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2.2.2 工业“三废”和交通废物的区域性排放污染物进入土壤
据环保部环境统计公报,2015年,我国工业固废产生量达32.71 亿吨,废物排放量比较大的行业主要涉及煤炭和金属矿采选业等。2013年底,我国尾矿累积堆存量达146亿吨,废石堆存量达 438 亿吨。我国当前约有1.2万座尾矿库,其中危、险、病库占 12.4%,有的矿山尾矿库容达千万立方米,对周围土壤和水环境污染严重。2014年全国废水排放总量716.2 亿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205.3亿吨,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510.3亿吨。废水中含有大量的铅、汞、镉、铬、砷等有毒有害元素。2015年,全国工业废气排放量68.5万亿立方米。全国废气中烟(粉)尘排放量 1 538.0万吨,其中工业烟(粉)尘排放量为1232.6 万吨,占全国烟(粉)尘排放总量的80.1%。在一些经济快速发展地区,污染负荷更是居高不下。
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地区,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交通废物排放带来的土壤污染问题不容乐观。含铅汽油、润滑油的燃烧,汽车轮胎、引擎、刹车里衬的机械磨损不仅排放铅、锌、铜、镉等重金属,同时汽车尾气中也含有苯并 [α] 芘等有机污染物。机动车辆排放的污染物或直接沉积在路面灰尘中,或通过干湿沉降在公路两侧土壤中,从而导致城市公路两侧土壤中出现不同程度的污染物积累。
2.2.3 农用化学品大量使用和污水灌溉,使耕地土壤污染出现区域性差异
农用化学物质的高强度投入是造成耕地土壤大面积污染的重要原因。据统计,近年来我国化肥年施用总量约为6300 万吨,占世界总量的22%;有10多个省的平均施用量超过了国际公认的上限(225 kg/hm2),有的高达400 kg/hm2;常用的磷肥中含有一定数量的重金属元素,较为突出的是重金属元素镉。我国主要磷矿石镉含量为0.1—571mg/kg,大部分含量为0.2—2.5mg/kg,平均含量15.3mg/kg。长期施用高含镉的磷肥会导致土壤中的镉升高。近30年来,我国通过磷肥施用带入到耕地土壤中的镉总量估计为147—600 吨。单位施用量较大的地区主要集中在我国中东部的河南、湖北、福建等省份(磷肥施用量超过120 kg/hm2),而我国西部、西南、东北地区耕地磷肥施用量则明显低于中东部地区。但是西部、东北和偏远地区化肥施用量近年来有快速增加的态势,耕地土壤污染负荷也将快速增加。大量施用含重金属的磷肥和有机肥的地区,使区域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日趋增大。我国用污水灌溉农田的现象比较普遍,尤其是北方地区。从地域分布上,我国污水灌溉的农田主要集中在北方水资源严重短缺的海、辽、黄、淮四大流域,约占全国污水灌溉面积的 85%。据统计,我国1999年污水排放量达401 亿立方米,污水灌溉面积从 1963年的4.2万公顷发展到1998年的361.8万公顷,占全国灌溉总面积的7.3%。污水灌溉活动使大量污染物带入土壤中积累,如过去的沈阳张士灌区农田受到镉污染,严重污染面积占13%。因此,农用物资用量及污水灌溉强度是造成农田土壤污染区域差异的重要因素。
2.2.4 区域地球化学异常及污染迁移扩散,使土壤区域化污染面积扩大
我国西南地区多种重金属的土壤背景值普遍较高。如贵州省“七五”背景调查点土壤母质层镉平均含量为1.24mg/kg,远高于 0.084 mg/kg的全国平均水平。镉元素的高含量地区集中在贵州西南部、广西西北部、湖北大部、湖南与江西中部,上述地区土壤呈现大面积镉超标污染。其中,污染等级达到中度至重度的采样点主要集中在贵州境内的毕节、安顺、都均和兴义,广西境内的河池、百色、凭祥、柳州、合山和马山等地市;这些地区的土壤镉高背景与当地石灰岩成土母质有关。贵州省土壤汞的超标率在全国处于最高水平,达到6.7%。云南、贵州、四川、湖南南部、广东、江西等地土壤铅、锌污染呈现明显的区域化分布,与这些地区广泛分布的有色金属矿(如镉、汞、铅、锌、砷、钒等)有关。例如,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分布着德宝铝矿与高龙金矿和河池市拥有环江铅锌矿区等,贵州万山、务川和铜仁等地广泛分布着汞矿带和汞矿田,广西、云南等省份广泛分布着雄黄矿,以及滇西兰坪、滇川、南岭等地分布着铅锌矿等。
随着有色金属矿藏开发规模的逐步扩大,重金属污染物通过污水、矿渣、尾矿、扬尘、地表径流进入土壤环境,不断累积或随江河水迁移扩散,导致沿岸土壤重金属的流域性污染。长期以来,我国对于矿藏开发的管理比较粗放,监管时有缺失,生产事故频发,矿区的点状污染演变成流域的线、面状污染,加之这些地区背景值往往较高,进一步加剧了土壤重金属污染。譬如,广西南丹、环江、恭城、贺州等地,砷储量极为丰富,为砷元素的高背景值地区。但由于不合理矿藏开发活动,使点状污染扩散,形成局域性污染,进而演化成流域性污染。地球化学高背景区通过土壤侵蚀、河流运输扩散也可形成重金属的流域性污染。例如,成都平原土壤重金属污染主要受地球化学异常和人为活动共同影响。四川龙门山构造带较为活跃,矿产资源丰富。其东南部为广阔平原,由于长期的风化、侵蚀和流水搬运,流水将龙门山地区的矿物搬运到冲积扇地区,并在地表沉积,呈重金属的地带性污染。江汉平原严重的镉污染也与洪水搬运迁移扩散有关,其上游神农架、恩施属于磷灰石、闪锌矿等含镉丰富的石灰岩地区,自然风化过程将石灰岩和含磷底层及其伴生的镉带入长江,而石灰岩风化形成的碳酸岩屑在沉积物中形成碱性条件,将镉固定于沉积物中,形成长江高含镉的沉积物。洪水泛滥时,泥沙及河流沉积物随着洪水进入江汉平原,使江汉平原的土壤形成镉高值区。
2.3 区域土壤污染的管理因素
2.3.1 我国专门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至今缺失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已经制定了防治大气污染、水污染和海洋污染等的法律,但是还没有正式颁布防治土壤污染的专门法律,也没有类似于美国《超级基金法》的专门清洁治理污染场地的法律或法规。已有的法律,如《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对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有一些零星规定,但分散而不系统、缺乏可操作性。我国目前正在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填补法律制度的空白,规定专门的、行之有效的防治与修复制度和措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缺失是我国土壤污染严重并加剧、土壤环境质量难以改善的重要原因。
2.3.2 现行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体系不完善
