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自然保护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根据需要在国家级和具备条件的省级自然保护区内设置公安派出机构,实施自然保护区内的治安管理。暂不具备设立公安派出机构的,应明确自然保护区所在地公安机关负责实施自然保护区的治安管理。
第十八条【经费保障】管理自然保护区所需经费,由自然保护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排,省人民政府通过省级基本建设投资、专项资金安排、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加大对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管护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日常管理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省级自然保护区日常管理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省级财政适当安排资金给予补助。
鼓励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通过捐赠、资助、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
第十九条【自然保护区规划编制】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应当编制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由设区市人民政府报自然保护区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批复的规划报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严格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土地、保护对象以及科研、管护等设施,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破坏、移动。
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或者自然保护区所在地人民政府,不得借建设自然保护区之名乱占乱用山林、土地及其他资源;不得从事破坏性的开发、利用活动。
第二十一条【禁止生态破坏】自然保护区为禁止开发区域。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
第二十二条【禁止排污】禁止向自然保护区倾倒固体废弃物,排放有害、有毒物质。
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设立排污口。
第二十三条【外来物种预防】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自然保护区内引入、应用转基因生物和外来物种。
第二十四条【核心区、缓冲区管理】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禁止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因科学研究的需要,必须进入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的;因教学科研目的,需要进入缓冲区从事非破坏性的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和标本采集活动的,应当事先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并经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批准;其中,进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原有居民应逐步迁出,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迁移,并予以妥善安置。
第二十五条【实验区管理】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自然资源或者自然景观的生产设施;建设其他项目,必须符合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办理审批手续。
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省级(市级、县级)管理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中关于建设项目对自然保护区的生态影响的审查,由省级环保部门负责;国家管理的建设项目,由环保部负责。涉及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项目,市级(县级)管理的项目,其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中关于建设项目对自然保护区生态影响的审查,由市级环保部门负责;省级管理的建设项目,由省环保厅负责。
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开展参观、旅游活动的,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编制方案,方案应当符合自然保护区管理目标。在自然保护区组织参观、旅游活动的,应当严格按照前款规定的方案进行,并加强管理。
严禁开设与自然保护区保护方向不一致的影视拍摄、大型实景演艺、参观、旅游项目。
自然保护区外围保护地带的建设项目和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影响自然保护区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
第二十六条 【外国人进入管理】外国人进入自然保护区,应当事先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活动计划,并经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批准;其中,进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海洋、渔业等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批准。
第二十七条【检查和评估制度】实行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检查和评估制度。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自然保护区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时,被检查的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检查者应当为被检查的单位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有关部门制定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评估办法,定期组织对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进行评估。
第二十八条【统一管理】在自然保护区内从事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自然保护区的各项保护和管理制度,服从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的统一管理。
第二十九条【环境应急】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自然保护区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应急方案应当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自然保护区发生突发事件时,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应当立即启动应急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对人员、资源、生态的危害;同时报告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的人民政府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第三十条【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应将自然保护区纳入各地生态补偿范围。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落实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确保其用于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
