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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 广东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

2017-12-13 11:00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关键词:海岸带综合保护生态环境广东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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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严格实施空间界限管理

以生态系统为基础,划定并落实陆域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和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并落实围填海控制线、海洋生物资源保护线和海洋生态保护红线,控制海岸带开发强度,严守海岸带保护底线。

一、陆域“三线”

(一)陆域生态保护红线

陆域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在陆域生态空间内,对维护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具有关键作用,在提升生态功能、改善环境质量、促进资源高效利用等方面必须严格保护的最小空间范围与最高或最低数量限值。主要包括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市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省级及以上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等。划定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区面积6178.0平方千米。陆域生态保护红线是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构建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保护红线管制制度体系。完善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动态管理机制,建成并运行陆域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推进陆域生态保护红线的保护和修复。

(二)永久基本农田

永久基本农田是指无论什么情况下都不能改变其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挪作他用的基本农田,位于陆域农业空间内。规划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1052.1平方千米。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强化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管控性保护:一要严格规划调整,确保布局稳定;二要严格用地审批,提高占用门槛,严控占用;三要规范永久基本农田补划,确保及时补划到位;四要严格督察执法,对违法违规占用行为要严肃查处、重典问责。

(三)城镇开发边界

城镇开发边界是指可进行城镇开发建设和禁止进行城镇开发建设的区域之间的空间界线,即允许城镇建设用地拓展的最大边界。规划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6740.2平方千米。严格执行广东省城镇开发的相关规划,保护好城市开发环境底线。城镇空间改造要与城镇传统风貌、地方特色相协调。在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的核心保护范围设立保护标志和保护范围。对纳入保护名录的保护对象,在其核心保护范围内,除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不得进行与保护无关的建设活动。确定自然风貌区,公布自然风貌区边界控制线,实施控制和保护。禁止侵害岸线资源的公共性,严格执行海岸建筑退缩线等相关要求。

二、海域“三线”

(一)海洋生态保护红线

海洋生态保护红线指在海洋生态空间内,为维护海洋生态健康与生态安全,以重要海洋生态功能区、海洋生态敏感区和海洋生态脆弱区为保护重点而划定的实施严格管控、强制性保护边界。广东省共划定13种类型的海洋生态红线区268个,总面积18163.98平方千米,占规划海域面积的28.1%。严格落实《广东省海洋生态红线》中的各类管控措施,积极推进红线区保护与管理,加强红线区的监视监测,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空间面积不减少,对受损和退化的生态系统实施整治修复。

(二)海洋生物资源保护线

海洋生物资源保护线指在海洋生物资源利用空间内,为保障绿色安全海洋水产品供给,保障渔业增养殖需要,划定高质量海水养殖、海洋生物资源保护的保有边界。通常包括人工鱼礁区和渔业增养殖区。规划划定海洋生物资源保护线面积3286.0平方千米,占规划海域面积的5.1%。加强海洋生物资源保护线水域的保护;在海洋生物资源保护线内不得新建入海排污口,已建排污口的应限期治理或搬迁。

(三)围填海控制线

围填海控制线是指在建设用海空间内,综合考虑海域和陆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海洋开发适宜性、海洋开发强度控制目标和沿海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按照从严管控原则,划定围填海的开发边界。规划围填海控制线259.0平方千米(未来确需新增的建设用围填海仅可在此范围内选址)。实施最严格的围填海总量控制制度,加强围填海项目规范管理,提高围填海项目用海门槛,推进海域资源资产化管理。加强围填海监视巡查,实施围填海专项督察,严格围填海执法检查。

第三节形成陆海统筹的总体空间架构

统筹海岸带范围内陆域、海域、岸线的基本功能,协调珠三角、粤东、粤西区域发展,形成生态、生活、生产等三生空间,引导生态环保落地、城市建设落地、生产项目落地,构建科学、有序的海岸带发展新格局,实现海岸带产业创新发展、城市品质提升、人与自然和谐共处。规划生态、生活、生产空间面积分别为5.81万平方千米、0.74万平方千米和5.26万平方千米,比例约49:6:45。基于海岸带功能复合性,一定条件下三类空间可兼容。

一、布局生态空间,构筑滩净湾美的蓝色海岸带

生态空间是以调节、维持和保障生态安全,提供生态产品和生态服务为主导功能的区域,主要包括典型生态系统、珍稀濒危生物集中分布的空间和用途限定空间。生态空间在保障区域生态安全中发挥重要作用。

(一)空间分布

生态空间包括陆域生态空间和海域生态空间。规划生态空间总面积5.81万平方千米,占规划范围总面积的49%。生态空间分布广,包括已建各级保护区、地质公园、海洋公园、重要砂质海岸、重要滨海湿地和重要森林生态系统等。陆域生态空间面积2.52万平方千米,主要分布在大亚湾沿岸、崖门西岸、广海湾、镇海湾、海陵湾沿岸及雷州半岛等;海域生态空间面积3.29万平方千米,主要分布在大亚湾、珠江口、雷州半岛等国家级及省级海洋自然保护区,韩江口、珠江口等河口,柘林湾、镇海湾、水东湾、湛江湾等重要滨海湿地。

(二)功能定位

生态空间主要承载生态调节和供给功能,可以消解一定程度开发强度而产生的环境压力,进一步提高区域生态环境调节和供给能力,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生态银行”。

