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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防治思路与防控重点。
1.总体思路
根据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理念,严格执行“水十条”、“土十条”、《广东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三五”规划》的相关要求,以及其他国家和广东省重金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东莞市实际,在确定重点防控区域、重点防控行业、重点防控企业以及重点防控重金属污染物的基础上,提出2018-2020年期间东莞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的总体思路为:“减总量,保质量,防风险,强监管”。
2.防控重点
重点防控区域:我市属于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相对集中的地区,全市辖区范围均列为重金属重点防控区域。根据涉重金企业分布情况,将长安镇、虎门镇、沙田镇和麻涌镇四个镇划分为市一类重点防控区,具体情况见附表1。一类防控区以外的区域列为市二类重点防控区。
重点防控行业: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业(电镀)、皮革及其制品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重点防控企业:此次规划把重金属国家重点防控企业、省级重点防控企业作为重点防控企业。
重点防控重金属污染物:铅(Pb)、汞(Hg)、镉(Cd)、铬(Cr)和类金属砷(As),五种元素为重点防控的重金属污染物;兼顾铊(Tl)、锑(Sb)、镍(Ni)、铜(Cu)、锌(Zn)、银(Ag)、钒(V)、锰(Mn)、钴(Co)等其它重金属污染物。
(四)规划目标与指标。
通过科学高效的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市重金属污染治理水平,推进涉重金属重点防控区域综合整治,降低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提升环境风险防控和环境监管水平,重点防控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
到2020年,涉重行业产业布局及结构进一步优化,涉重金属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的控制,重金属产生和排放强度明显下降,完成省下达减排任务指标。城镇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重点污染物指标稳定达标,部分重点区域重金属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重金属环境风险防控和环境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重金属环境安全得到切实维护。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源头防控,提升行业水平。
1.严格新建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涉重金属项目
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优化产业布局,强化重金属排放建设项目监管,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对新增重金属排放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项目开工建设“六项必要条件”(必须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节能评估审查,信贷、安全和城市规划等规定和要求)。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业(电镀)、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印制电路板)、皮革及其制品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加强重金属企业工厂搬迁场地的工业用地风险防控,加强土地使用性质改变风险防控。鼓励发展产污强度低、能耗低、清洁生产水平高的生产工艺和设备。
严格控制新增涉重金属企业。市一类重点防控区内禁止新建、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现有技术改造项目应通过实施“区域削减”,实现增产减污。市二类重点防控区新、改扩建重金属排放项目,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制度,严格实行污染物排放“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严格控制重点行业发展规模。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项目时,要将重金属污染物总量控制、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价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内容,科学确定环境安全防护距离,保障周边群众健康。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建立环保工程施工监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推进重金属排放企业严格落实环境影响后评价制度,努力开展重金属排放企业场所和周边区域环境污染状况评估试点工作。
2.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减少重金属污染物产生
按照“退出一批、提升一批、控制一批”的思路,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及有关行业调整振兴规划,逐步建立健全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业(电镀)、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业(印制电路板)中落后生产能力退出机制,按照高能效、低污染、高效益的原则,引导企业进行资产整合,实施技术改造和产业优化升级。
综合运用工艺技术、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标准,依法依规严格监管,加快推动落后和过剩产能退出。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责令其停产、关闭,并将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开。加强对落后产能工作的监督考核,依法关停园区(基地)外污染严重、难以治理又拒不进入定点园区(基地)的企业,对主动淘汰落后产能的重金属排放企业,积极争取省级、中央财政的支持。
排查并公布未达标涉重金属企业名单。全面推进“双随机”抽查制度,实施环境信用颜色评价,鼓励探索实施企业超标排放计分量化管理。对污染物排放超标或者重点污染物排放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后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限期停业、关闭。自2018年起每季度向社会公布“黄牌”、“红牌”企业名单。
加强对非重点防控企业的监管,鼓励其开展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并对区域总量减排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和资金奖励。
3.深化重点行业污染综合整治,提升涉重金属企业清洁生产水平
依法全面推进涉重金属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市环境保护局会同市经信局分批次公布应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涉重金属企业名单,2018年底前,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全部完成清洁生产第一次审核工作。结合国家实施“水十条”的重要契机,推动电镀行业企业实施清洁化改造工作。以金属表面处理与热处理加工行业、皮革及其制品制造行业为重点,大力开展清洁生产技术示范,推广安全高效、能耗物耗低、环保达标、资源综合利用效果好的先进生产工艺,提升行业清洁生产水平。组织专家组对完成清洁生产审核的涉重金属企业开展评估验收工作,督促企业落实清洁生产审核确定的重金属污染减排措施。到2020年,涉重金属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总体上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电镀)行业:推广采用三价铬镀铬、镀锌层钝化非六价铬转化膜等工艺技术。推广采用镀铬溶液净化回收技术。