第三十一条【撤销程序】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撤销已经批准设立的自然保护区。
已经建立的自然保护区因受到严重破坏或者自然衰退并且无法恢复,不再符合设立条件或者失去保护价值的,省有关部门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提出撤销该自然保护区的建议。撤销程序按照批准设立程序进行。
第四章 自然保护区的调整
第三十二条【调整原则】自然保护区不得随意调整。调整自然保护区原则上不得缩小核心区、缓冲区面积,应确保主要保护对象得到有效保护,不破坏生态系统和生态过程的完整性。对面积偏小,不能满足保护需要的自然保护区,应扩大保护范围。
自批准建立或调整自然保护区之日起,原则上五年内不得进行调整。
调整自然保护区应当避免与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在范围上产生新的重叠。
第三十三条【调整内容】自然保护区的调整包括:
范围调整:指自然保护区外部界限的扩大、缩小或内外部区域间的调换。
功能区划调整:指自然保护区内部的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范围的调整。
更改名称:指自然保护区原名称中的地名更改或保护对象的改变。
第三十四条【调整条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执行国家规定。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省级自然保护区,可以申请进行调整:
(一)自然条件变化导致主要保护对象生存环境发生重大改变;
(二)已建立的自然保护区内存在建制镇(乡)或城市主城区等人口密集区,且不具备保护价值。
建制镇(乡)应达到一定规模。平原区人口不少于5万人,丘陵区人口不少于3万人,山区人口不少于1万人。
(三)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需要。国家重大工程包括国务院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列入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批准的规划且近期将开工建设的建设项目。
(四)确因所在地地名、主要保护对象发生重大变化的,可以申请更改名称。
第三十五条【项目调整要求】确因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需要调整保护区的,原则上不得调出核心区、缓冲区。
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工程建设生态风险评估,并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示。
除国防重大建设工程外,省级自然保护区因重大工程建设调整后,原则上不得再次调整。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6月26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办法》指出,重点排放单位可以通过本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购买或者出售碳排放配额,其购买的碳排放配额可以用于清缴。重点排放单位足额清缴其碳排放配额后仍有结余的,可予以结转,具体规定由市
近日,安徽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亳州供电公司发布关于印发2025年亳州电网迎峰度夏电力负荷管理方案的通知。2025年迎峰度夏期间,亳州电网预计最大负荷约340万千瓦,同比增长11.66%(2024迎峰度夏年最大304.5万千瓦)。亳州市大中型企业少,峰期居民负荷占比65%以上,可调控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25日,山东烟台市发展改革委发布第144322号:关于“高质量推进烟台实施绿色低碳转型”建议的答复。答复提出,能源结构优化方面。一是打造清洁能源示范高地,全国首个大规模近海桩基固定式海上光伏项目成功并网发电,实现山东海上光伏发电零突破,4大核电基地建设梯次推进,222万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26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办法》指出,重点排放单位可以通过本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购买或者出售碳排放配额,其购买的碳排放配额可以用于清缴。重点排放单位足额清缴其碳排放配额后仍有结余的,可予以
今天是2025年“全国低碳日”,今年的主题是“碳路先锋、绿动未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作为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中国石油油气田企业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作为项目选址的刚性约束,对生态保护红线内的生产经营设施有序退出,积极实施生态修复。截至目前,油气田
6月25日,生态环境部举行6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宣教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主持发布会。以下是6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最新情况通报。新闻发布会现场一、全国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启动经国务院同意,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8部门近日联合启动全国非法倾倒处置固体
2025年10月30日-11月1日国家会展中心(上海)崧泽大道333号展会规模:25000平方米主办单位:联合国人居署上海市住房与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执行单位:东浩兰生会展集团上海现代国际展览有限公司东浩兰生会展集团上海建智展览有限公司一、总体情况上海国际城市与建筑博览会(以下简称城博会)作为“世界城市日
6月22日,甘肃省通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情况。甘肃省通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情况2023年11月22日至12月22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甘肃省开展了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4年2月28日向我省反馈了督察意见,并将督察发现的5件生态环境损害责
6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论述。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制造业在推动经济绿色发展和保障能源安全中的关键性、基础性作用,不断推进产业科技创新,持续提升新能源装备发展水平,增强高质量技术供给能力,筑牢能源安全基石。
2025年6月20日-21日,2025国家能源互联网大会在杭州国际博览中心成功举办。本届大会由清华大学、国家电网公司联合主办,清华大学能源互联网创新研究院、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杭州供电公司、中国能源研究会承办,清华四川能源互联网研究院、清华大学碳中和研究院、清华大学国家
基本信息中文名称:2025深圳国际水务科技博览会(IWTE2025)英文名称:ShenzhenInternationalWaterTechnologyExpo2025展会时间:2025年11月24-26日展会地点:深圳会展中心(福田)展会规模:展览面积50000平米,展商1000余家,展位2000个,专业观众35000人次组织机构组织单位《给水排水》杂志社亚太建设科
今天是2025年“全国低碳日”,今年的主题是“碳路先锋、绿动未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作为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中国石油油气田企业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作为项目选址的刚性约束,对生态保护红线内的生产经营设施有序退出,积极实施生态修复。截至目前,油气田
2025年6月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黄金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通知指出,高端新材料应用:半导体用高纯低碳金(银)靶材和蒸发料、太阳能光伏银浆料、低温共烧陶瓷和片式多层陶瓷电容器等核心元器件用金浆料、生物医用金(银)材料、电接触金(银)及合金材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6月5日,湖北宜昌市正式签发首批市级林业碳票,首个核算期(5年)碳减排量达14.38万吨。同日,由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主导建设的林业碳普惠平台“宜林碳惠”正式上线运行。林业碳票是林地碳减排量收益权的凭证,使森林固碳功能可交易、可质押、可抵销的资产属性。本次签发的三张市级
