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自然保护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根据需要在国家级和具备条件的省级自然保护区内设置公安派出机构,实施自然保护区内的治安管理。暂不具备设立公安派出机构的,应明确自然保护区所在地公安机关负责实施自然保护区的治安管理。
第十八条【经费保障】管理自然保护区所需经费,由自然保护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排,省人民政府通过省级基本建设投资、专项资金安排、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加大对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管护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日常管理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省级自然保护区日常管理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省级财政适当安排资金给予补助。
鼓励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通过捐赠、资助、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
第十九条【自然保护区规划编制】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应当编制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由设区市人民政府报自然保护区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批复的规划报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严格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土地、保护对象以及科研、管护等设施,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破坏、移动。
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或者自然保护区所在地人民政府,不得借建设自然保护区之名乱占乱用山林、土地及其他资源;不得从事破坏性的开发、利用活动。
第二十一条【禁止生态破坏】自然保护区为禁止开发区域。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
第二十二条【禁止排污】禁止向自然保护区倾倒固体废弃物,排放有害、有毒物质。
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设立排污口。
第二十三条【外来物种预防】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自然保护区内引入、应用转基因生物和外来物种。
第二十四条【核心区、缓冲区管理】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禁止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因科学研究的需要,必须进入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的;因教学科研目的,需要进入缓冲区从事非破坏性的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和标本采集活动的,应当事先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并经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批准;其中,进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原有居民应逐步迁出,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迁移,并予以妥善安置。
第二十五条【实验区管理】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自然资源或者自然景观的生产设施;建设其他项目,必须符合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办理审批手续。
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省级(市级、县级)管理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中关于建设项目对自然保护区的生态影响的审查,由省级环保部门负责;国家管理的建设项目,由环保部负责。涉及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项目,市级(县级)管理的项目,其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中关于建设项目对自然保护区生态影响的审查,由市级环保部门负责;省级管理的建设项目,由省环保厅负责。
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开展参观、旅游活动的,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编制方案,方案应当符合自然保护区管理目标。在自然保护区组织参观、旅游活动的,应当严格按照前款规定的方案进行,并加强管理。
严禁开设与自然保护区保护方向不一致的影视拍摄、大型实景演艺、参观、旅游项目。
自然保护区外围保护地带的建设项目和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影响自然保护区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
第二十六条 【外国人进入管理】外国人进入自然保护区,应当事先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活动计划,并经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批准;其中,进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海洋、渔业等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批准。
第二十七条【检查和评估制度】实行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检查和评估制度。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自然保护区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时,被检查的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检查者应当为被检查的单位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有关部门制定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评估办法,定期组织对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进行评估。
第二十八条【统一管理】在自然保护区内从事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自然保护区的各项保护和管理制度,服从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的统一管理。
第二十九条【环境应急】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自然保护区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应急方案应当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自然保护区发生突发事件时,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应当立即启动应急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对人员、资源、生态的危害;同时报告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的人民政府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第三十条【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应将自然保护区纳入各地生态补偿范围。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落实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确保其用于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
第三十一条【撤销程序】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撤销已经批准设立的自然保护区。
已经建立的自然保护区因受到严重破坏或者自然衰退并且无法恢复,不再符合设立条件或者失去保护价值的,省有关部门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提出撤销该自然保护区的建议。撤销程序按照批准设立程序进行。
第四章 自然保护区的调整
第三十二条【调整原则】自然保护区不得随意调整。调整自然保护区原则上不得缩小核心区、缓冲区面积,应确保主要保护对象得到有效保护,不破坏生态系统和生态过程的完整性。对面积偏小,不能满足保护需要的自然保护区,应扩大保护范围。
自批准建立或调整自然保护区之日起,原则上五年内不得进行调整。
调整自然保护区应当避免与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在范围上产生新的重叠。
