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出台,《条例》对乱倒污水、垃圾、对裸露场地未采取覆盖等防尘降尘措施的,将建筑垃圾交给未经核准的单位处置或者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等其他违规行为做出规定,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详情如下:
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
(2017年10月20日赣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17年11月30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批准)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管理职
第三章 管理规定
第四章 行政执法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市管理,提高城市公共服务水平,优化城市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内的城市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具体范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管理,是指对城市规划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污染防治等公共事务和秩序实施管理、服务的活动。
第四条 城市管理应当遵循以人为本、服务为先,政府主导、公众参与,依法管理、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本市城市管理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实行属地管理,建立以县级人民政府为主,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基础,部门联动、权责统一的管理体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统筹协调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应当划分网格单元,对城市管理事项实行网格化管理。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参与城市管理,推动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维护、园林绿化养护、环境卫生等城市管理社会化和公共服务市场化。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参与城市管理的权利,履行城市管理的义务,对违反城市管理的行为有权劝阻、举报。
第七条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公开职责范围、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方式以及其他有关行政执法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对城市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或者不当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依法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开展城市文明宣传教育,弘扬社会公德,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城市管理协调机制,将城市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城市管理工作目标,运用信息技术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在所管辖区域内承担县级人民政府城市管理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管理的具体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方面的管理工作,依法集中行使城市管理领域行政处罚权。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信、公安、财政、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商务、文化、环境保护、市场监管、房管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城市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十二条 供水、供电、供气、邮政、通信、广播电视、公共交通等单位,应当在各自经营服务范围内提供公共服务,保障各项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和正常运行,配合做好城市管理工作。
第三章 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综合交通、环境卫生、户外广告、景观亮化、绿地系统、地下综合管廊、停车场所等专项规划,经依法批准后公布实施。但是,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内容除外。
城市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城市规划要求,优先安排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
第十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城市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临街建筑物及其防护设施保持整齐美观,风格、造型、色调相协调;
(三)外观保持整洁完好,出现结构损坏、墙面剥离的,及时修缮、维护。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城市管理工作目标,依法实施临街建筑物、构筑物的综合改造。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建筑物、构筑物实施下列行为:
(一)改变、破坏外立面或者在外墙面新开门窗,改变原有门窗位置、大小和形状;
(二)在屋顶、楼道、架空层、地下室等部位及住宅小区其他共用部位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三)下挖建筑物、构筑物底层或者周边地面;
(四)拆除或者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安装防盗网、护栏等防护设施,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不得超出墙体安装。
第十六条 建设工程施工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工程开工前,工(场)地周边应当按照国家、省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设置实体围挡,并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公益广告。
(二)工(场)地出入口和场内主要道路应当硬化。
(三)工(场)地出口应当配备车辆冲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并对所有出场的运输车辆进行冲洗。
(四)裸露的场地、集中堆放的泥土砂石以及施工过程中产生扬尘的场所,应当采取防尘降尘措施。
(五)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含余土)应当按照审批规定放置,采取安全措施。建筑垃圾应当交由经核准的单位处置,不得擅自处置。
(六)施工工期在六个月以上或者工程规模中型以上的,工(场)地车辆出入口应当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并接入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