我国现行的1995年制定的国家《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已不适合当前土壤环境管理的需求。该标准主要适用于农业用地土壤评价,重金属污染物项目过少,尚未包括铊、锑、钒等新型污染物;部分重金属如镉、镍的质量标准要求过严,而铅的过松;简单地规定了全国统一值,忽视了我国土壤类型及其背景值的区域差异,以及土壤利用的多样化等特点。至今,适用于居住用地、工业建设项目用地的国家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缺失。所有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土壤污染的过程监管、源头控制与末端修复。
2.3.3 土壤环境监管长期不力,执法力度不大
我国土壤污染的监管主体不明确,涉及的监管部门有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水利部等。由于政府部门管理分散,以致出现监管的“灰色地带”,这一现象在《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落实过程中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目前,我国土壤环境监管体系和制度不完备,尚未建立完善的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监测制度以及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体系。虽然我国已建立起国家、省、市、县四级环境执法体系,环境执法能力和水平正在不断提高,但是从现实看,受各种因素制约,环境执法制度、机制、程序还不完善,执法能力相对薄弱,“环境执法难”在全国普遍存在。所有这些都影响了对污染物进入土壤环境的控制。
3 土壤污染分区治理修复策略
土壤是具有空间格局但又可变异的非均相、不流动的地球陆地表层生态系统,通常处于不同利用状态,显著异于可流动的大气和水体。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长期性、危害性等特点,并正呈现出流域性、区域化特征。土壤一旦遭受污染,治理修复难度很大。因而,不能以大气和水污染管控和修复的思路和标准规范来指导土壤污染的管控和修复。也因此,在面对现阶段和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显现的或潜在的土壤环境污染问题上,必须全面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尽快出台《土壤污染防治法》,健全国家及地方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创新土壤环境科技,构建我国土壤污染分区防治体系,支持区域土壤环境监管,确保区域土壤环境安全。
3.1 积极推进制定地方土壤污染防治法
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工作是切实解决我国当前及长远土壤污染问题的前提和基础。我国第一部土壤污染防治领域的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二次审议稿)》,目前正在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同时加快地方立法进程,使我国区域土壤污染的预防、治理、控制及修复等工作有法可依,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法制化。这有助于加强国家及地方对进入土壤的污水、废弃物、尾矿渣、肥料、农药和污泥等污染源的控制与使用管理,有助于加强对耕地、工业用地、商业用地、矿区以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等土壤环境的有效监管,有助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到各级政府政绩考核工作中。
3.2 允许地方制修订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我国现行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已不适应当前土壤环境管理的需求,亟须制修订并尽快出台分区、分类、分等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体系,允许地方客观制定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议针对土壤类型多样性,科学建立不同区域的土壤环境重金属质量标准;根据土壤性质、条件及利用方式的差异,建立自然土壤、农业土壤(包括农地、林地、草地、菜地和果园地)、工业建设用地土壤的重金属质量标准;针对地球化学异常的高背景区,制定基于生物有效性和环境风险的地方土壤环境质量标准;鉴于镉是我国土壤中最主要、涉及面最广的重金属污染元素,应在充分对比分析研究国际及地区有关标准的基础上,优先研究制定适合我国区域土壤环境与健康保障的镉质量标准体系;结合区域土壤金属元素背景值及危害途径,重新修订土壤环境铅、镍的质量标准,新建立铊、锑、钒等新型金属污染物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同时,结合技术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建立污染土壤及场地的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等方法技术规范。
3.3 加强支持土壤污染的分区治理修复与安全利用的科技创新
(1)加大区域土壤污染与修复基础研究和技术发展。分区研究土壤污染形成机制、监测预警、风险管控、治理修复、安全利用等技术、材料和装备,形成区域土壤污染防控与绿色可持续修复系统解决技术方案与产业化模式,开展典型区规模化示范应用,实现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安全健康等综合效益。重点研究不同生物气候带土壤中污染物的环境地球化学行为及效应[14];地球化学异常区及高背景区、矿区及油田区、污灌区、高化学品投放区等不同区域土壤污染特征和质量演变规律;区域土壤污染过程、多界面反应机理。在经济快速发展区、粮食主产区、矿区及油田区进行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技术集成与示范;开展城市场地土壤及含水层污染协同控制与联合修复技术集成研究与工程示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科学创新及技术推广的体制与机制。
(2)加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示范先行区建设。根据国家“土十条”的总体工作部署,尽快构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联盟,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实施主体作用,因地制宜地提出不同区域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系统性集成方案,分区建设一批国家级的污染农田土壤和工矿企业场地综合治理技术集成与示范区,为国家土壤环境综合治理提供科技支撑和宣教基地。