第三十三条【调整内容】自然保护区的调整包括:
范围调整:指自然保护区外部界限的扩大、缩小或内外部区域间的调换。
功能区划调整:指自然保护区内部的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范围的调整。
更改名称:指自然保护区原名称中的地名更改或保护对象的改变。
第三十四条【调整条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执行国家规定。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省级自然保护区,可以申请进行调整:
(一)自然条件变化导致主要保护对象生存环境发生重大改变;
(二)已建立的自然保护区内存在建制镇(乡)或城市主城区等人口密集区,且不具备保护价值。
建制镇(乡)应达到一定规模。平原区人口不少于5万人,丘陵区人口不少于3万人,山区人口不少于1万人。
(三)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需要。国家重大工程包括国务院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列入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批准的规划且近期将开工建设的建设项目。
(四)确因所在地地名、主要保护对象发生重大变化的,可以申请更改名称。
第三十五条【项目调整要求】确因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需要调整保护区的,原则上不得调出核心区、缓冲区。
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工程建设生态风险评估,并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示。
除国防重大建设工程外,省级自然保护区因重大工程建设调整后,原则上不得再次调整。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碳达峰试点(康巴什区)实施方案发布。根据方案,通过3年创建,达到以下要求:确保康巴什区率先实现碳达峰目标,2023年康巴什区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明显成效,碳排放增长趋势减缓;到2025年康巴什区单位GDP能耗下降率、单位GDP碳排放下降率均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目标任务,先行先试推进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22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发改委发布《内蒙古自治区碳达峰试点(康巴什区)实施方案》,将大力推广光伏、光热、空气能、风能、储能等新清洁能源在各领域的应用,助力康巴什早日实现碳达峰。方案提出,要加快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升级和特色应用,推广“光伏#x2B;”多元化模式,
4月30日,中国能建安徽电建二公司EPC总承包的云南保山340兆瓦光伏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项目位于云南保山隆阳区,属于大型山地光伏。项目占地面积约5483.6亩,建设总容量340兆瓦,新建一座220千伏升压站、35千伏集电线路约158公里。项目建成后,每年可输送绿色电量约6.2亿千瓦时,对于改善地区能源结构
近日,光大环境正式发布《2024可持续发展报告》,交出一份“绿色成绩单”。作为亚洲环保行业领军企业,光大环境以“情系生态环境,筑梦美丽中国”为使命,在固废、泛水、清洁能源领域持续发力,连续6年蝉联“中国环境企业营收前50”榜首,连续14年稳居“固废十大影响力企业”之首,用实际行动诠释责任
日前,大同市人民政府发布大同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统筹风光资源开发和国土空间约束,结合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兼顾生态修复、造林绿化与相关产业发展,统筹优化风电光伏布局和支撑调节电源,重点推动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化规模化开发。积极推进老旧光伏电站、风电机组技改升级,提升存量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山西大同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大同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明确,到2025年底,市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取得阶段性成果,绿色低碳产业体系初步形成;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积极推进,重点行业工业企业用能、用煤效率持续提升;风、光等可再生电源装机规模大幅提高,新型电力系
日前,大同市政府印发《大同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30年,全市资源型经济转型任务基本完成,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先行区建设成效显著,绿色低碳循环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基本形成,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取得突破,绿色低碳生活成为大众选择,绿色政策体系更加完善
近日,厦门市印发《厦门市环境、社会和治理(ESG)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并同步发布英文版。厦门成为继北京、上海、深圳后,全国第4个发布ESG综合行动方案的城市。该《方案》围绕构建“124”体系展开。“1”是将厦门打造成为ESG发展全国领先城市;“2”涵盖ESG先行实践、市场生态两大体系;
4月27日,国务院关于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报告指出,2024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指标均顺利完成年度目标,好于“十四五”规划目标时序进度要求,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连续4年超90%。2025年将持续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生
2025煤矿与煤化工环保产业大会暨第四届鄂尔多斯能源化工环保技术装备展示对接会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和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要指示,推动煤矿与煤化工产业绿色健康发展,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联合鄂尔多斯市环保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定于2025年6月20-22日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联合
4月28日,贵州省省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发布《贵州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内容如下:省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25〕267号)为完善我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政策,提高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质量,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
4月29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多元技术路线独立储能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25]526号)试点项目申报工作以科技赋能促进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组织遴选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重力、钠离子、钒液流、氢储能、固态电池、深地空间等多元储能技术路线或在安全性、大容量、长
甘肃风光资源富集。近年来,甘肃省紧抓机遇,发挥“风光”无限的优势,加快建设国家新能源综合开发利用示范区,扎实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新能源产业发展势头强劲。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立足西北电网“总枢纽”、西电东送“主通道”、支撑新型电力系统构建“重基地”发展定位,以创新为驱动,以技术为
最高检水利部联合发布检察监督与水行政执法协同推进黄河大保护典型案例深化协作推动黄河流域综合系统治理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4月25日,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研讨会在陕西省榆林市举行。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水利部联合发布检察监督与水行政执法协同推进黄河大保护典型案例