(七)工程车辆应当依法办理相关证照、悬挂车牌,保持车身清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八)工程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修复因施工损坏的周边市政公用设施、绿地等。
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地应当遵守前款第二项至四项的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 在尚未开工建设的土地或者其他空地上,不得有擅自倾倒、堆放建筑垃圾(含余土)等行为。
第十八条 城市道路、桥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路面平整,附属设施完好、整洁;
(二)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护栏、隔离墩、技术监控设备等的设置,符合国家标准和道路交通安全的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影响城市道路、桥梁安全或者通行的行为:
(一)损坏或者擅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桥梁;
(二)损坏或者擅自拆除、移动城市道路、桥梁附属设施;
(三)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擅自设置道闸、路桩、地锁、隔离墩等;
(四)在桥梁施工控制范围内擅自实施河道疏浚、建筑打桩、地下管道铺设等危及城市桥梁安全的行为;
(五)其他影响城市道路、桥梁安全或者通行的行为。
第二十条 经批准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或者挖掘;
(二)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三)占用城市道路期满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后,及时清理现场或者恢复原状。
第二十一条 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三个月内办理移交手续。未办理移交的,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管养维护责任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二十二条 管线建设和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新建、改建、扩建市政公用设施,根据城市规划同步下地铺设管线,并按照隐蔽方式设置管线附属设施。
(二)现有架空线缆、杆架和控制箱柜等应当根据规划逐步下地铺设或者采取隐蔽措施。
(三)管线设置应当规范,标志清晰、明显。
(四)有关部门在审批涉及管线安全管理的工程建设项目时应当征询产权人的意见。
(五)产权人应当对管线进行日常巡查和维护,发现损坏的立即修复、更换;无法立即修复、更换的,可以适当延长期限。
城市建设施工应当保证各类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
第二十三条 城市功能照明和景观亮化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城市照明设施技术标准和节能环保要求,防止光污染和过度照明。
未经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在景观亮化中使用强力探照灯和大功率泛光灯等灯具。
景观亮化设施由产权人或者政府确定的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
第二十四条 城市新建区域实行雨污分流,污水管网、雨水管网不得混接。已建成的雨污合流排水管网应当根据规划逐步分流改造。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城市排水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监督和管理,运营单位应当保证设施正常运行。
第二十五条 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城市道路及周边区域的日常管理巡查。发现路面、配套设施出现损坏或者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等问题,及时处理或者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处理。
产权人或者维护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道路、桥梁的附属设施巡查、管理和维护。发现有丢失、损坏、移位等情形,应当立即采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护栏等临时防护措施,并在二十四小时内补装、更换或者正位。
第二十六条 禁止下列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
(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碎玻璃、塑料瓶、易拉罐、包装袋等废弃物;
(二)从建筑物、构筑物向外抛撒物品;
(三)对饲养的宠物排出的粪便不及时清理;
(四)在城市主要街道临街建筑的阳台或者窗外堆放、吊挂影响市容的物品;
(五)将垃圾及其他废弃物放置到垃圾收集设施以外的场所;
(六)随意倾倒生活、餐厨污水;
(七)擅自占用公共场地堆放物料;
(八)其他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 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应当保持干净整洁。遇重大庆典或者举办国际性、全国性大型活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对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进行清洗或者涂装。
古代和重要近现代建筑物、构筑物的清洗、涂装,按照文物和历史建筑物保护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二十八条 户外广告的设置应当安全牢固、整洁美观、内容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符合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和国家、省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
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无法确定其所有人和管理人的,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在公共媒体发布公告,督促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改正。公告期不得少于六十日。公告期满,未改正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九条 设置店招牌匾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产权人、经营者或者使用者应当加强对店招牌匾的日常维护,对破损、脱色、字体残缺等影响城市容貌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发现之日起十日内予以维修、更新。
第三十条 禁止在城市道路上散发广告宣传品,擅自悬挂商业广告。
禁止擅自在楼道、电梯、公交站台、公厕等城市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杆件、树木上张贴、刻画、书写小广告。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近日,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公示关于德江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固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德江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固废项目利用现有工程的1台500吨/天机械炉排焚烧炉富余焚烧能力,协同处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经消毒毁形处理后的感染性医废残渣和其他一般固体废物,最大掺
