥行驶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八)运输垃圾造成道路沿途遗撒、泄漏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按照每车次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九)未配备管理人员在施工场地出入口进行有效监督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两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施工单位工地出入口违规处罚】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两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工整顿。
第四十五条【市政工地现场管理处罚】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清除污染,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零星装修建筑垃圾的违规处罚】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排放建筑垃圾未实行袋装化收集、并按照规定委托他人统一处置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个人从事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未经许可擅自消纳处罚】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消纳建筑垃圾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个人从事前款行为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消纳场出入口违规处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规定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消纳场违规关闭处罚】建筑垃圾消纳场擅自关闭或者拒绝消纳建筑垃圾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市、县级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建筑垃圾的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其他散装物料运输管理】沙石、粉煤灰、种植土和其他散装物料运输车辆的管理参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二条【施行日期】条例自年月日起施行。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根据《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贵阳贵安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筑府办函〔2022〕132号)的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区重点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同时规范建筑垃圾,结合实际,对贵阳市东部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开展选址工作,我局拟选定东风镇高雁填埋场二库区作为贵阳市建筑垃
昌吉市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昌吉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方案》意见的公告,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7日。内容指出,建筑垃圾处置应当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构建统筹规划、政府主导、属地监管、分类处理、全过程监管的管理体系。完善建筑垃圾倾倒、运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湖南省住建厅发布《湖南省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本细则适用于湖南省城市建筑垃圾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利用等活动,于2月1日起实施。湖南省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
兰州市自“无废城市”开展建设以来,生活生产方式绿色转型成效初显,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无害化处置能力稳步提升,固体废物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工作如火如荼,全市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提高,四大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无废”理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黔西南州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试行)》,本办法适用于黔西南州所辖县(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筑垃圾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及监督管理活动。全文如下: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州直有关部门:《黔西南州城市建筑垃圾管理
为为加强建筑垃圾管理,提升建筑垃圾治理及资源化利用水平,促进建筑垃圾减排、降碳与综合利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海南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详情如下:海南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一条【立法目的】为加强城乡建筑垃圾管理,促进建筑垃圾减排与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厦门市建设局发布厦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管理办法(试行),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全文如下: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根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厦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实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杭州市城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处置相关事项的通知,将建筑垃圾处置工作纳入工程监管的重要环节、列入招投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对招投标、项目实施和工程结算三个阶段的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提出有关要求,明确责任、形成闭环。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新乡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已经新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9月5日通过,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9月28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新乡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2023年9月5日新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潮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区范围内(包括湘桥区、枫溪区、凤泉湖高新区)建筑垃圾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全文如下: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潮州新区管委会:现将《潮州
为了加强建筑垃圾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8月11日发布《东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东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为加强我市建筑垃圾管理