(三)管控重点

构建滨海生态防护带与养护区,发挥生态空间在防灾减灾和生态安全中的基础作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和制度建设,提升生态环境保障的技术水平。加强生态环境整治与修复,综合整治重点海湾、海岛等生态环境,开展蓝色海湾、生态岛礁等工程。

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的干扰,严禁大规模的工业化城镇化开发活动。各类设施的建设不得破坏原生态,建设面积不得超过生态空间总面积的3%。严守生态红线,实施四个“不减少”,即自然岸线不得减少,自然湿地不得减少,沙滩不得减少,公益林不得减少;实施重要敏感目标名录制度,发布重要滨海湿地、重要砂质岸线及沙源保护海域、特殊保护海岛等敏感目标名录。

二、布局生活空间,建设宜居宜游的魅力海岸带

生活空间是以承载和保障人类居住和日常生活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主要包括以城镇建设为主的城镇空间以及以滨海旅游和城镇建设为主的建设用海空间。通过发挥生活功能,提升生活空间的城镇化和人口集聚,进而引导产业集聚和高端人才培育发展。

(一)空间分布

规划生活空间总面积7435.7平方千米,占规划范围总面积的6%。主要保障城镇建设、滨海旅游、海洋公共服务的发展。其中服务于城镇建设的生活空间面积7163.3平方千米,珠三角地区生活空间分布最为集中,呈条带状分布在珠江口海岸周边;粤东、粤西生活空间主要以重要城镇为中心向四周延展,粤东主要分布在品清湖、榕江口等,粤西主要分布在湛江湾、水东湾、海陵岛等。规划预留潮州新城、揭阳惠来副中心、徐闻新城等的发展空间。

(二)功能定位

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打造独具魅力的滨海城市群,建设滨海小城镇示范区;对接国际滨海旅游服务体系,发挥海岸带海水、阳光、沙滩资源优势,建成岭南特色鲜明的“陆-海-岛”滨海旅游立体网络。

(三)发展重点

合理调整用地用海结构,适度支持城市空间拓展的需要,提高城镇建设空间利用效率。以广州、深圳为主中心,珠海、汕头、湛江为副中心,佛山、惠州等为地区性中心,打造珠三角世界级湾区城市群、汕潮揭城市群和湛茂阳城市带。推进低碳城市建设,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构建综合高效交通运输网络,有机衔接港口、海运通道与公路、铁路等。提升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至2020年,沿海建设60个海洋特色小镇和150个特色渔村,城镇化率达到81%;至2025年,沿海建设70个海洋特色小镇和160个特色渔村,城镇化率达到84%。加强城镇、乡村等人口聚集区的基层海洋减灾能力建设,为沿海社区及渔民、游客提供有针对性的海洋减灾服务产品。

开发滨海绿色开敞空间,建设各具特色主题游径。依托海岸湿地、湖泊溪流、优质沙滩等,打造生态环保、水上运动、休闲游憩、文化考察等类型的主题游径;依托海岸、岛屿、湖泊、田野、郊野公园等景观节点,建设以郊游休闲为主题的游径;依托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野生生物资源丰富的地区和广东省独特的海岛、海岸等景观特色,建设以科普教育、观光体验为主题的游径。

加强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址调查与保护。挖掘广东“海上丝绸之路”文化内涵,结合南粤古驿道保护与利用工作,将黄埔古港、樟林古港、台山海口埠和徐闻古港打造成为“海上丝绸之路”重要出海口纪念地,带动区域经济发展。

三、布局生产空间,打造集约高效的黄金海岸带

生产空间主要承载支撑经济发展的功能,是集聚临海工业和创新产业的主要平台,一般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高、发展潜力较大、城镇化和人口集聚度较高的重要区域。

(一)空间分布

生产空间包括以生产为主的城镇空间和农业空间、以港口开发、临海工业为主的建设用海空间、以渔业生产为主的海洋生物资源利用空间。规划生产空间总面积5.26万平方千米,占规划范围总面积的45%。以工业为主的生产空间主要保障港口物流、新能源、先进制造业、海洋生物医药等产业的发展,其中以港口物流为主的生产空间面积1429.6平方千米,主要分布在龙穴岛、高栏港、湛江港等;以新能源为主的生产空间面积2232.8平方千米,除核电建设外主要为分布在粤东、粤西远海区域的海上风电建设空间;以高端装备制造为主的生产空间面积267.7平方千米,主要分布在珠江口西岸、东海岛等。以农业生产为主的生产空间主要包括陆域永久性基本农田、一般农产品发展空间、海洋增养殖空间和海洋捕捞空间。

(二)功能定位

打造我国海洋经济最具竞争力的核心区,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逐步实现海洋经济的集约高效发展,提升工业园区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建成科技创新和成果高效转化的集聚区。

(三)发展重点

生产空间合理安排国家重大项目用地用海需求,统筹海洋与陆地产业发展,在沿海地区布局重大项目、建设临海产业,应注重合理分工和产业链合作,形成陆海产业互相支撑、良性互动的格局,至2020年建成10个超500亿元产业集群。发挥海岸带空间优势,推进发展高端装备制造及临海工业;发挥海洋通道优势,发展海洋交通与港口物流业;发挥海洋生物、海水资源及可再生能源优势,发展海洋新兴产业;实施传统产业绿色高效发展,提升钢铁、电力等行业能效,推动农渔业创新发展。加大沿海大型工程海洋灾害风险排查和防治力度,控制工业污染物排放。

原标题:广东省人民政府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 广东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 总体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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