(3)加强区域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继续完善与土壤相关的生态环境国家科技创新能力建设,重点支持农田土壤污染防控与修复技术、污染场地安全修复技术等国家工程实验室,以及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产学研工程中心等科技平台建设,分区推动国家土壤环境保护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完善与土壤环境相关的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台站建设,为土壤修复产品本土化创造应用条件。
(4)加快区域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发挥国家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载体作用,构建区域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建立国家及地方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科技成果转化平台,鼓励企业加大重大集成技术与设备的研发投入,加快区域土壤治理修复技术、产品与装备的产业化和工程化,推动土壤环保产业的快速发展,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综上,土壤污染关系到区域可持续发展、国民健康和生态文明建设。我国的土壤污染防治修复工作,应以科学发展观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为指导思想,以全面落实“土十条”为主要工作目标,以区域性、流域性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工矿污染场地风险控制修复和土壤环境质量管理为重点,严控新增污染;进一步探明区域土壤污染成因,提出分区防治新对策,建立健全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综合监管与改善技术我国土壤污染的区域差异与分区治理修复策略新体系,以维护我国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保障生态安全,保护国民健康和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延伸阅读: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贵州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印发《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用于推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支持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规划顺利实施,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等政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河南省省级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防治资金主要支持涉重金属历史遗留固体废物、重金属减排等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治理,以及事关农产品、人居环境安全的农用地、建设用地风险管控或修复等工作。河南省省级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上海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已由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7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上海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23年7月25日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上海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土壤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动土壤资源永续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上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11月24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东莞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保障建设用地安全利用,进一步明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监管范围、要求和职责等,建立健全联动监管机制。东莞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有效管控我市
10月12日,广东省阳江市生态环境局印发《阳江市“十四五”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人居环境安全、地下水环境质量安全为目标,以解决突出土壤与地下水环境问题为重点,全面提升监管能力水平,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土壤与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阳江打造沿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监管,保障人居环境安全,结合河南实际,河南印发《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
2019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上海时指出,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在城市建设中,一定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努力扩大公共空间,让老百姓有休闲、健身、娱乐的地方,让城市成为老百姓宜业宜居的乐园。桃浦智创城原为桃浦工业区,土地面积约7.9平方公里