三峡蒙能东胜热电近区(色连)4×1000MW扩建项目烟气脱硫系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编号:T251100110594)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三峡蒙能东胜热电近区(色连)4×1000MW扩建项目烟气脱硫系统EPC总承包已获批准,项目资金为自有或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内蒙古三峡蒙能能
日前,九江人大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九江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草稿)》意见的公告。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九江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草稿)》意见的公告《九江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将于2025年7月底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二次审议。为进
近日,生态环境部公开征求2项有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意见。这2项标准,分别是《赤水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关于公开征求《赤水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等2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
近日,浙江省多部委联合印发《浙江省海上风电安全应急管理指导意见》,详情如下: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海洋经济厅、省国资委,省气象局,宁波、温州、嘉兴、舟山、台州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应急局,浙江海事局所属各分支局: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海上风电“加强
7月17日,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低低温静电除尘器设备采购公告发布。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低低温静电除尘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低低温静电除尘器设备采购,招标人为宁电投(石嘴山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7月17日,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百色2×660MW清洁高效煤电项目脱硫EPC公开招标公告发布。详情如下: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百色2×660MW清洁高效煤电项目脱硫EPC(项目编号:GXJD-25111QQ010791)公开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百色2×660MW清洁高效煤电项目脱硫EPC(项目名称)招标人
为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聚焦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关键环节,强化石化化工企业开停工(车)和检维修过程VOCs排放管控,南京市生态环境局组织起草了南京市地方标准《石化化工装置开停工(车)和检维修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详情如下:
湖北省环保产业协会近日正式发布了《2024年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实用技术和示范工程名录》,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旗下武汉环能德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建环能华中公司)凭借突出成果,在技术与项目领域双双入选。技术方面:公司自主研发的“污泥低温带式干化技术”成功入选实用技术名录。项目方
7月16日,河南钢铁周钢高炉热风炉烟气脱硝EP项目采购公开招标公告发布。详情如下:河南钢铁周钢高炉热风炉烟气脱硝EP项目采购公开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次招标,已由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立项编号:2022-029,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南安钢周口钢铁有限责任公
日前,湖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门,印发《湖南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简称《工作方案》)。到2027年,全省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达到40%(长株潭地区整县建成比例达到60%、洞庭湖区整县建成比例达到50%)。到2030年,全省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力争达到65%。到20
日前,九江人大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九江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草稿)》意见的公告。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九江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草稿)》意见的公告《九江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将于2025年7月底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二次审议。为进
7月17日,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杭州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支持政策(试行)》,政策提出,要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通过政府性资金建设项目优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财政资金补助(奖励)等综合措施,力争到2026年全市工程渣土(泥浆)资源化利用率不低于5%,到2030年不低于10%。文件提出
7月10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印发《青岛市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施方案》。文件提出,积极稳妥发展非化石能源。积极布局海洋新能源,在青岛西海岸新区、即墨区海域集中开发海上风电,加快深远海海上风电项目和即墨区海上光伏项目建设,谋划储备远海漂浮式光伏项目,力争2030年建成千万千瓦级海上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0日,山东青岛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青岛市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统筹本地电网结构优化和互联输电通道建设,推进琅琊、寨里等500千伏骨干电网工程。加快微电网、虚拟电厂、源网荷储一体化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8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提高建筑用能电气化水平。推动建筑用能电气化、低碳化,在机关事业单位办公楼、学校、医院、酒店、写字楼、大型商超、城市综合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8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四川省节能减碳和能源结构优化专项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文件提出,本办法规定的省预算内投资资金,具体安排标准如下:(一)节能增效项目、资源利用和循环经济项目、低碳项目:单个项目安排资金不超过总