项目概况:贵州省天柱县建筑垃圾消纳场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权出让)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2024年04月09日13时2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编号;P52262720240001UR项目名称:天柱县建筑垃圾消纳场特许经营项目(特许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推进城市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方案要求,到2024年,区、市、县完成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方案)编制印发,每个城市、县城至少建设1座建筑垃圾消纳场(资源化利用厂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实现建筑垃圾产消能力基
2023年12月,湖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黄石市开展督察期间,发现黄石市铁山区违规设置和使用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临时消纳场内随意倾倒大量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等,环境风险隐患突出。一、基本情况黄石市铁山区桃花山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位于桃花山矿区长乐山区段,紧邻106国道,厂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重庆市綦江区新盛片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10年特许经营权成功出让,出让单位是重庆市綦江区东部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成交价格68979万元。据了解,重庆市綦江区东部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系重庆市綦江区国资委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2.22亿人民币。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10月12日,重庆綦江区新盛片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10年特许经营权整体出让,该项目已经是今年重庆市第9个建筑垃圾消纳场特许经营转让项目了。据北极星固废网不完全统计,从今年2月至今,重庆市接连释放9个建筑垃圾消纳场特许经营出让,每个建筑垃圾消纳场特许经营转让底价从2亿多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重庆市铜梁区北部片区建筑垃圾消纳场特许经营权整体出让,转让底价32548万人民币,特许经营期20年,详情如下:标的情况标的名称:铜梁区北部片区建筑垃圾消纳场20年特许经营权整体出让转让底价(万元):32548万元特许经营权类型:建筑垃圾消纳场特许经营项目所在地:铜梁区蒲吕街道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重庆产权交易网发布重庆綦江区新盛片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10年特许经营权整体出让公告,转让底价68979万。标的简况标的名称:綦江区新盛片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10年特许经营权整体出让转让底价(万元):68979万元特许经营权类型:建筑垃圾消纳场特许经营权证照号-特许经营
标的系重庆市开州区竹溪组团建筑垃圾消纳场特许经营权出让,出让期限为30年。标的评估值为53840万元,拟按现状以不低于出让底价53840万元协议或竞价整体出让。特别告知:一、本项目挂牌期自[starttime]起至[endtime]止,挂牌期满,若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
标的系重庆市忠县乌杨新区建筑垃圾消纳场特许经营权出让,出让期限为30年。标的评估值为24188.58万元,拟按现状以不低于出让底价24188.58万元协议或竞价整体出让。特别告知:一、项目挂牌期自2023年9月15日起至2023年9月21日止,挂牌期满,若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重庆市巴南区第二批建筑垃圾消纳场特许经营权转让,转让底价为54428万人民币,标的系重庆市巴南区16处建筑垃圾消纳场特许经营权整体出让,详情如下:一、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本资产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重庆綦江高新区建筑垃圾消纳场30年特许经营权出让,转让底价为40464万人民币,建筑垃圾消纳场位于綦江区桥河蝴蝶谷、北渡白鹤庙,占地面积约85.95公顷,设计库容量3313.79万立方米,出让期限为30年(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不接受联合体报名。详情如下:标的名称:綦江高新区建筑
5月13日,广西雁皓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成立。该公司注册地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平乐县,注册资本为5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
初夏时节,在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坛立工业园内,国家级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中国华能西乡塘储能电站开足马力并网投产。据悉,中国华能西乡塘储能电站(以下简称华能西乡塘)是广西首批集中共享储能示范项目,是广西首个大规模使用组串式储能技术路线的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前述项目耗资3.6亿元
5月15日,国家电投党组书记、董事长刘明胜在南宁市拜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刘宁、自治区主席蓝天立,并共同见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面深化战略合作协议》签署。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许永锞,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周异决,国家电投党组成员、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力用户外部配套供电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发改电力〔2024〕37号)文件精神,规范全市供电接入工程建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贺州市电力接入工程投资界面暂行实施办法》。贺
5月15日,广投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刘明洪与到访的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徐树彪一行座谈。双方就项目合作、科技创新等深入交流。刘明洪介绍了广投集团经营发展、业务布局、重大项目等基本情况。近年来,广投集团发挥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功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5月15日,国家电投党组书记、董事长刘明胜在南宁市拜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刘宁、自治区主席蓝天立,并共同见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面深化战略合作协议》签署。刘明胜表示,广西是国家电投集团的重要战略发展区域,国家电投集团将继续深耕广西,
广西电网公司2024年省级物资集中采购第一批公开竞争性谈判成交候选人公示(项目编号:CG0400062001710007)公示开始时间:2024-05-13公示结束时间:2024-05-16
广西电网公司2024年省级物资集中采购第一批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编号:CG0400022001707558)公示开始时间:2024-05-13公示结束时间:2024-05-16
近日,广西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决定:黄精刚同志任贺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主持工作)。孙召阳同志不再担任贺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职务。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5月10日,防城港市人民政府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签约战略合作协议。防城港市长黄江表示,希望中国铁塔广西分公司以此次双方签约战略合作协议为新起点,深化在5G新基建、数字防城港、新能源等方面务实合作,推动5G产业快速发展和5G技术在工业、农业及社会治理
5月10日,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签订项目合同的公告,公告显示博世科与发包人南宁博湾水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南宁市城市内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PPP项目-西明江、凤凰江示范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暂定签约合同价(含税)约为人民币34369.17万元。工程内容西明江示范段:项目地址归属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