郑州市人民政府印发《郑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方案》,先行区建设包括四项任务,一是科学精准,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源头预防;二是系统规范,强化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监督检查;三是协同创新,高标准建设郑州市土壤环境监管平台;四是水土联治,打通土壤及地下水同管同防同治通道。郑州市土
为不断完善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制度,统筹推进土壤环境监管工作,四川省司法厅公布《四川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条例》草案主要内容包括:在防治和保护方面,对矿产资源开采、重金属、农业投入品、页岩气开采、特殊行业等重点领域污染防治措施进行了明确。四川省土
4月13日,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落实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旨在做好工矿企业源头预防和风险管控,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环境管理。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落实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
4月27日,国务院关于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报告指出,2024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指标均顺利完成年度目标,好于“十四五”规划目标时序进度要求,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连续4年超90%。2025年将持续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生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4月27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2025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的通知》,申报范围包含大气、水、土壤修复、固废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处置等技术装备。技术类别分为研发、应用、推广类。详情如下: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2025年国家鼓励发展的
为规范排污许可管理,强化固定污染源监管,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4月17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安徽省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规程(征求意见稿),具体内容如下:关于公开征求《安徽省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规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排污许可
4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近日组织开展2025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推荐工作。将聚焦工业领域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要求,强化创新驱动,突破环保装备关键核心技术工艺以及配套零部件、材料、药剂等领域的技术瓶颈,加强先进适用环保装备在冶金、
日前,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天津市2025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共1371家。详情如下:关于发布天津市2025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通告按照《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7号)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噪
近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公布2025年郑州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共900家,涵盖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污染监管、环境风险管控等。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25年郑州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通知各开发区、区县(市)分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生态环
3月20日,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营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全力加快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加快渤中海上风电、海上光伏、鲁北盐碱滩涂地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建设,扎实推进渤中海上风电G场址、国华HG14海上光伏1000MW、辉阳渔光互补、通威渔光一体(二期)等重点项目,力争新增
日前,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情况。其中提及,出台国内最严、国际领先的标准体系,建立每家企业一个包联小组、一本任务台账、每周一次通报的“三个一”机制,在全国率先实施钢铁行业转型金融工作指引,集中举办3次政银企对接,推动全省55家在产钢铁企业环保绩效全部达到A级。详情
#导读#为及时反映生态环保产业过往一年的发展动态,预测新一年的发展趋势,我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24年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供环保企事业单位、专家和管理者参考。本文为《2024年土壤与地下水修复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作者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土壤与地下水修复专业委员会段颖