4月25日,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研讨会在陕西省榆林市举行。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水利部联合发布检察监督与水行政执法协同推进黄河大保护典型案例,展现检察机关与水利部门协同推进黄河大保护的成效。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有10件,其中刑事检察案例3件,公益诉讼检察案例7件,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9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甘肃省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加快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推进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推进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推进
据共青团中央消息,2025年度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入围名单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7日至11日。其中,天津大学新能源化工创新团队等在列。2025年度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入围个人名单(30名,按姓氏笔画排序)1.王传英,男,汉族,1988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济南二机床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王兴兴,男
北极星储能网讯:3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发布呼伦贝尔扎兰屯市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竞争优选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选择项目投资开发主体。原文如下:扎兰屯市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竞争优选公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105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浙江省龙游县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处理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二期项目在在现有项目基础上,新增加1台热解汽化炉+1台二燃室+1台中温中压余热锅炉,并建设相应的烟气净化系统,建成后新增150t/d的生活垃圾处置能力。公示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
从2021年的6.34小时,到2024年的100分钟以内,福建全域户均停电时间降幅超76%。户均停电时间——是评价供电可靠性的重要指标,也是用电客户最能直观感受用电是否可靠的指标之一。这一指标的大幅提升对于福建来说,尤为不易。福建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超90%地形为山地丘陵,海岸线曲折漫长,山
从2021年的6.34小时,到2024年的100分钟以内,福建全域户均停电时间降幅超76%。户均停电时间是评价供电可靠性的重要指标,也是用电客户最能直观感受用电是否可靠的指标之一。这一指标的大幅提升之于福建,尤为不易。福建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超90%的地形为山地丘陵,海岸线曲折漫长,山海差异
3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内蒙古自治区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内容指出,本细则所称风电场改造升级,是指对风电场内风电机组、配套变电站开关站、场内集电线路等设施进行更换或技术改造,分为增容改造和等容改造两种。本细则所称风电场退
德国当地时间5月7-9日,全球顶尖能源盛会欧洲智慧能源展览会(ThesmarterEEurope)在德国慕尼黑盛大召开。海博思创以“PIONEERINGWITHAI-DRIVENENERGYSTORAGE”为主题,携最新国际化储能解决方案及明星产品矩阵亮相,全面展示公司在技术创新、智能化管理及全球化服务方面的领军实力。展会期间,来自全
5月9日,淮河能源发布公告称,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安徽省国资委批复。公告显示,淮河能源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89.30%股权。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
安徽绩溪家朋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安徽绩溪家朋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已由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徽绩溪家朋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皖发改能源[2024]56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绩溪皖
5月9日,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发布一周要闻回顾(2025年5月5日-5月9日)。政策篇山东136号文实施细则:存量项目机制电价0.3949元/kWh,6月份竞价(征求意见稿)5月7日,山东省发改委发布《山东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山东省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8日,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一季度全省能源运行情况。一季度,安徽省用能需求逐步企稳,电力、天然气供应整体宽裕,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深入实施,能源运行实现良好开局。全社会用电需求回暖。一季度,全社会累计用电量852.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增速较前2个月提高了2.6个
5月9日,电力板块拉升,淮河能源、晋控电力涨停;华电辽能、九洲集团等跟涨。5月8日,淮河能源刚刚公布,重大资产重组已获安徽省国资委批复。据悉,淮河能源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力集团”)89.30%
“一分钱”提质增效专项工作,是国家电投集团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提升经营利润为目标,以降低度电成本为核心提出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国家电投集团系统上下向成本要效益,向内部挖潜力,推出赛马机制赛成绩晒成果,开展专项劳动竞赛比学赶超全方位提高价值创造能力。实践证明,“一分钱”蕴含“高质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近日,由安徽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推进组工作专班、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主办的“安徽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中东推介会”在迪拜顺利召开。新能源领域重点企业布诺太阳能、阳光电源、国轩高科、中环新能源、昂科丰、协氢科技、蜂巢能源先后作专题推介。省商务厅,部分省内企业,36家国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5月7日,中环新能源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环低碳新能源(安徽)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环低碳”)与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旗下广州融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广州融捷”)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以战略合作形式共同整合各自的科研、技术、产品、品牌及资源优势,为新能源及绿色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29日,安徽省六安市霍邱永硕储能项目(一期)成功并网发电。作为目前安徽省首座以220kV电压等级直接接入电网的大型储能电站,霍邱永硕项目终期规模达200MW/400MWh,一期建设100MW/200MWh,采用磷酸铁锂电池及液冷技术,具备调峰、调频、黑启动等多项先进功能,日调峰电量可达40万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5月8日,淮河能源公告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89.30%股权。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构成关联交易。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转发的安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