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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与污水处理不抵触

2018-01-30 13:01来源:西安网作者:鱼予关键词:水十条水污染污水处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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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环保部网站消息,《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发布实施近三年。截至2017年年底,全国共有2198家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2128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完成率分别为93%、90%。但仍有200多家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未按时完成《水十条》规定的任务。

如果以民间俗语“皇帝爱长子,百姓爱幺子”而论,截至2017年年底,仍有200多家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未按时完成《水十条》规定的任务,也就在情理之中。工业园区至少算得上地方“招财进宝”GDP光鲜的一面。那么,在“招商引资”、“优化投资环境”的幌子下,势必为污染企业大开方便之门嫌疑。

片面地追求经济发展而牺牲环境有悖于科学的发展观。近年来,一些经济欠发达的地区为了将招商引资作为加快发展的重要途径,出台各种优惠政策优化经济环境。为一时的经济效益而牺牲环境更是不乏存在。以文中的200多家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为例。事实上,并非不知道环保部及相关部委的《水十条》规定,而是督促指导、严格按照相关审批和核准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打了折扣。

曾有评论如是说到:“如果说下水道是城市的良心,那么,地下水及地表水安全则是社会的生命。” 虽然工业园区与污水处理不抵触,可地方政府主体责任缺失,为污染设施建设不到位“放了一马”。

一方晴天,一潭碧水,是一座城市、一个地域宜居生态的底线。试想,如果发展粗放,不转变方式,即使实现了经济总量翻番的目标,污染会是一种什么情况,生态又会是一种什么状况?即使收入增加了,老百姓的幸福感也会大打折扣,甚至会产生强烈的不满。如此“竭泽而渔”,发展又有何用?

提高工业园区的环保标准不能光靠讲道理。对政府而言,最大的压力和动力,无疑是政绩考核这根指挥棒。严峻的现实告诉我们,向水污染治理宣战,不应是单方面的行为,它应成为个人、社会、政府的共识。更不是资金投入的量有多大,而需要的是政府牵头,在严格规范工业企业环保准入的同时,进一步和民间组织、各界群众加强合作。

建设美丽中国,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同等重要的地位。这既是应对资源环境压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必然选择,也是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态诉求的及时回应。老百姓期望的是“综合幸福感”。为此,需要严惩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和违建项目,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健全水环境监测网络,加强水环境管理,深化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各类环境风险。

再者,主动公开监测数据,自我加压,创造条件方便公众参与监督。在制定治理政策时,充分听取民众意见,争取公众的理解和支持。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让经济社会发展与水源承载力相适应,与生态规律相适应。

“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重现碧水蓝天,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值得期盼。一级对一级负责,在治理过程中不断总结、借鉴经验,改进治理方式,理顺体制机制,提高治理效果,当少了“嘴巴上落实”,实则流于形式。

原标题:工业园区与污水处理不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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