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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告|2017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发展报告之垃圾分类定量收费模式探索

2017-11-24 08:30来源:固废观察关键词:固废行业垃圾分类垃圾处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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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量收费是未来趋势

日前,《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提请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进行二次审议。与一审稿相比,二审稿进一步明确了垃圾分类的个人责任,提出按照“多产生多付费”等多项原则进行收费,同时细化了引导与鼓励的措施,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做得好或有助于积分入户、获得物质奖励等。

实际上,早在2013年广州就已启动垃圾计量收费试点,试点小区垃圾按体积计量收费,收费标准是:有物管小区按桶计费,35公斤桶收6元;无物管小区按袋计费,大袋5毛钱一个。该试点工作分为宣传组织、定时定点投放、计量收费、监督管理、计量收费常态化5个阶段。

国内另有其他城市也在摸索垃圾计量收费:早在2007年,北京市市政管委就选取了几个小区启动垃圾计量收费试点工作,2015年还出台相关意见,明确要在未来5年使各类废物“能分类、收得全、可再生、全处置”,并在此基础上探索推进生活垃圾计量收费;2012年12月,有南京媒体报道,南京酝酿垃圾按量收费政策;2017年8月,厦门市人大表决通过《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该办法于2017年9月10日起施行,该管理办法提出生活垃圾谁产生、谁付费、多产生、多付费,今后厦门将建立生活垃圾计量收费制度。

同时结合国外的垃圾定量收费的实践效果,如:根据欧洲回收和再利用协会(ERRA)1998年的统计资料,比利时的埃诺省实施按量收费第一年居民生活垃圾填埋量降低65%;荷兰北荷兰省的奥斯赞垃圾产生量减少38%,填埋的垃圾减少60%;日本的与野市可焚烧物减少13%,非焚烧物减少27%等。这些案例都可以看出尽管垃圾计量收费对居民垃圾排放量的影响会受制于单位定价和是否存在路边回收方案,但其对于垃圾分类这一工作的推行所起到的作用是积极的,相对定额收费的效果要好。

垃圾定量收费市场空间

学者张红艳曾探讨过垃圾定量收费标准是否在居民可承受能力范围内。根据其论文《城市生活垃圾计量收费模式探讨》,她参考垃圾处理产业适当利润率、环保部门年平均运营成本等,核算出2009年北京居民应缴纳的垃圾综合处理费为30.6元/吨(6元基本费+24.6元从量费)最终得出的结论为:计量收取的垃圾处理费在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例中占比较小,以北京市为例,其平均占比为0.15%。

表2生活垃圾费用占居民可支配收入比例

注:本表格摘录自《城市生活垃圾计量收费模式探讨》,以每户3人为计算

以2009年的0.15%为本底值,结合最高限价模型对2016年定量收费年费进行计算:

最高限价模型是一种西方国家公共产品定价普遍采用的模型。

最高限价模型公式为:

式中,Pt: 第t年公用产品的价格;

Pt-1: 第(t-1)年公用产品的价格;

LPI: 价格上涨的上限;

RPI: 零售价格指数即通货膨胀率;

X: 由政府确定的一定时期内生产效率变化的百分比。

延伸阅读:

垃圾处理能力跟不上垃圾增长速度 垃圾分类减量应是首选方案

原标题:年度报告 | 中国环联: 2017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发展报告之垃圾分类定量收费模式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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