皮革及其制品制造业:推广采用高吸收铬鞣及其铬鞣废液资源化利用技术,鼓励企业采用无铬鞣法技术工艺;推广采用制革和皮毛加工主要工序废水循环使用集成技术。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无机酸(硫酸)制造行业推广生物氧化法脱砷技术。
(二)狠抓重点区域,改善环境质量。
1.加强重点防控区域综合整治
按照“工业入园、产业进区、集中治污、源头控制”的模式,加快推进长安镇、虎门镇、麻涌镇以及沙田镇4个已建成统一定点环保基地污染治理设施的升级改造和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实施园区生态化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基地)建设配套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努力创建电镀循环经济创新示范园区。持续调整产业结构和优化布局,继续实施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业(电镀)、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业企业的入园搬迁,推动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业(电镀)、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业(印制电路板)园区化、专业化发展。大力开展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业(电镀)、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业(印刷线路板)企业的清洁生产技术示范,培育一批行业领跑企业,引领企业实施清洁化改造,提升行业清洁化和自动化水平,降低重金属排放总量。
加强园区风险防范及应急设施建设。依托园区内企业资源,加强园区的日常和应急环境监测能力。强化园区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完善事故应急体系,有计划地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全面提升园区风险防控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推动麻涌镇、虎门镇、长安镇、沙田镇四大涉重金属工业园区清洁、规范发展。强化涉重金属工业园区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及周边环境中的重金属监测,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向社会公开涉重金属企业生产排放、环境管理和环境质量等信息。2020年前,通过虎门镇电镀、印染专业专业园区(基地)南栅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麻涌镇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电镀废水处理厂一期重金属废水深度处理工程、长安环保专业专业园区(基地)A区废水站改造工程、长安环保专业园区(基地)B区废水站改造工程、麻涌环保专业专业园区(基地)污水处理二期工程、虎门镇电镀、印染专业园区(基地)路东片区废水厂升级改造项目等一系列项目的实施,确实加强东莞市重金属污染治理能力。
2.加强土壤环境污染治理力度
加强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建立土壤环境质量数据库。深入贯彻实施“土十条”及《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加强土壤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控。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电镀)和 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印制电路板)两大行业为重点,开展农用地、在产企业用地和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建立东莞市土壤环境质量数据库,夯实土壤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数据基础,构建东莞市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力争2018年底前完成。
开展土壤环境污染综合整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实施土壤环境污染治理与修复,按照“防治并进”的基本方针,对东莞市土壤环境进行分类分级综合治理,重点在土壤污染源头预防、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进行探索。强化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过程管理,实施污染土壤修复方案备案制度,强化治理与修复工程监管,治理与修复工程原则上在原址进行,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污染土壤挖掘、堆存等造成二次污染。土壤污染治理项目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治理与修复效果进行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推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终身责任制。开展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试点示范,通过开展土壤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项目,对耕地重点超标区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工业搬迁场地、典型集中连片受污染耕地开展重金属土壤修复工作,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在麻涌镇协忠电镀工业区场地开展调查与污染修复示范项目、在石碣镇典型重金属污染农田土壤开展治理与修复示范项目、在洪梅镇河西工业园开展土壤环境调查与污染修复示范项目,全面开展重金属污染典型区域土壤污染治理试点示范。2020年以前,选定重点防控行业等的工业搬迁污染场地进行土壤调查、风险评估及其污染修复技术研究。逐步推广示范经验,各镇街针对重点污染区域督促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到2020年,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取得明显成效。
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完善土壤环境监管体系。到2018年底,基本建立全市土壤环境监管体系,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投入运行,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进一步查清,建设用地分用途风险管控制度全面实施。到2020年,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全市土壤环境综合监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受污染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3.加强涉重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
严格监督涉重金属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重金属固体废物送往第三方的固废处理机构进行集中处理。2018-2020年期间,要求涉重金属企业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按照资源化、无害化的要求,综合利用,安全贮存,逐步消化。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业(电镀)行业废渣优先考虑资源化回收再利用,对无法再利用、属危险废物的,移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含重金属废弃物的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
促进麻涌镇、虎门镇、长安镇、沙田镇四大重点防控区域涉重工业园区逐步实现规范化、集约化和生态化管理。鼓励和推进有条件的园区建设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提升园区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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