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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由生物质秸秆的掺烧方式想到的

2017-12-28 10:37来源:热力发电作者:薛宁关键词:生物质能煤电机组耦合发电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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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相对“煤改气”,可以考虑“煤改生物质”,生物质的季节性与供热的季节性是吻合的,燃烧生物质与燃气的环保性相近。可以考虑主城区煤改气,外城区的供热站采用煤改生物质,虽然这需要大改燃烧设备,但更实际可行。

在供热站消耗掉一部分生物质后,多出的部分由电厂掺烧解决。从性价比而不是如何才能拿到补贴来说,本人认为,电厂采用直接掺烧方式较为合适。但即便采用性价比最高的方案,没有政策补贴,电厂掺烧秸秆,也是投入大于节省,产出是无从谈起的。因此,电价补贴还是要有的,关键是怎么补贴或计量的问题。

另外,秸秆的收购也是个难题。因为国内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田分散在个体农户手中,企业若直接与农户打交道,进行秸秆的采购工作,则秸秆的价格恐难维持稳定,而且秸秆的质量,也未必得到保证。如果同一地区有两个以上电厂进行秸秆的掺烧项目,则秸秆采购很容易形成卖方市场。再者,由电厂抽调若干人进行秸秆的收购,占用电厂的人员进行不专业的工作,得不偿失。很难想象大批电厂人员奔赴各级乡镇进行秸秆收购的情景。

比较切实可行的一个办法是政府农业部门每年统一收购,定向配给给相关的发电企业。如此,则秸秆收购与量的计量问题均可迎刃而解。而政府作为媒介,可能去现场都不需要,只要一纸红头文件一切问题就搞定了。

作者认为,对于火电厂充其量10%(质量比)左右的生物质掺烧量,投资1000万元左右,干燥、破碎后直接掺烧就可以了。若非特殊场合和用途,没必要搞气化炉。只要政府和企业互动起来,秸秆收购与计量都不是问题。

同时,就资源与用户分配来说,哪些厂适合掺烧生物质,哪些厂适合掺烧污泥或垃圾,应有一个统筹安排,不能任由企业自决,造成重复投资。

另外,本人认为关停135MW以上容量的循环流化床锅炉不是很好的选择,在煤粉炉适和掺烧的改造方案成熟以前,流化床锅炉还可大有作为。

写此文的目的,在于唤起大家共同思考和讨论,找到经济可行、科学合理的生物质利用途径。

原标题:由生物质秸秆的掺烧方式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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