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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后附各行业排放标准连接)

2017-11-24 10:38来源:环保部关键词:水污染污水排放水污染物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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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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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998年1月1日后建设的单位) 单位: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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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他排污单位:指除在该控制项目中所列行业以外的一切排污单位。* 指50个床位以上的医院。** 加氯消毒后须进行脱氯处理,达到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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