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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极星环保网获悉,《珠海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7-2020)(送审稿)》已经发布。详情如下:
珠海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
(2017-2020年)
(送审稿)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
一、背景与形势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145号)要求,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稳步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逐步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制定本规划。
(一)工作基础
在各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市的生态市创建、大气污染防治、总量减排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等工作成效明显,生态环境保持了较好水平。近期全市开展的土壤环境保护方面的主要工作如下。
(1)统筹规划,认真实施
制订印发了《珠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珠环〔2014〕176号)、《珠海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珠府〔2017〕51号)和珠海市各区(功能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部门职责,将全市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具体分解到各区,逐级完成,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提供了保障。
(2)稳步推进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工作
编制完成《珠海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实施方案》,完成国家下达的336家重点行业企业空间位置遥感核实,核实补充我市10个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园区的有关信息;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点位核查培训、点位现场核实和踏勘,全市布设约427个点位;启动重点行业在产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工作,完成了各区(功能区)环保、重点行业工业企业相关人员的培训,为详查工作深入实施提供保障。
(3)加强工业场地再利用开发环境管理工作
配合市国土资源局做好工业场地再开发利用自查、珠海市污染地块再开发邻避问题防范与化解工作实施方案制定等工作;完成斗门区工业用地(益力集团等3个地块)再开发利用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的备案工作。
(4)稳步推进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
开展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的清理整顿工作。同时,推进畜禽生态养殖,对列入年度减排计划的养殖场,逐一开展现场指导与督促检查,强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大力实施废弃物综合治理,减少禽畜养殖对水环境和土壤环境的污染。
(二)主要问题
1、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不容乐观
(1)土壤养分状况
全市土壤主要有水稻土、自然土壤(包括赤红壤、滩涂和滨海砂土)和旱地土壤(包括旱坡地、堆叠土和菜园土、滨海砂地)。据斗门区农业局资料,耕地土壤有机质平均为28.6g/kg、全氮1.6g/kg、碱解氮158.3mg/kg、有效磷32.6mg/kg、速效钾153.0mg/kg、pH6.0,耕地地力表现为“高氮、富磷、缺钾、偏酸”的特征,存在多数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处于中等偏下水平、耕地土壤表现一定程度酸化和土壤养分失调等问题。
(2)土壤中污染物含量状况
据2017年斗门区和金湾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29个点位土壤样品监测结果,样品中的多环芳烃、邻苯二甲酸酯的含量较低,均符合标准要求;有些点位样品出现重金属含量超标,镉、铜和镍等3种元素的点位超标率为34%、48%、62%,其它元素含量(砷、汞、铅、锌、铬)符合标准要求。镉的污染指数最大值2.27,表明部分点位属轻度超标;铜和镍的最大污染指数均小于2,属于轻微超标。土壤中8种重金属元素的污染累积指数均大于1,表明8种元素均存在明显积累。与2006年的调查结果相比,镉(24.6%)、铜(27.4%)和镍(10.9%)的点位超标率有明显提高。
根据点位污染物超标评价和累积性评价结果对土壤环境质量进行分类,无未超标无明显累积(Ⅰ类)或超标无明显累积(Ⅲ)的类别,未超标、但具明显积累(II类)的点位占比为28%,超标且有明显累积(IV类)的点位占比为72%。
2、土壤污染源头监管和治理压力依然很大
(1)工农业生产排放废水污染土壤
工农业高速发展,人口增加,污水排放量增大,水体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大量废(污)水排放,农田土壤受污染的风险增大。
全市村级工业主要行业为五金加工制造、塑料制品、电镀、印染、石材加工等,大部分生产型工业企业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问题。这些工业企业排放的废(污)水进入附近水体,在潮汐河网水文作用下,造成水体污染。局部农田直接或间接受到污水灌溉影响,导致土壤污染。
全市大部分畜禽养殖场尚未建设与其规模相匹配的污染治理设施,或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不合格,未能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未经处理的大量废水和粪便随意排放,粪便和废水中的重金属(如铜、锌、砷等)、抗生素等污染物直接或间接进入土壤环境,逐年在土壤中累积,最终导致土壤污染。
(2)工农业生产排放废气污染土壤
目前,全市能源消费总量中化石能源比例约为99%,其中煤耗约占70%,煤炭主要用于火力发电、钢铁和造纸等行业,煤炭燃烧后排放大量的废气。除了工业源排放烟(粉)废气污染物外,其它排放源,如移动源、农业源、扬尘源、储存运输源、生物质燃烧源、废弃物处理源、其他排放源等也可能排放废气污染物。工农业生产排放的废气污染物进入周围环境后,经干湿沉降进入水体和土壤环境,持续累积,造成土壤污染。
(3)农资产品不合理使用污染土壤
大量使用化肥、农药,造成农业面源污染的同时,也污染了耕地土壤。不合格化肥、有机肥中可能含有较高浓度的重金属、抗生素等污染物,施用后在耕地土壤中累积,导致土壤中污染物含量增加。农膜的大量使用,残留农膜将导致土壤中有毒有机污染物增加,导致土壤污染。
3、土壤污染防治技术水平与环境监管能力亟待提高
(1)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底数不清楚
近年来,虽然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我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调查等专项工作,但由于工作目标、内容、监测指标、范围不一致,在系统性、精细化等方面不能满足全市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的需要。目前,农用地土壤污染详细调查和重点行业工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调查等工作才刚开始,按计划安排,2018年底前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2019年完成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地块土壤污染调查,这一项基础性、摸清家底的工作,将为农用地安全利用、建设用地分用途管理等措施的落实提供基础数据支持。
(2)缺乏本地化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
我国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技术研究起步晚,其研发水平和应用经验都与发达国家存在相当大的差距,研发技术大多数尚处于试验或示范应用阶段,实际应用中具自主知识产权的修复材料与设备不多,大规模工程应用时,往往面临投资费用高、环境因素影响大、二次污染控制难等问题。由于土壤污染具有较明显的区域特性,现有技术的通用性有待完善。因此,应尽快开展适合我市土壤适用技术的筛选,为大面积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提供技术支撑,真正达到效果。
(3)土壤环境管理能力薄弱
全市“十二五”期间各级监测站均通过标准化验收,监测能力不断提升,在空气、地表水、声环境等常规环境监测具有较强的监测能力,但土壤环境监测能力亟待加强,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尚不完善,信息化水平和共享程度不高,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未建设;社会化监测机构准入、管理机制仍需完善。监测队伍任务重、人手少和技术人才匮乏的问题尚未解决。此外,土壤环境监督执法、风险预警、应急体系建设、部门间协同管理等也有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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