净脉清源卫长江——中国石化湖北石油以实际行动筑牢生态屏障长江奔涌,湖北境内1061公里岸线蜿蜒如绸,这里既是长江干流流经里程最长的省份,更是长江大保护的“立规之地”,肩负着“一库清水北送、一江清水东流”的重要使命。近年来,中国石化湖北石油分公司先后关停11座油库、17座码头,投资40亿元守
在东部沿海,黄岛油库作业区洁净如洗;在西南山地,管道零散天然气资源“颗粒归仓”;在湄洲湾海岸,白鹭翩跹于草木葱茏的自然保护区;在东北平原,20余种景观植物与18种时令蔬菜为基层作业区织就“立体生态锦屏”……从东到西,从南向北,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管网集团”)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内蒙古科左后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科左后旗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其中提到,2024年,绿电直供+增量配电网+下游产业的“N+1+N”产业结构初步形成。在现有的新能源99.21万千瓦装机规模基础上,重点推动3个新能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5月14日,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发布一则光伏电站项目用地申请的批复文件。文件显示,大兴药光互补光伏电站申请用地总面积1.0033公顷,其中,农用地1.0033公顷(耕地0.0370公顷),不涉及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该项目用地位于正在报批的《昆明市西山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
4月29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多元技术路线独立储能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25]526号)试点项目申报工作以科技赋能促进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组织遴选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重力、钠离子、钒液流、氢储能、固态电池、深地空间等多元储能技术路线或在安全性、大容量、长
甘肃风光资源富集。近年来,甘肃省紧抓机遇,发挥“风光”无限的优势,加快建设国家新能源综合开发利用示范区,扎实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新能源产业发展势头强劲。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立足西北电网“总枢纽”、西电东送“主通道”、支撑新型电力系统构建“重基地”发展定位,以创新为驱动,以技术为
最高检水利部联合发布检察监督与水行政执法协同推进黄河大保护典型案例深化协作推动黄河流域综合系统治理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4月25日,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研讨会在陕西省榆林市举行。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水利部联合发布检察监督与水行政执法协同推进黄河大保护典型案例
4月25日,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研讨会在陕西省榆林市举行。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水利部联合发布检察监督与水行政执法协同推进黄河大保护典型案例,展现检察机关与水利部门协同推进黄河大保护的成效。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有10件,其中刑事检察案例3件,公益诉讼检察案例7件,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要求,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国家能源局组织行业相关机构和专家编制了《中国氢能发展报告(2025)》(以下简称《报告》)。4月28日,国家能源局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副司长徐继林在解读《报告》时称,发展氢能产业对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实现碳达峰
全椒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已经结束,中标人已经确定。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中标单位名称:安徽恒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机构联系人:孙佳欣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109630290公示日期:2025年06月27日招标公告:全椒
近年来,为切实推动降碳减污,加强可生化性(指废水或有机物被微生物降解的难易程度,是评估污染物是否适合采用生物处理法的重要指标)工业废水排放管理,合肥经开区以食品行业为突破口,在全市率先启动企业污水排放管理改革试点。此前,合肥经开区各排污单位执行统一污水排放标准,企业需自建污水站将
6月26日,安徽省大观区人民政府发布《安庆市大观经济开发区皖河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全文如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欢迎社会各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个人对本项目的环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中国能建江苏院作为牵头方与江苏电建三公司、安徽电建二公司组成联合体中标江阴苏龙2×66万千瓦四期扩建项目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中标金额约50.0508亿元。据悉,该项目位于苏南电力负荷核心区,建设内容包括新建2台66万千瓦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安装建设烟气脱
近日,安徽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亳州供电公司发布关于印发2025年亳州电网迎峰度夏电力负荷管理方案的通知。2025年迎峰度夏期间,亳州电网预计最大负荷约340万千瓦,同比增长11.66%(2024迎峰度夏年最大304.5万千瓦)。亳州市大中型企业少,峰期居民负荷占比65%以上,可调控
近期,按照“十四五”能源规划目标任务实施情况2025年专项监管工作安排,华东能源监管局会同安徽省能源局、国网特高压建设公司赴陕皖直流合州站调研了解项目进度情况。华东能源监管局听取了合州站项目部情况汇报,与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等单位交流了电网规划任务落实情况,了解了“十五五”网架建设有关
6月25日,贵州华电2025年至2026年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批次中标结果,中标企业为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重庆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西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安能集团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
6月25日,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安徽电力市场2024年度发电企业信用评级结果,5家发电企业获AAA级,23家发电企业获AA级,12家发电企业获A级。详情如下:
6月25日,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安徽电力市场2024年度售电公司信用评级结果,8家售电公司获AAA级,41家售电公司获AA级,9家售电公司获A级,5家售电公司获B级。详情如下:
6月24日,武汉东西湖区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工程(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第一标段公开招标评标结果公示。本标段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中标候选人: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2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