近日,《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陕西建设的实施意见》正式发布,明确了未来一段时期内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举措。到2027年,美丽陕西建设成效显著;到2035年,建设目标基本实现。详情如下: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陕西建设的实施意见
2月10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陕西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进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深化煤电、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加强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关中地区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完善可再生能
聚焦多元有机废弃物处置,打造固废治理技术新高地2025年4月22日,广东省环境学会重磅公示2024年《广东省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固体废物及土壤污染防治领域)》入选名单。此次仅有7项技术脱颖而出,覆盖当前固废与土壤污染治理的前沿方向。由衡燃科技联合清华大学共同研发的“多元有机废弃物湍动床(TF
汇集高品质企业的西部盛会——第6届中国环博会成都展与您相约展会时间:2025年6月25-27日展览面积:35,000㎡(预计)展会地点:成都·中国西部国际博览城展商数量:500家(预计)专业观众:30,000人(预计)组织机构主办单位l慕尼黑博览集团l中贸慕尼黑展览(上海)有限公司承办单位l中贸慕尼黑展览(上海)有限
3月13日下午,江苏省环保集团苏州有限公司投资控股江苏兴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揭牌暨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在苏州太仓市举行。江苏省环保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委员郭玉臣,太仓市副市长童刚,出席签约仪式为兴太公司揭牌并致辞。郭玉臣代表省环保集团对江苏兴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挂牌表示祝贺。他指出,省环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2月24日,博罗县建工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林志强,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由博罗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实控人为博罗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市政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绿色技术推广目录(2024年版)》(发改环资〔2024〕1812号,以下简称《目录》),遴选公布了112项先进适用绿色技术,对加快绿色技术推广应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
近日,青海省生态环保产业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汪根存,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环保咨询服务;生态保护区管理服务;生态资源监测;环境应急治理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水污染治理;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等。企查查股权穿透显示,该
时间:2025年8月8-10日地点:广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主办单位广东省粤港澳经贸合作交流促进会广东鸿威国际会展集团有限公司承办单位武汉鸿威国博会展有限公司【展览范围】1、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展区:污水/废水处理、污泥处置、材料药剂、膜与膜组件/膜分离设备、净水设备、海水淡化、过滤设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10月24日印发《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4年版)》,其中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服务类目包含乡村环境治理服务、废弃物处理服务、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生态资源管护辅助性服务、野生动物保护救助辅助性服务、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环境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中广核环保产业有限公司转让旗下中广核和清(南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底价为7704.674201万元。中广核和清(南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2月8日,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
近日,中国建筑在广东省投资成立了一家专注于环境科技的新公司——中建四局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由李委担任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高达4000万元人民币。其经营范围广泛,包括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固体废物治理以及新材料技术研发等。股权穿透图显示该公司由中国建筑间接全资持股。中建四局环
近日,中国建筑在广东省投资成立了一家专注于环境科技的新公司——中建四局环境科技(广东)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高达4000万元人民币,该公司由中建四局100%持股。中建四局环境科技(广东)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河道疏浚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