7月4日,云南华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发布。本项目为南华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设计处理规模为150万吨,建设项目使用年限为10年。项目总用地面积31152.39㎡(约46.73亩),项目规划建设内容:一期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24905.36㎡,合约37.36亩,建设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推进美丽城市建设的工作方案》发布。详情如下: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推进美丽城市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宁环发〔2025〕53号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
北京建工资源循环利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7月1日发布《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暨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2025年6月13日,公司在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辅导下,已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北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29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布2025年贵州省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名单,其中包括修文县首融独立储能电站及虚拟电厂项目、贵安新区源网荷储一体化及多能互补建设项目等共3199个。详情如下:2025年贵州省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名单(共3199个)一、四化项目(2438个)(一)新型工业化(1429
日前,安阳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安阳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文件提出,到2027年底,安阳市“无废城市”制度、市场、技术、监管体系基本完善,主要指标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初显;安阳市固体废物智慧监管信息平台上线运营,实现五大领域固体废物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显示,赣州市南康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600MW异质结电池产线设备将于2025年8月12日10:00在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康区分中心公开挂牌出让,标的情况如下:值得重视的是,公告提醒,以上起拍价为不含税价,竞买人在竞价时应充分考虑承担13%增值税,如因国家政策变化导致税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日前发布《赣州市南康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600MW异质结电池产线设备公开挂牌出让交易公告挂牌出让公告》。定于2025年8月12日10:00在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康区分中心(南康区金融中心2号楼三楼)面向社会对赣州市南康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600MW异质结电池产线设备
北极星输配电网整理了6月23日~6月27日的一周电网项目动态。安徽安徽500千伏金牛输变电工程6月20日,安徽500千伏金牛输变电工程正式投运。安徽500千伏金牛输变电工程属于陕北—安徽±800千伏直流特高压的配套送出工程之一,线路全长152.8千米,新建500千伏变电站1座,新建铁塔370基。浙江浙江衢州衢江横
江西寻乌抽水蓄能电站招标设计与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T251100110536)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一、招标条件本江西寻乌抽水蓄能电站招标设计与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项目已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江西寻乌抽水蓄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有资金及自筹
近日,江西赣州浮江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投运。该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本期建设50兆伏安变压器1台,新建浮江至梅岭、关刀坪110千伏线路2回8.53公里,浮江至山南、义安35千伏线路2回11公里,10千伏线路6回18.3公里。据悉,工程比计划提前4个月建成投运,预计可提升区域供电可靠性20%以上,将极大缓解这一区
北极星输配电网整理了6月9日~6月13日的一周电网项目动态。新疆哈密-重庆±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6月10日,哈密-重庆±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投运。工程起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巴里坤换流站,途经甘肃、陕西、四川,止于重庆市渝北区渝北换流站,采用±800千伏额定电压、800万千瓦额定容量
6月5日,江西电网迎峰度夏重点工程——江西赣州220千伏渡口变电站主变压器增容改造工程投运,本期新增变电容量18万千伏安,可提升赣州地区供电负载能力。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今年计划投产35千伏及以上迎峰度夏重点工程23项,其中500千伏工程4项、220千伏工程6项、110千伏工程9项、35千伏工程4项。截
北极星输配电网整理了6月2日~6月6日的一周电网项目动态。浙江甘肃至浙江±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工程浙江段5月30日,甘肃至浙江±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工程浙江段首基铁塔组立完成,标志着该工程全面进入杆塔组立阶段。据悉,浙江段线路长约219.16千米,涉及新建铁塔456基,途经浙江省杭州市
近日,国家电投集团一批新能源项目并网,它们如同跃动的音符,在祖国大地的四面八方奏响绿色发展的交响乐,从大漠戈壁到东海之滨、从高原山麓到平原沃野,国家电投集团以奋进为笔、以创新为墨,不断推动绿色能源高质量发展。内蒙古公司兴安盟突泉县445兆瓦风电项目并网5月30日,内蒙古公司兴安盟突泉县
近日国家电投集团一批新能源项目并网它们如同跃动的音符在祖国大地的四面八方奏响绿色发展的交响乐从大漠戈壁到东海之滨从高原山麓到平原沃野国家电投集团以奋进为笔、以创新为墨不断推动绿色能源高质量发展内蒙古公司兴安盟突泉县445兆瓦风电项目并网5月30日,内蒙古公司兴安盟突泉县445兆瓦风电项目
为解决闽赣换流站送受电3000MW情况下,红都~琴城500千伏线路N-1故障,红都~赣州东500千伏线路过载问题,闽赣背靠背联网工程需配套建设闽赣背靠背联网配套500干伏送出工程。本工程作为闽赣背靠背联网工程的配套加强工程,工程建设可加强江西电网南北互济能力,提高电网稳定能力。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